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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女朋友真的很好,戴綠帽子的人都被帶回家了...... 不管她做了什麼,她的語氣不好,不是你做錯了什麼,她做了什麼,你在乎什麼,就算你做了什麼出格的事情,也沒什麼。 如果你想要它,你就想成為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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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借給她的嗎?
這個女人顯然是在利用你。
做你女朋友的目的,就是為了借錢,成全她媽媽的心願,她太自私了,太多了,要是我換了,我就找她還。這樣的女人,真是可恨。 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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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就算是兄弟倆也要算賬,欠錢還債當然是自然的,語氣很不好,很可能是你不想還,你慘不忍睹,成了收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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夥計,你被利用了,所以你應該找乙個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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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求了,我們不在乎這些,是飄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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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女朋友。
分手是正確的選擇。
你可以消失一會兒。
如果惹不起,就只能躲起來。
還有那個所謂的辮子。
從不在乎那個。
就算你的家人知道,也沒什麼,畢竟永遠是一家人。
男人。 做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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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我覺得你不該給他錢,你應該和他一起去,你看我說的是對的,就算分手了,也要對自己和別人好,以後也不會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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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向你要錢,以什麼名義,如果是緊緊的賠償,是合理的,如果她提出的要錢的理由不可接受或脅迫,那就是敲詐勒索,你要知道,敲詐勒索不是一件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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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給! 有了一次,你覺得沒有第二次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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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這顯然是為了錢!
讓我們早點解決問題!
當你第一次找她時,你沒有意識到她有多愛錢勝過你?!?你
我和人相處過很多次,給點錢有什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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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怎麼愛上這樣的女朋友的?? 我很疑惑,戀愛的時候你不認識她嗎? 她這樣做太不對勁了,怎麼會有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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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想讓對方還錢,那是理所當然的,畢竟你是好心借錢給對方的人,錢不多就沒必要糾纏了,男人想向前女友要錢花, 這是不合適的,這取決於你的情況。
我個人覺得,如果你有幾千塊錢,可以和女方溝通還,畢竟誰的錢不是隨風吹來的,當然是他們兩個盡量不要急於就此事進行溝通
很多戀愛中的人在分手後都會急於還錢,因為雙方在戀愛期間都是自願為對方花錢的,但還款要看借錢的情況是否有依據只要對方承認這部分錢借出去了,就有可能拿回來,畢竟大家還是要注意感情的,大部分男生如果不給對方借太多錢,也不會因為一點錢而不開心。
還有乙個男方分手後,轉過臉來,不認任何人,那個向你要錢的男人,其實讓很多女生互不理會,慶幸自己及時分手了。 在戀愛的過程中,不可能計算出誰會為誰付出代價,畢竟付出代價的是雙方,這可不是什麼好事,只有渣男才會這樣做。
談戀愛其實是一段美好的回憶,但分手後,男人的要求讓心裡嫌棄了這段感情,嚴重變成了金錢交易。
在一段關係中,如果一開始就為對方把錢當成一種生意分手後,我覺得生意輸了,所以這段感情還不如繼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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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戀愛階段,花錢通常是不可避免的。 我和女朋友分手了,把花在她身上的錢拿回去合適嗎? 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問題:
在談戀愛的過程中,把錢花在自己喜歡的人身上,說明你在心裡看重她,關心她,如果不是當初因為她在乎,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 既然是愛情,不管是因為這段感情還是自己的面子,他都不應該向她要錢。 不想失去自己,一開始就不該花錢,也不應該談戀愛。
絕對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想法。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既然兩個人沒有關係,就應該說清楚,然後放下關係,走自己的路。
事實上,它是如何計算的? 有些事情一開始就不必計算在內。 感情是你希望我做的所有事情,花錢也是如此。
既然事情結束了,那就讓它結束吧。 在人生的旅途中,總有一些事情成為你心中最深刻的教訓,得失也會讓你成長得更快。
您可以使用上述資訊作為參考。 我們不是當事人,我們無法理解你的感受,我們也不知道你花了多少錢。 但如果金額很大,可以嘗試通過溝通來解決問題,以獲得有價值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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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女朋友在一起的時候和你花了很多錢,你們在分手前一定要跟對方解釋清楚,如果我們能成為一家人,我們就不會要你要錢,但是現在我們已經分手了,所以你要把錢還給我。 如果你花了一些小錢,那就沒必要了,要求它似乎有點太吝嗇了,而且還會影響你的聲譽,所以可以更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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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向女朋友要錢是不好的。 如果他曾經從你那裡拿了很多錢,那麼你可以向他解釋。 假設我們分手了,你應該把你從我那裡借來的錢還給我。
如果我們能成為一家人,我不會問你要錢,但現在我們已經分手了,你必須把錢還給我,告訴他就行了。 如果你沒錢花,想要別人的錢,那你就錯了,不合適,你是個大男人,分手後不應該給別人的女朋友要錢吧? 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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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朋友分手要錢似乎不合適。
畢竟,當我們在一起時,我們也彼此相愛。
她為她付出的,也是她自己的心甘情願。
如果你想要錢。
那麼就沒有以前關係的記憶了。
所以如果它不是很大的數量。
那就不要要求它了。
