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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為了吸引眼球和詹黑說。 NBA是乙個商業聯盟,根本就沒有這回事,都是球迷的一廂情願,當球員一文不值的時候,球隊老闆就像扔垃圾一樣買斷或拆掉老闆。 玩家和老闆的關係是生意,沒有忠誠,很現實。
有些球星從未離開過球隊,但他們想要的高合同卻讓球隊喘不過氣來,威脅要為總冠軍降薪。 詹姆斯很好,他根本不需要為總冠軍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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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說什麼關於乙個球員,乙個球員的目標可能只有乙個,那就是冠軍! 如果沒有朝著這個目標前進的趨勢,詹姆斯就不會在騎士隊待這麼久! 雖然在轉會到熱火隊之後,很多騎士隊球迷都罵了他!
但愛的對立面不就是恨嗎? 你愛得越深,你就越恨! 忠誠有時候會傷害自己,這就是綠軍擊敗騎士隊後加內特對詹姆斯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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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為了他的球迷或者是這座城市的球迷,畢竟他在一支球隊待了很久之後,大家都會理所當然地認為這是他的家什麼的,球員轉會忠誠什麼的,你應該看一下歐洲盃,每年都會有球員到處走動, 會被原俱樂部的球迷罵一頓。真的沒有忠誠這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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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的家鄉在克利夫蘭,如果騎士隊離開他,他就是一支腥臊的球隊,為了總冠軍拋棄了自己打了這麼多年的球隊,但不能怪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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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說他不忠,他只是為了冠軍夢轉會到另一支球隊,我覺得他已經不缺錢了,他需要的是哪個冠軍的認可,難道只是因為他離開球隊太高調了嗎? 難道只是因為騎士是他夢想開始的地方,我們應該支援他,小皇帝。 為了夢想而改變是有價值的,而不是不忠誠,對於乙個為了薪水而不關心球隊的球員來說,這是不忠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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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本來就是乙個商業籃球聯盟,怎麼說忠誠,就算你忠誠,球隊也不需要在你不忠誠的時候把你交易出去。 皮爾斯在綠軍裡呆了多少年,還沒被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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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乙個球員來說,奪冠是最光榮的事情,所以大家都是自私的,不能說他忠誠與否,而是想不想奪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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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騎士隊為他損失了很多錢,球迷們對他有太多的幻想,但他選擇了離開,克利夫蘭人空無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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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是乙個商業聯盟,那麼忠誠這個詞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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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沒有完美的人,也不可能讓所有的人都像你一樣。 詹姆斯也不例外,有些人喜歡它,人們也會變得煩人。 詹姆斯總是會有爭議的,即使他如此成功,如此偉大。
你不需要乙個理由來喜歡乙個人,但有成千上萬的理由去恨乙個人。 為什麼這麼多人討厭詹姆斯,在我看來,有以下幾點:
1.詹姆斯太強大了,太成功了。
作為乙個被選中的孩子,他從高中就以總冠軍的身份直接進入NBA,從一開始就獲得了無數的讚譽和光環。 他正處於出道的巔峰時期,在聯盟中一直是乙個孤獨的存在。 他被許多人譽為歷史上第一人,也是世界上最好的球員。
正是因為他無比強大的能力,很多人對他進行了誹謗和抹黑。 就是人家口中的詹黑,總是列舉著各種不符合自己觀點的言論,他們嫉妒詹姆斯的實力,不想看到詹姆斯動搖他們心中的第一人。
2.詹姆斯的技術特點一直受到批評。
身高203cm,體重113kg的他,強壯如牛,擁有後衛般的速度,超強的身體素質讓他在場上可以打五個位置。
相較於打法優雅、技術流暢的喬丹和科比,詹姆斯屬於力量型,打法暴力,突破扣籃成為早期的標誌性打法。 很多人認為詹姆斯除了身體之外根本就沒有本事,玩身體也走不了多遠。 這成為很多人討厭詹姆斯的重要原因,這與喬丹和科比時期的打法明顯不同。
它顛覆了許多人對籃球的看法。
3.覺得詹姆斯不夠忠誠,不服從球隊。
被騎士隊選中,他穿著騎士球衣孤軍奮戰了7年,最終在2010年夏天做出了轉會選擇,俗稱“抉擇1”。 他的決定被認為是對球隊的背叛和大腿。 但無論世人怎麼說,都阻擋不了他追求冠軍的腳步,也阻擋不了他在偉大的道路上前行。
最終,他在熱火隊拿下了2個總冠軍,同時,他的技術短板也得到了改善。 隨後,“決定2”回到克利夫蘭騎士隊,帶領騎士隊結束了他們 52 年的總冠軍狂歡並兌現了他們的承諾。
正是這種獨特的存在,讓很多人討厭詹姆斯的做法。
但不管你喜不喜歡詹姆斯,他都是乙個特別的人。 那些討厭他的人,也在一起見證歷史傳奇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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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上沒有真正完美的人,不說有多少人討厭詹姆斯,或者現在做乙個調查,說有多少人喜歡喬丹,估計所有球迷都會喜歡喬丹,總會有一些黑點會被挖掘出來,比如喬丹的霸道,喜歡罵隊友, 打球也很髒等等,甚至可以說喬丹的兩個兒子。這就是我們生活的現實世界,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這構成了乙個事物或人的特定形象。
詹姆斯足夠偉大,在現役球員中很難再有像他這樣的統治者,他也是NBA歷史上最偉大的球員之一,未來甚至可以與喬丹競爭。 但即使是“偶數”和“未來”,也會引發一些口水戰。 不喜歡詹姆斯的球迷可以用這個話題來打球,你說你現在能和喬丹相提並論嗎?
