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民事賠償案件在法庭上比較豐富,但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案件是否在法庭上宣判?

發布 社會 2024-04-27
1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民事案件適用普通程式的期限一般為6個月+6個月+x個月。 也就是說:庭審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 仍需延期的,報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

    但公告期間、鑑定期間、當事人和解期間、當事人之間提出異議的審理期間、人民法院之間處理管轄權爭議的期間不計算在內。

    因此,從你所描述的案件事實來看,到現在為止應該申請延期的次數已經用盡,時限即將到期。 如果法院拒絕作出判決,將嚴重超過審判時限,這將對法官個人的案件結案率產生影響,因此法官採取和解的方式,因為和解期不計入審判時限,可以拖延一段時間。

    應該說,你的案子應該很快開庭審理,無論法院哪一方判決敗訴,都會作出一審判決,否則就不能上訴。 但目前,《民事訴訟法》對法官逾期審判沒有明確限制,限制多為對法官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的限制,對法官沒有實質性約束。

    在現實中,這些可能涉及法官偏袒或拒絕作出裁決,當事人大多選擇向紀檢監察部門或法院或上級法院的信訪受理部門提出申訴。 另外,既然你有律師,最好請律師多和法官溝通,盡快做出判決。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在民事訴訟中,可以通過援引《民法通則》、《關於實施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侵權責任法》、《關於審理人身傷害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人身傷害案件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範性檔案獲得司法救濟。 以及最高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新《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在判決和裁定中考慮“物質損失”,沒有規定如何區分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也限制了當事人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以獲得法律救濟的法律救濟範圍。 “物質損失”是否包括傷殘賠償和死亡賠償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長期存在的爭議尚未得到解決。

    (一)殘疾人的,是傷殘補償;

    (二)造成死亡的,給予死亡賠償;

    3)其他傷害情況下的精神慰藉。”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在中國,很少有案件在法庭上宣判,法官需要仔細研究材料,檢查證據、資料等,除非是特別簡單明瞭的案件。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朋友,據我所知,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判決不是在法庭上宣布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至少我經歷過的案件都沒有在法庭上被判刑。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人民法院審理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民事訴訟的,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適用普通程式的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十日以內送達判決書; 定期宣告判決的,宣告後立即發出書面宣判。

    目前尚不確定需要多長時間才能獲得賠償,這取決於被執行人名下是否有財產、是否需要轉移定金、是否需要拍賣或變賣財產等。 如果被執行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則需要很長時間。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適用普通程式的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期六個月; 仍需延期的,報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三十六條 當事人必須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 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轉送執行人執行。

    當事人必須履行調解書和人民法院應當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交通事故訴訟**後,一般為:一審3個月結案,二審3個月結案,結案後1個月左右即可獲得賠償。

    理由:1、一審一般需要3-6個月,交通事故案件一審多數可在3個月內結案;

    2、第一審判決作出後,雙方當事人均接受判決,第一審判決生效;

    3、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服,上訴的,進行二審,二審用時三個月,以二審為終審判決,不得再上訴;

    4、如果被告能夠自覺地履行生效的一審或二審判決,訴訟已經結束,被告拒不履行的,需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雖然法律規定執行應在6個月內完成,但一般而言,交通案件可以在1個月左右執行。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是文明的嗎? 民事一審簡易程式的三個月審判時限,普通程式的六個月審判時限,如果簡單,一般由一名法官給你**,如果後面有三名法官,一般會轉為普通程式。 二審的,審判期限為六個月。

    在特殊情況下,普通程式和二審程式的審判期限都可以延長,但交通事故一般是比較簡單的案件,大多數不會延長。 此外,如果您進行評估,則評估期將不計入試用期限。 判決書正文會寫“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多少日內”,從判決生效之日起算,期滿未下達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請注意,判決生效,自當事人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無人上訴的,一審判決書才生效。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人民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分為普通程式和簡易程式,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按照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一般情況下,法院會採用簡易程式審理交通事故,因此法院對交通事故的處理一般會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