當他們分開時,他們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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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合適,因為分手之後,你不能向她索要任何東西,更不能要錢,你也不應該打擾她的生活,如果分手了,她也不會給你,因為這也是你們之間的過去,所以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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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適既然你打了個問號,那就意味著你也知道你知道要和他分手,以後問他要錢也不合適,不管是什麼原因,你居然和女朋友分手了,你們兩個人也沒關係,不能再談問他要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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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朋友分手,向她要錢合適嗎? 如果是訂婚的你們兩個人的彩禮,男方提出分手,錢是不能要的,如果女方提出分手,女方也要還給男方。 如果是你們倆一起花的錢,誰提出分手,你就不應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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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自從我和女朋友分手後,我還是不需要女朋友的錢,因為乙個大男人敢演戲,別擔心女人,這筆錢會拿來當禮物送給他,慢慢你女朋友就會想通了,你要給是兩回事,他會恨你一輩子, 如果你不願意,他會把你當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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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適也沒關係,互相不干涉,各行其是,不好糾纏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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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是什麼錢,多少錢,如果是兩人在戀愛期間一起花的錢,那麼就沒有必要要求還款了。 如果金額比較大,或者女朋友向你借的錢,而且你有轉賬記錄,這種情況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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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不合適,即使你被玩了,夥計,如果你放棄它,也沒有理由拿回一些東西。 但如果你需要它,我認為這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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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想要什麼錢,如果是約會的時候,那一定是合適的,如果是你們一起出去玩的代價,那就算了,這樣會給對方留下你從來沒愛過她的形象,還不如體面分手,如果你們有共同的朋友圈, 那你就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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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們相處過一次,我們分手了。 不需要一點錢,借錢可以問他,給錢就不要還。相識也是緣分。 在你身上花點錢也很正常。 你回來太吝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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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和女朋友分手,不給她貴重物品,最好打消向她要錢的念頭,因為要錢不容易,做得不好,就會臭名昭著,心機吝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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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戀愛期間的自願開支,或者是禮物的轉移,那麼分手後當然不合適,因為這都是自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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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很不合適的,如果這筆錢是你和你女朋友的,我想你可以把這筆錢拿回來,不然你就和女朋友徹底分開了,別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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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適,就算是男女朋友都不應該像對方一樣借錢,更不應該分手,男人像女人一樣要錢是什麼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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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絕對不合適,既然是分手,就要被徹底打破,不能再有接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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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合適,怎麼會有這樣的想法! 我不知道你想要什麼樣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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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夫妻的日常開支而分手,就不用在意對方的錢了。 畢竟,我們都是成年人,你我都會。 如果您為對方購買了奢侈品或大量金錢,您可以申請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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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合適,既然沒有緣分,他們已經分手了,那你又何必要向人要錢呢? 它根本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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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用錢買回憶,沒必要回去,感覺太吝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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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朋友分手了,問他要錢合適嗎? 如果你讓我說,你和你女朋友沒結婚,到了談戀愛的時候,你把錢放在女孩身上,你沒多少錢,如果我想說,你和女孩分手了,你不能向女孩要錢,那就不合適了吧? 畢竟你們倆已經談了很久的戀愛,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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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分手了,他要錢合適嗎? 這肯定是不合適的,既然已經分手了,怎麼能向人要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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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經決定要和女朋友徹底分手,那我可以向他要錢,但如果成本不是特別高,就沒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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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那會讓你看起來很吝嗇。 我怕你要求之後,女生會對別人說你的壞話,影響你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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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自願給的,就算了,如果你借了,你肯定要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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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很多錢,你可以要求它,如果你的錢很少,那麼你就不想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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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如果分手,轉給女友的錢可能無法退還。 在戀愛過程中向對方表達愛意,特別是在特殊節日向對方轉賬或轉移具有特殊含義的金額,將被視為送給對方的禮物,分手後無法退還。
如果是以結婚為目的送給對方的禮物,而且是彩禮性質的轉讓,那麼如果雙方結婚後沒有分手,就可以拿回。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經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
分手後可以把錢還給女朋友嗎?
