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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取決於他們兩個當時的樣子。
一是加快婚姻的進度這很好,因為很多夫妻可能已經討論過結婚的事情了,因為很忙所以可能推遲了一年來考慮婚姻的完成,感情其實已經發展到了成熟的地步,這時女孩突然發現自己懷孕了,所以她不得不盡快把結婚日期提上日程, 所以是双喜,婆婆家應該更幸福,現在該說男女婚了,未婚懷孕基本不會被婆婆指指點點,畢竟是男人家傳承,分道揚鑣,現在的婆婆沒那麼封建, 所以現在可能為時已晚。
另乙個是因為她懷孕了,有孩子了。 這通常是悲劇性的。 我覺得兩個人結婚除了一些剛性條件外,我覺得一定是兩個人磨合了一段時間,性格合適,能結婚到可以結婚的程度。
有了孩子之後,夫妻的世界就會減少,我一直認為婚姻的發展就是兩個人的世界裡生孩子,如果直接跳過這個過渡期,生孩子,夫妻關係很容易受到影響,基礎不穩,生完孩子後經濟壓力更大, 而婚後家裡的柴火、公尺、油、鹽等小細節也容易引發爭吵,所以為了孩子結婚就很倉促,如果孩子沒出生,沒結婚,那就分手還是繼續,一切都好說,但帶孩子離婚就離婚, 事情變得更加嚴重和棘手。
說到這裡,我想起了過去大學同學的想法,那就是很多婆婆都怕兒媳婦生不了孩子,所以他們當地的規矩是,老公的第乙個孩子保證兒媳婦的身體可以懷孕生子,最好生個男孩, 然後帶著孩子去補婚結婚。我覺得很荒謬,鳳子什麼時候結婚或者測試女孩子能不能進男人家? 如果說兒子的婚姻是一男一女婚姻延續下去的基本保證,那麼在這樣乙個封建自私的家庭裡,乙個女孩子結婚就不幸福,地位可能是最低的。
結婚的弊端之一就是女生一般對自己的婚禮非常期待和渴望,但一旦有了孩子,就必須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身體上,在設計婚禮時可能會受到約束,女生可能無法按照自己的幻想擁有一場自由而完美的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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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姿態脫落問題取決於事情的情況。
從個人角度來看,不同的人選擇婚姻的目的不同,甚至很多人進入婚姻是為了表現得像乙個正常的社會人,尤其是很多有孩子的婚姻。 在風子的婚姻中,一部分是失火,只能推船順流而下,就錯了; 也有不少別有用心的人,為了達到別有用心的目的,利用子宮綁架不平等的關係。
從本質上講,婚姻關係是最深刻的社會關係,可以對雙方的生活產生強大的影響。 它直接影響到其他社會關係的穩定和延伸。
離婚的主要原因是:
1.其中一方是重婚罪。
2.配偶與另一人同居的人;
3.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
4.一方有賭博、吸毒等被反覆教導的惡習;
5.由於情感不和,雙方已經分居兩年。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79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賭博習慣、吸毒和其他未改變的惡習;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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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陳述我自己的觀點,乙個兒子能不能幸福,應該根據男女雙方的條件來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如果我必須自己選擇,我不會結婚生兒子,因為有很多問題需要考慮。
為什麼? 我們一起分析一下分析:
1.婚前男女雙方的情感基礎。 現在很多戀人,認識不久,卻意外懷孕,只能娶兒子,這種情況下,不幸福的概率會很高,因為婚後的日子並不風雨飄搖,養育孩子需要夫妻雙方的共同努力和奉獻,如果一方繼續把婚前的孩子吊起來, 一方被迫成為付款人,久而久之,必然會加劇婚姻矛盾,兩人吵架不斷,雞狗的日子,根本就沒有幸福可言。
2.婚前男女的經濟能力。 婚後的日子難免彬彬有禮,處處需要錢,尤其是育兒教育、生後吃穿住住、交通費、幼兒園費用、校外培訓機構費用、大學費用等方面。 大資料顯示,從出生到成年,養育乙個孩子的成本將達到一百多萬元,這還不包括未來的婚禮費用,所以如果你的經濟能力不好,卻貿然嫁給兒子,婚後的日子可想而知,畢竟窮夫妻都哀悼。
3、婚前男女的思想是否成熟。 有些男女根本沒有為人父母的資格,但因為孩子的突然到來,被迫結婚成為父母。 悲慘的原生家庭往往源於這種情況,巨嬰的父母負責照顧孩子,不懂教育,不懂得表達對孩子的愛,爭吵和憤怒等負面能量充斥著整個婚姻家庭。
到那時,家裡的每個人都會傷痕累累,痛苦不堪。
綜上所述,其實說了這麼多,希望那些帶著兒子結婚的人,在婚前認真考慮一下。 婚姻需要深厚的情感基礎,良好的經濟能力,以及成熟的思想,不要因為孩子而選擇結婚,你會讓自己和孩子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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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娶了你的兒子,你不會得到你想要的幸福。 我不會選擇嫁給我的兒子。
許多女孩在結婚前就懷孕了。 他們可能一開始就沒有計畫結婚。 但他們不忍心放棄自己的孩子。
他們會選擇嫁給這個男孩。 這種婚姻是不會幸福的。 有些男孩只想和女孩一起玩。
男孩根本不愛這個女孩。 女孩也不愛男孩。 即使他們結婚了,他們也不會幸福。
他們都會在心裡互相憎恨。 他們也不想和對方住在一起。 他們也會經常爭吵。
他們甚至可能選擇離婚。 婚姻是建立在愛的基礎上的。 我們決不能利用兒童互相綁架。
這樣的婚姻是不會長久的。
很多女孩其實根本不愛這個男人。 但是當乙個女孩突然懷孕時,女孩會變得不知所措。 女孩可能會感到害怕。
女孩想快點把自己嫁出去。 女孩會想生下孩子。 女生害怕被別人議論。
事實上,這些行為是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表現。 如果我們彼此相愛,我們會為對方做任何事情。 如果我們不相愛,我們就討厭和他在一起。
即使乙個女孩嫁給了這個男孩,她也不會愛這個男孩。 他們也會經常爭吵。 男孩甚至不會善待你的孩子。
孩子是夫妻雙方愛情的結晶。 如果我們想養育乙個孩子,我們必須給孩子乙個健康的家庭。 我們想確保丈夫和妻子都彼此相愛。
夫妻雙方都應照顧好孩子。 如果我們僅僅因為一次意外而生下這個孩子,我們的心理就會因此而出現問題。 如果夫妻倆以後不開心,他們會後悔現在的行為。
他們甚至會討厭這個孩子。 他們都會覺得這個孩子是個累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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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時候也可以很開心,有些人懷孕後結婚,生活很好,所以如果有機會,我會選擇這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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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我結婚了能幸福,所以我不會選擇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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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真的有了孩子,我會選擇嫁給我的兒子,因為我要對肚子裡的這個小生命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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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子結婚了”,是不是真的幸福,幾個故事告訴你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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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們覺得可以一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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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我和老公結婚生了乙個孩子,我們認識了五個月,然後懷孕了,我不知道他的家庭和經濟狀況,我甚至沒有時間了解他的工作情況,因為我們在不同的地方。 然後我匆匆忙忙地去見了父母去拿證,我沒有喝酒,我們能這麼順利地結婚,是基於我們對彼此的信任,我們的家人也尊重我們的選擇。
