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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侵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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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在解決專利申請權屬糾紛時,通常有三種解決方式:
1、自行協商解決。
自洽應該是當事人的首選方式,具有以下優點:當事人自行談判,可以降低衝突激化的可能性,以最低的成本解決糾紛; 可以適當減少當事人為解決爭議而投入的人力和財力; 談判解決可能是解決問題的最有效方法。
2.向專利工作主管部門請求調解。
當事人不願談判或者談判小組準備不足的,也可以向專利工作主管部門請求調解。
(一)請求人的名稱和位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委託人的姓名,人名和組織的名稱和位址;
(二)被申請人的姓名和位址;
(三)請求調解的具體事項和理由。
專利事務主管部門接到調解請求後,將及時將請求書副本通過郵寄、直接遞送或其他方式傳送給被申請人,並要求被申請人自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交意見書。 被申請人提交意見書同意調解的,專利事務主管部門將及時立案,並將調解的時間、地點通知請求人和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未在期限內提交意見書,或者在意見書中表示不接受調解的,專利事務主管部門不得立案並通知請求人。
當事人因專利權屬糾紛請求調解的,可以向國家智財權局請求中止專利申請的有關程式,並經專利事務主管部門發出受理通知書。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憑調解協議向國家智財權局辦理恢復手續; 無法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持專利主管部門出具的撤銷通知書,向國家智財權局辦理恢復手續。 自中止請求之日起一年內未請求延長中止的,國家智財權局應當自行恢復相關程式。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專利申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除自行協商、調解外,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檢控人員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二)專利申請權糾紛訴訟時效為權利人知悉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一般認為,發明專利申請的公布日期被視為當事人應當知道的日期。
3)應準備足夠的證據。
專利維持是指專利權人依法向專利行政部門繳納規定數額的專利維持費,使其在專利法定保護期內繼續有效的過程。 專利維持期限是指從申請日或者專利授權日到無效宣告日、終止日、撤銷日或者期滿之日的實際時間。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專利法對專利維持的起始時間不同,有的從申請日開始計算,有的從授權日開始計算,中國的專利維持時間從專利申請日開始計算。 >>>More
1、自行取證,委託律師調查取證。
由於智財權案件的高度專業化性質,權利人很難準確把握證據收集的方向和範圍。 律師是專門從事法律工作,以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的律師。 律師不僅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而且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熟練的訴訟技巧,能夠為處於不同訴訟階段的當事人做出適當的選擇。 >>>More
專利權人(利害關係人)收到國家智財權局出具的《專利鑑定報告》,對“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專利授權條件”的結論有異議的,該如何補救? 《審查指南》第10章第5部分對專利評審報告的更正規定了救濟:申請人認為專利評審報告存在需要更正的,申請人可以在收到專利評審報告後兩個月內向國家智財權局提出更正請求。 >>>More
一。 智財權是產權的一種表現形式。
二。 專利權屬於智財權,應受法律保護,專利權的保護就是對產權的保護。 專利法對專利權的保護是有時間限制的,這與壟斷有本質區別。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