當然不是,你甚至無法與科比相提並論。 未來,誰知道未來總會說什麼? 你看,科比·布萊恩特沒有受傷,估計他的職業生涯可以更偉大。
沒辦法,喜歡乙個人,你的眼睛在他眼裡都是好的,如果你不喜歡乙個人,你眼裡就沒有任何優勢。 我曾經喜歡科比·布萊恩特,他是我們的青春和回憶,但科比·布萊恩特退役了,詹姆斯現在是另一群人的青春和回憶。 既然如此,你當著我的面說詹姆斯是這個時代最強的人,我還要考慮詹姆斯和科比的對比,我怎麼能承認呢,明明科比強一點。
其實詹姆斯應該算是黑點少了,他的自律讓黑粉沒有辦法下手,所以只能從他的外表上看黑。但詹姆斯的偉大是毋庸置疑的,當你在幾年後回頭看時,你會發現它是多麼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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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在職業生涯中似乎總是以八面人物的形象出現,他的身體裡有太多的生意和利潤的痕跡。 歐文今年離開騎士隊,讓詹姆斯明白,這個“決定”原來是很有力量的,而這一次,也算是詹姆斯被“動搖”的心連心的感覺。
2010年詹姆斯離開後,騎士隊陷入了絕境,詹姆斯在熱火隊順利奪冠,而在2014年,他拋棄了傷病纏身的熱火和韋德,再次上演的決定間接導致了韋德最終的離開,如果波什沒有趁勢拿到頂薪的話。
詹姆斯本可以在18年夏天做出決定,這可能是真正的災難。 不管他是否去湖人隊,但詹姆斯和騎士隊之間的矛盾似乎越來越公開,NBA球星克里斯·謝里丹也表示,詹姆斯明年夏天將離開球隊,因為他與騎士隊老闆的關係已經變得無法挽回。 但是在騎士隊這幾年裡,騎士隊已經滿足了對戰黃的所有要求,他們正在盡力而為。
14年後,騎士隊已經連續三年成為聯盟最燒錢的球隊,他們甚至在2016年拿下了總冠軍,損失了4000萬。
NBA近十年來超級球隊的壟斷並不少見,但騎士隊和勇士隊在打球年和巔峰時期的行為所引發的壟斷局面,讓很多人嗤之以鼻,甚至不屑一顧。
但從根本上說,杜蘭特即使勇士隊奪冠加盟勇士隊的行為也未必能洗刷,但杜蘭特絕不是第乙個這樣做的人,他也不會是最後乙個,當然,杜蘭特在接受採訪時直接表達了自己對抱團和超級球隊誕生的看法, 而他認為,詹姆斯加入熱火抱團韋德和波什,開創了抱團的新時代,而正是詹姆斯為“抱團”鋪平了道路。
所以很多人都覺得展煌性情柔和,他確實有過偉大的事業,但是他身上的黑點同樣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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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詹黑,但我並不是很討厭詹姆斯,甚至他做的一些事情我都非常欣賞,比如他對公益的熱情和對家人的忠誠,但我只是很不喜歡一些詹姆斯,把詹姆斯吹得無邊無際,奪冠據說是他自己的功勞,如果結果不好, 別人會承擔責任,更過分的是其他球隊,其他球星也可以有他奪冠的功勞,比如猛龍隊的小卡拿了總冠軍,小卡就是因為詹姆斯給他的建議才贏的。字母哥沒能奪冠是因為詹姆斯沒有給他指點,沒有下限的吹氣很煩人,所以很多詹黑並不是真的不贊成詹姆士,而是厭惡那些沒有下限的詹吹平變成了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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擠在一起,玩髒兮兮的,天天打著籃球哥的旗號打球,但看到韋德波什的糟糕狀態就直接跑了,韋德鄧肯為了留住人可以接受降薪,詹姆斯留人逼隊交奢侈稅,克利夫蘭交了n年的奢侈稅,成為聯盟歷史上少有的奪冠賠錢的神奇球隊, 賈公尺仍然說它是貧民窟歷史上最貧窮的城市。
至於各種經典言論,我就不多說了,我猜詹姆斯又要生氣了,詹姆斯的原話連他的粉絲看到都會生氣,而且已經誇張到了我一貼出詹姆斯的原話,詹姆斯就會被說成是黑子的地步, 這說明詹姆斯在賈公尺心裡說的話是錯誤的。