結婚後,他搬到了我的城市,他的工作和**差不多,比較自由,我在機構裡,工作很穩定。 我沒什麼積蓄,工資很低,結婚前就給娘家送了,不知道他的經濟狀況,他婚前跟我說可以買房,所以我就不用擔心了,想著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想趕緊去看房子, 我不想攢點錢,我催促他看了幾次房子,才跟我說他的情況,說得不好還不夠,沒錢,我還欠了一堆債,我的工作一直在賠錢,那段時間我每天都流著眼淚洗臉, 我睡不著,他只能一臉愧疚,但我沒有想過離婚,因為我愛我肚子裡的孩子,愛他。
而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我發現他其實是愛我的,人家也很好,他撒謊的原因,可能是怕我看不起他,而且他的家庭很和睦,媽媽是乙個真實、善良、淳樸通情達理的人,整理好自己的情緒後,開始規劃自己未來的生活和工作, 經過兩個人的努力,花了兩年時間還清了債務,我甚至還有兩套孕婦的夏裝,真是超級節儉,各種省錢的方法,還清債務的那天我就哭了,我覺得我這輩子再也不想過那種黑暗的生活了, 真的有陰影。
於是,無論我多麼缺錢,我都堅決拒絕借錢或使用信用卡。 這期間,每次我們吵錢,每次翻舊賬,他都沉默不語,我一遍又一遍地問自己,如果不懷孕,會不會結婚。 我感恩我的好態度,感恩我們經得起考驗的愛情,感恩婆婆無怨無悔地幫我們照顧孩子,現在我們還在為更好的生活而奮鬥,只是日子越來越好,未來充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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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認為婚姻是一件非常神聖的事情,你不能草率地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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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堅決不孕不婚,這是我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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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因為這是與我所愛的人愛的結晶。 我們將一起組成乙個三口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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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沒有愛情就沒有婚姻,兒子的婚姻讓他們倆都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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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你活在這個世界上不是為了你乙個人活,不要把父母的話當成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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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想要的是有感情的婚姻和家庭,而不是因為乙個錯誤而匆匆建立起來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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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果你們相愛,早婚早早,何必等到有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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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為老一輩人接受不了,有點不道德,有點不道德,乙個媽媽娶乙個孩子也不一定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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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孩子只是我身體裡的一塊肉,他不會耽誤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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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寧願**在經濟狀況和不良情緒的情況下,我不想埋葬我孩子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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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前提是你有計畫與對方結婚。 我本來是準備和老公辦婚禮的,卻發現自己懷孕了,提前4月到了,看到爸媽買了三塊金子商量彩禮,早就做好了準備,只是改了婚期,同學朋友都好不容易請假來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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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在這條路上,所以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其實不管你嫁給不娶兒子,只要你們相愛,都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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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前同居是不被接受的,因為鳳子不一定會結婚,也不會拿自己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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