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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主要包括:
1、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制度和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管理和使用;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體系; 安全生產檢驗制度和安全生產報告制度;
3、建設專案的安全設施、職業病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建造、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管理制度;
4、安全生產考核及獎懲制度; 崗位標準化作業體系; 危險工作管理和職業衛生系統;
5、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重大危害檢測、監測和管理系統; 勞動防護用品的分配、管理和使用制度;
6、安全設施、裝置管理及檢修、維護制度; 特種作戰人員管理制度;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及調查處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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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企業要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端”的總體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覆蓋所有部門、所有崗位、全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網路體系。 “橫向向上”要求企業建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包括生產、技術、安全、財務、工會等所有黨、政、工會部門的責任; “垂直到底”要求責任制應包括所有人員的責任,包括主要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一線員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條 安全生產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安全生產要以人為本,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
一是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要從源頭上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隱患。
實施安全生產必須管理好行業安全、企業安全、生產經營安全,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員工參與、監督、 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
第五條 生產經營主體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部責任。 其他責任人在其職責範圍內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職工依法享有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十一條 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保證安全生產的要求,依法及時制定有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並根據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情況及時修訂。
生產經營主體必須執行依法制定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