所以,你不應該問為什麼這麼多人討厭詹姆斯,你應該問為什麼還有人喜歡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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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是球場上的名人,會遭受很多人羨慕,這會產生一些謠言。 很多人在不懂的時候會聽一些片面的話,導致很多人不喜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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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詹姆斯在小組第一,這破壞了聯盟的氛圍,而現在的球隊沒有三位超級巨星,沒有競爭力,拿不了總冠軍。 二是詹姆斯打球不乾淨,他也做過這些事情,別人也做過這些事情,但一方面說自己打得乾淨,另一方面也做過這些事情,太過分了。 最後,他被球迷吹捧得太多了,總讓人覺得詹姆斯是天下無敵的,雖然他不否認自己打得非常好,但是在關鍵時刻卻搖鍋,這不是超級巨星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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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傑公尺,我會客觀地表達我的觀點:
1:轉投熱火全美直播《人才到南海岸》。
2:熱火隊在總決賽第一年對陣小牛隊時隱身,雖然肘部受傷,但鬥志明顯很低。
3:在沒有提前通知韋德的情況下從熱火隊回到騎士隊。 至於不告訴萊利,呵呵,你需要嗎?
以上是我對LBJ不滿意的地方,是個人意見,以下是我對黑子“高理論”的總結:
總決賽被馬刺隊4-0擊敗,總決賽擊敗馬刺隊抱住雷阿倫的大腿,總決賽被馬刺勇士隊擊敗。
雖然老戰說了幾句話,還扇了自己一巴掌(建議聯盟退役23號球衣再穿回去,7號和8號總冠軍,我比以前強了50倍,騎士隊要拿總冠軍才離開等等),但我覺得這在美國文化中很正常。
總之,LBJ真的很強,也有一些心理的人不喜歡自己的偶像有競爭對手,甚至這個競爭對手都無法超越,所以再小的事情,在他們眼裡也會被放大很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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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也許是太無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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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喜歡的五個人,Melon的動作不是很帥,但比James要好。
房東是典型的那種只喜歡玩得好,不講究實用性的球迷。
詹姆斯之所以在美國比科比·布萊恩特更受歡迎,並不是因為他剛剛拿過總冠軍,而是因為美國人更喜歡他骨子裡精力充沛的風格。 為什麼美國要練習足球、冰球、拳擊、WWE? 原因如下。
格里芬不是目前最好的大前鋒,但他已經很受歡迎了,這就是原因。 他瀟灑地命中了兩分球,像霹靂一樣扣籃,美國人顯然喜歡後者。
我看了前面的回答:因為不符合大眾的口味,他的技術很粗糙,技術很差。 糾正一下,並不符合大多數中國粉絲的欣賞品味。 他的技術很好,但不夠細膩,不夠漂亮。
不應該問中國人討厭南韓什麼,而應該問為什麼南韓對中國如此不友好。 總是把自己的長處和別人的缺點進行比較,自以為是,這是南韓人的基本特徵。
詹姆斯長得像猩猩,但這是靠實力吃飯的NBA,不是靠臉吃飯的娛樂圈!! 如果你抱著像很多女生一樣看帥哥的心態去看比賽,那你就太業餘了,那我建議你去看韓庚和謝霆鋒,他們比科比韋德帥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