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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性分類有12種:名詞、代詞、動詞、形容詞、數字、量詞、區分詞、副詞、介詞、連詞、冠詞、助詞等。詞類根據其實際含義和語法結構可分為實詞和虛詞,根據是否吸收其他詞性可分為開詞和閉合詞。
例如動詞:根據有沒有賓語,可以分為“及物”和“不及物”,“及物動詞”還包括“雙賓語動詞(他給了我一塊糖,”給予“需要”我“和”糖“兩個賓語)和”雙及物動詞“(需要賓語和補語的動詞,例如,”他認為我好“需要”I“的賓語和”非常好“的描述補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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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詞(簡稱n.))是一類詞,屬於實詞,名詞表示人名、物名、地名或抽象概念,名詞也分為專有名詞和普通名詞。
2.動詞(縮寫為v.)。)通常是用來表示動作或狀態的詞。在英語中,動詞按其作用和功能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謂語動詞,另一類是非謂語動詞。
3.形容詞(形容詞,縮寫為adj。),這是許多語言中的主要語音類別之一。
4.副詞(副詞縮寫為adv.))是指在句子中表達動作或狀態特徵的詞,用於修飾動詞、形容詞、其他副詞或整個句子,並表達時間、地點、程度和方式等概念。
5.介詞(介詞,縮寫為prep.)也稱為介詞,它們表示名詞、代詞等與句子中其他單詞之間的關係,不能在句子中單獨用作句子成分。
6.連詞,縮寫為conj) 是乙個虛擬詞,它不能單獨用作句子成分,而只能作為連線詞與詞、短語與短語、句子與句子的連線詞。
7.代詞(簡稱發音。) 是替換名詞或句子的詞性。大多數代詞都具有名詞和形容詞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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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詞性分類如下:名詞、代詞、動詞、形容詞、數字、量詞、區分詞、副詞、介詞、連詞、冠詞、助詞等。
1.名詞。 表示人或事物名稱的真實詞。 如:"黃瓜、捲心菜、拖拉機、電腦"。
1.表示特殊名稱的稱為"專有名詞"如:"雲南, 上海, 李白, 白居易"。
2.代表抽象事物的名稱稱為"抽象名詞"如:"類別、思想、質量、性格、友誼、方法"。
3.指示方向的那個叫"方向名詞"如:"上""下"左""東"西"'面臨""後""東"在南方的宴會前戲弄""中間"等。
2.動詞。 動詞表示人或事物的動作、行為、發展、變化。
1.一些動詞表示一般動作,例如:"來,去,說話,走路,跑步,學習,起飛,檢查,識別"等。
2.有些動詞表示心理活動,如:"思考、重視、關注、尊重、理解、相信、欣賞和懷念"等等,這樣的動詞通常可以前面有這樣的動詞"非常非常"。
3.有些動詞表達了能夠和願意的意思,稱為"願意動詞"他們是"能、想、應該、願意、敢、得到、能、應該、應該去、能做、可以考慮、願意學習、應該解釋、可以發展"。
4.還有表示傾向的動詞,稱為"傾向動詞"如:"後悔的根源來了,走了,走了,走了,出去了,上了,走了,通常用於一般動詞之後以表示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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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含義或概念對單詞進行分類(具有相同語法性質且在語法意義上常見的單詞); 語音類別基於首字母、詞尾或重疊形式(因為語言具有豐富的形態變化); 語音類別根據其語法功能(它們是否可以充當句法成分,單詞和單詞組合的能力)進行劃分。
根據含義或概念對單詞進行分類(具有相同語法性質且在語法意義上常見的單詞); 語音類別基於首字母、詞尾或重疊形式(因為語言具有豐富的形態變化); 語音類別根據其語法功能(它們是否可以充當句法成分,單詞和單詞組合的能力)進行劃分。
意義不可操作,詞性判斷不可靠,詞的概念或詞彙意義不可觀察,只能理解而不能清楚地把握,不能體現詞的內在表達功能,因此不能作為劃分詞類的主要標準。
西方語法以形態學來區分詞性,因為西方語言有豐富的形態變異,而漢語缺乏嚴格意義上的形態變異,即漢語的形態變異很少,不完整。
單詞的語法功能主要表現在組合能力上:它主要包括將真實單詞與真實單詞結合的能力,以及將真實單詞與虛構單詞相結合的能力。 另乙個方面是單詞在句子中充當句法結構成分的能力:真正的單詞通常可以充當句子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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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提到的劃分有三種型別:形態基礎、意義基礎和語法功能。 其中,形態學只能作為次要依據,意義只能作為參考依據,詞的語法功能是漢語劃分詞類的主要依據。
劃分詞類的標準應該是相同的,即根據語法功能。 只不過英文單詞的語法功能比較整齊,而中文單詞的語法功能並不整齊。 >>>More
李寶今年5歲,沒有兄弟姐妹,是個可愛的小男孩,還太小,不能上學。 他喜歡每天在他家附近的小公園裡和其他小孩子一起玩。 公園裡有很多有趣的東西可以看和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