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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被認定為工傷,但用人單位不認為屬於工傷的,可以參照《工傷保險條例》,自工傷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社會保障局工傷科申請工傷認定
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撫卹金等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相關費用。
第十八條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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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也提醒大家,工傷鑑定是有時間限制的,所以一定要抓緊時間。
2、法醫檢查也要盡早進行,這樣傷勢就比較嚴重了。 有些傷勢痊癒後無法察覺!!
3.如果能多住醫院,就能多住,(以後可以多算農民工補貼和住院餐),呵呵。
祝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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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個人在申請工傷認定時需要用人單位簽字?
不理解。 如果您提供相關證據和同事的證詞,您可以申請對個人進行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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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找律師諮詢下巴。 上面的人經常被寵壞了...... 不要讓他們誤導你,最終傷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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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未在工傷認定申請書上簽字的,勞動者本人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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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如果不合理的條款是非法的,則無效,但如果不違法,則只會對您不利,並且工人在簽署後在賠償方面對工人不利。
您好,我是LegalPro平台的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用人單位的工傷申請,如果勞動者不簽字,可以受理。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工傷認定辦法》所附的工傷認定申請表,用人單位在申請工傷認定時不需要工傷雇員簽字,也不需要勞動者簽字。 用人單位申請認定工傷的,工傷職工不簽字的,應當受理。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以後有需要請隨時諮詢。
老闆開的合同條款不合理,工人不簽字能接受嗎?
也就是說,之前沒有勞動合同,在受傷後報告工傷時,老闆的合同條款不合理,工人應該怎麼做?
會影響對工人的賠償嗎?
老闆開的合同條款不合理,工人不簽字還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您之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您向您報告傷害時雇主的合同有不合理的條款,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覺得不合理,不要先簽字,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不簽合同,老闆不配合工傷怎麼辦?
如果工人簽署了不合理的條款,在賠償方面將對工人不利。
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他。
好。 如果不合理的條款是非法的,則無效,但如果不違法,則只會對您不利,並且工人在簽署後在賠償方面對工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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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故事這麼長,首先,你要感謝我這麼耐心地閱讀你的故事。 你的故事真的很累贅,感情真的很難說,他說他愛你,我個人覺得你還是不答應他,我注意到一件事,他說他想讓你做他的妻子,他才能還錢,從這句話來看,他的生活有問題, 至少他在勒索你!這樣的人怎麼能被信任呢? >>>More
看完你要寫什麼,這種問題沒有標準答案,為什麼不鍛鍊自己,是別人的,你要好好學習,給你舉個你看得見的例子,僅供參考: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