    對判決提出上訴的期限為3個月,經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這起訴訟後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做出決定? 法官還應該看看他是否有時間和精力寫判決書,如果有,他也許能夠立即指定何時獲得賠償的決定,這取決於賠償方是誰。 如果是那家保險公司,他們可能還是要上訴的,那麼,會是什麼,如果是個人,那不一定是好的,是的。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一般來說,刑事案件的時限是三個月,這意味著在這個時限內是可以的。 在我處理過的類似案件中,判決將在本月下半月宣判。 但是,這也取決於法官的具體情況。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您好:刑事案件的時限一般為三個月。 至於判決下達後需要多長時間才能獲得賠償,無法確定,也不知道對方是否會上訴,或者如果對方既不上訴也不賠償,那麼你只能向法院申請執行。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2015年,我因交通事故在醫院住了16個月! 去年9月聘請律師! 所有材料均已於今年9月6日發放**,請詢問需要多長時間才能下來。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之後,一般會在半個月左右做出判決。 判決書是在未上訴十五天後雙方收到的,保險公司會很快把錢寄過來。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交通事故屬於民事糾紛,程式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開庭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出庭,並宣布法庭紀律處分。

    **庭審時,主審法官對當事人進行核對,宣布案由,公布審判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第一百三十八條 法庭調查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當事人的宣告;

    (二)告知證人權利義務,對證人作證,宣讀未出庭證人的證詞;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4)宣讀鑑定意見;

    5) 宣讀驗屍記錄。

    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庭辯論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原告及其訴訟當事人暢所欲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當事人的辯護;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當事人作言論或者辯護;

    4)相互辯論。

    法庭辯論結束後,主審法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者的順序徵求各方的最終意見。

    第一百四十二條 法庭辯論結束後,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在判決作出之前可以進行調解的,也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朋友們,大家好!

    在一般交通事故案件中,第一次將以雙方的談判和調解為基礎,只有在兩次調解不成功的情況下,才會進入正式的司法程式。

    正常程式是:原告提出訴因、要求賠償、被告提出答辯理由、或公訴人提出輿論,然後由法院法官進行調查、提問,最後確定要採信的證據材料,然後,根據材料, 依照法律規定確定裁判文書內容,並提請雙方簽字批准,結束法庭工作。幾個工作日後,將向雙方傳送正式的法律檔案。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前; 提前三日以上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法律規定公開審理的案件,也必須公布案件的基本情況。

    ** (1) 書記員應辨認在場人員的身份,並宣讀法庭紀律。 (2)法庭調查; 法庭調查按順序進行。 當事方依次發表宣告; 證人證詞; 提供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資料; 評估結論的宣讀; 宣讀研訊筆錄。

    在此期間,當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證據,向證人、鑑定人和審查員提問,並要求在獲得許可的情況下進行重新鑑定或審查。 (三)法庭辯論; 法庭辯論按順序進行。 輪流為原告人說話; 辯方的陳述和答辯; 第三者發言或答辯; 雙方相互辯論。

    之後,審判花了很長時間才徵求雙方的最終意見。 **在此期間,案件可能因法定原因延期審理,包括:1.沒有必須出庭的當事人或訴訟參與人; (二)有正當理由迴避審判人員的;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出庭,需要收集新的證據,需要重新鑑定或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

    4)法庭記錄;法庭記錄必須由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宣讀並簽名或蓋章。 (五)宣告判決; 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決定當庭或者定期宣判。 (六)普通程式案件**的審理期限為6個月,必要時經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

    **庭審結束後; 等待判決的發布和判決的執行等。 對於事故訴訟,我們建議您指定一名律師**。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交通事故法庭起訴程式。

    1.立案階段。

    首先,如果被害人作為原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和相關證據,且材料齊全,法院受理並審查,認為符合提起訴訟的條件,一般會在7天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 不能立案的,說明理由,需要補充材料的,告知補充。

    2.審前準備階段。

    法院自立案之日起5日內向被告送達民事起訴狀副本、答辯通知書及原告的證據材料,被告在收到民事起訴狀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收到答辯狀後送達原告。 有的法院會在立案後向雙方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本案應當按照通知書的要求及時出示證據。 因客觀原因不能提供證據的,應當提出延長舉證期限的申請。

    3. **試用階段。

    **、秘書查明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主審法官核對當事人情況,宣布案由、審判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程式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隨後,原告的陳述、被告的辯護、證人的作證、書證、物證的出示、鑑定結論的宣讀、驗屍筆錄的宣讀等,審判員提問、相互提問,最後進入法庭辯論環節,當事人相互辯論,主審法官詢問當事人的最終意見, 審判結束。

    4.裁判階段。

    案件審理後,審判人員將對案件進行審議,並根據審判情況和各方提供的證據作出判決。 隨後,判決書送達,任何當事人不服的都可以上訴,對判決不服的上訴期限為15日,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限為10天。 如果上訴被放棄,上訴期將屆滿,判決將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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