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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導致了乙個共同從句。
,它只起連線作用,不作為任何組成部分; 定句的子句。
那就是充當一種成分。
因此,要確定它們屬於什麼型別的從句,以及連詞是否充當成分,只需要看它們引導的句子是否完整即可。
例如:以下事實the chinese people invented the compass
is known to all.
粗體部分是乙個完整的句子,說明不作為任何組成部分,僅作為事實的補充說明。 因此,它是乙個置詞從句;
the fact thatwe talked about
is very important.
粗體部分的表達是不完整的,談到需要有乙個物件,而這裡充當物件元件。 因此,它是乙個確定的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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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刪除導致該問題的句子,然後檢視其餘部分是否仍然有主語、謂語和賓語。 如果有,請考慮導致狀語成分的句子並繼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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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音異義詞通常具有解釋和復合含義,定句通常是修飾和限定某個詞的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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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act that the chinese people invented the compass is known to all.
the fact that we talked about is very important.
從句和定句有什麼區別?
按照字面。 同樣的職位就是同樣的職位,那麼什麼是相同的職位呢? 主體和客體也是如此。
確定的是資格的修改。
從句是主句以外的句子。
那麼以上兩句話的分析如下:
the fact that we talked about is very important.=the fact is important
we talked about the fact
因此,指導性從句是定性從句。
the fact that the chinese people invented the compass is known to all.
中國人發明指南針的事實是眾所周知的。
事實=中國人發明了指南針,與句子中的主語處於同一位置。
所以它是乙個置態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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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定式子句中的乙個組成部分,但子句中的賓語可以省略。
用法:用作指示代詞,意思是“那個,那個”。 它可以指前面提到的事物,也可以指在空間或時間上比另乙個事物更遠的事物或人,也可以指要表達或提及的事物、想法等。
當它用作關係代詞時,它指的是乙個人或事物,同時充當從句中的句子成分。 這有時也會導致非限制性定句。
定性從句(又稱關係從句、形容詞從句)是指一種以關係詞為主導的從句(英文:relative word),因為這類從句的句法功能多是定定從句,所以一度被稱為歸因從句(英文:attributive clause),這種從句除了是定句外,還可以用作狀語等成分, 因此,現代語言學經常使用“關係從句”一詞。
關係從句的句法功能主要是充當定句。 在英語中,關係從句通常放在它修飾的單詞(組)之後。 由關係從句修飾的詞(組)稱為先行詞
antecedent),引導關係從句的詞稱為關係詞,關係詞指先行詞,在關係從句中充當某個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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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t
當引導名詞從句時。
它被稱為連線詞。 它只起指導作用。
不要使句子成為組成部分。
這本身並不有趣。
這導致了狀語從句。
它被稱為從屬連詞。
它只起指導作用。
不要使句子成為組成部分。
這本身並不有趣。
這導致了定句。
稱為關係代詞。
代替前因。
指導性定性條款。
在從句中扮演代詞角色。
它可以在子句中。
作為主語、賓語、謂語。
所以你的問題。
答案是: that
作為關係代詞。
在定句中。
必須是句子元件。
但有時那
可以更換。 關係副詞。
指導性定性條款。
事實並非如此。
充當代詞,例如 i
don'tlike
theway
thatyouspeak.
i'llnever
forget
theday
thatiwent
to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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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引導名詞從句時,它被稱為連線詞,它只起到引導作用,不作為句子成分,本身也沒有意義。
當乙個前導狀語從句被稱為從屬連詞時,它只起引導作用,不構成句子成分,本身沒有意義。
當引導定句時,它被稱為關係代詞而不是先驗詞,而前導定句在從句中扮演代詞的角色。
它可以用作子句中的主賓謂語。
所以你的問題的答案是,作為關係代詞,定句必須作為句子成分。
但有時可以用它來代替關係副詞來引導定句,然後它就不能充當代詞。
比如我不't like the way that you speak.
i 'll never forget the day that i went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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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指乙個人或一件事。 在定句中,它用作主語、賓語或謂語。 如。
the students that like english often learn from each other.(作為主語,相當於誰)。
i saw the girl that you like.(作為賓語,等同於 who 或 whom)。
the car that is over there is mine.(that作為主語,相當於which)。
the trees that they planted grow very well.(that作為物件,等價於which)。
he is not that man that he was.(作為謂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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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以單獨導致生成的狀語從句。
不必如此......那個或某某......這種搭配。 當僅此一項作為前導狀語從句出現時,它有時會考驗讀者的判斷力。
讀者需要警惕這種用法,並從句子的上下文中判斷它是否採用了這種用法。
從結構上看,區分是前導狀語從句還是前導定句,可以通過從句的成分是否完整來判斷。 定句通常是不完整的,即由子句修飾的先行詞充當子句中的成分。
筆記:
表示結果的狀語從句 so that 被解釋為“因此”、“so to”和“so”。 所以,所以......這有類似的含義,但後者有度的意思,而前者沒有。 例如:
he spoke clearly, so that everybody understood him.
表示結果的狀語從句 so that 被解釋為“因此”、“so to”和“so”。 所以,所以......這有類似的含義,但後者有度的意思,而前者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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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對的,在這兩句話中,那是導致結果的狀語從句,第一句話就是這樣......that...第二句話是這樣......
that...它們都是代表"所以。。。。。。如此之多,以至於......"。但是,也存在這種結構中產生客觀狀語從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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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注意的是,sothat既可以引導目的狀語從句,也可以引導結果狀語從句。 有兩種方法可以區分這兩個從句:客觀狀語從句通常包含情態動詞can、could、may、might等。
在含義上,目的狀語從句通常表示目的明確。 例如:說清楚,這樣他們才能理解你
客觀狀語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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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有這樣,才能引導結果從,所以那也可以引導結果從。 僅此一項還可能導致賓語從句、主語從句和謂語從句。 它也可以導致乙個確定的子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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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作為連詞,單獨使用,只能引導名稱從定語和從定語,而不能從形式引導。 前導名稱不充當子句中的任何元件。 引導名字的人和僕人必須充當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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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語從句可以引導,但兩個句子都應該屬於 so that 和 such that 句型。 這也是您應該注意填詞和糾正錯誤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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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主要會導致五種型別的條款。
1.這可能會導致物件子句。 當子句不缺少成分並且結構和語義完整時,可以以此為指導,通常省略。
例如:他認為(那)他可以完成任務他認為他會完成工作。
2.這總是可以引導主語從句,同樣要求從句的語義和結構完整,不能省略。
例如:她昨天來學校對我來說是乙個驚喜她昨天去上學了,我很驚訝。
3.這指導了謂語從句,以服務於從句完整性的純語義和結構,這是不能省略的。
例如:任務是你今天應該完成你的作業任務是你今天必須完成你的作業。
4.這導致了共同從句,不能省略。
例如:他住院的訊息讓我們擔心他住院的訊息讓我們感到擔憂。
5.這導致了定句,前置可以是乙個人或乙個事物。
例如:睡在草地上的貓是我的貓那只租了小櫻,只睡在草地上的貓,屬於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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