如果分手,轉給女友的錢可能無法退還。 在戀愛過程中向對方表達愛意,特別是在特殊節日向對方轉賬或轉移具有特殊含義的金額,將被視為送給對方的禮物,分手後無法退還。 如果是以結婚為目的送給對方的禮物,而且是彩禮性質的轉讓,那麼如果雙方結婚後沒有分手,就可以拿回。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科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繳納的彩禮的,查明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3)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
好的,謝謝。
我能給你看一下**張嗎,它上面有乙個故障。
即使有**和詳細的專案,也未必能再來。 要符合法律法規。
好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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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戀愛期間贈與少量財產或日常消費支出,應視為維持雙方關係或共同消費的必要開支,不應要求退還,而贈與大量財產往往是一方為結婚目的而贈送的, 其贈與可視為有解散條件的贈與。建議雙方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建議委託律師介入,收集相關證據,如借條、票據等,然後及時起訴法院要求解決,最大程度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我和女朋友分手了,花光了錢,我應該拿回來嗎?
你好。 這是乙個不想回來的職業選手。
戀愛期間贈與少量財產或日常消費支出,應視為維持雙方關係或共同消費的必要開支,不應要求退還,而贈與大量財產往往是一方為結婚目的而贈送的, 其贈與可視為有解散條件的贈與。建議雙方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建議委託律師介入,收集相關證據,如借條、票據等,然後及時起訴法院要求解決,最大程度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而且你在戀愛期間花的錢不受法律保護。
個人自願花的錢和轉來送紅包的錢將不予退還。
希望我的對你有所幫助,親愛的
問題是她分手了。
吻。 您有絕對的權利取回這筆錢。
你可以要這筆錢。
半年時間,我花了6萬多塊錢。
但對方給不給,也不知道我親不親。
你可以要這筆錢,但對方給不給是她的事,你要商量。
即使你上了法庭,你的錢回來的機會也相對較小。
半年用了6w,確實很多。
你可以向她要這筆錢。
那麼你現在希望什麼? 儲存還是彌補?
無論如何,我們必須盡快採取措施。 冷靜地說話,不要衝動,不能著急,也許男生或多或少,但你必須改變它,這樣才能達到你想要的結果。 >>>More
其實我的脾氣和你女朋友很像,我脾氣也很大,心情不好受委屈,可能會發洩到老公身上,生氣的時候不好哄我,我越生氣越生氣。很不好,很壞,好的時候心情好的時候,我也說要改脾氣,但我從來不這樣做。 但要看男生的寬容度,說花,心情好的時候再說,這期間你也要告訴他你對他的愛,告訴他,我會寬容的,也要讓他想想你,你很愛他,但這樣做會讓你傷痕累累, 要看時間,我現在想想,就算我這麼習慣了結婚,還是做自己的孩子,老公說他裝大,容易受傷,聽起來很氣,但確實有,總有一天,他會後悔的。
分手後很難成為真正的朋友。 從一開始不認識對方,到慢慢以各種方式熟悉起來,如果感覺好,感覺好一點,總會有人先挑出關係,成為戀人,然後如果你們倆都比較願意,最後成為情侶。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