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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工傷。
工傷,其定義為:"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傷害"換句話說,它是在工作過程中遭受的傷害,並且是與工作有關的傷害。
而且你說你去拿老婆的手機受傷了,這和工作完全沒有關係。
就好比你下班休息五分鐘抽菸受傷了,這不算工傷,嚴格來說,你已經失業了,只是因為個人原因受傷了,離職沒有受到懲罰也不錯,怎麼算工傷呢?
工傷可以這樣理解,你是洗碗工,因為你在刷公司的碗,被破碗劃傷,這才算是工傷。不過,這麼小的傷還是能及時處理的,乙個創可貼就能解決,頂多開點藥就十塊錢,公司也報銷了。所以如果你真的想嚴格一點,洗碗和受傷不算工傷。
那麼什麼是真正的工傷呢? 這是一種與工作有關的傷害,是殘疾的,不能重返工作崗位。
所以,如果你因為去拿老婆給的手機而摔斷了腿,這不是工傷(除非你和公司關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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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工作時從妻子那裡拿起手機時摔斷了腿,算不算工傷? 這不應該被視為工傷,儘管您是工作時間,但您使用手機進行私人工作。 如果公司老闆不給你算,發生工傷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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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說,這種行為不屬於工傷,是指在工作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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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應該算作工傷,因為它是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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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在工作地點,並且您正在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或者您沒有上下班,那麼它不能被視為與工作有關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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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是指在工作地點和工作時間內做工傷造成的傷害,會被認定為工傷,所以無需再作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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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工作中做個人生意時摔斷了腿,這當然不算是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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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關於工傷的規定,在工作期間發生的事故,包括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事故,都屬於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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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原因而對工作時間造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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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涉及工傷,用人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已購買工傷保險的,可向醫保中心申請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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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說,就算是他個人操作不當,也是工傷,公司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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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工傷,單位要負責,如果他們不在乎,你就直接去司法部門維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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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是工傷,投工傷保險,剩下的由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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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為了工作,工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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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來了。 應算作工傷。 您可以詳細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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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不慎摔斷腿的,可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認定為工傷,符合工時、工作地點、工傷原因造成的事故傷害等條件,符合工傷認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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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朋友跟我說,肯定是工傷,現在的問題是,用人單位有沒有給你交社保?
如果單位已經繳納了社保,就應該主動去社保局幫你申報工傷認定,因為申報後,醫療費用和大部分賠償都是由社保局支付的工傷**,如果單位不繳納社保, 你需要去社保局報工傷認定,只有社保局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你就是工傷認定。
社保局受理申請後,會安排您在受傷**或穩定後進行傷殘等級鑑定,並在獲得鑑定結果後按照《工傷賠償標準》對您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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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候工作了! 在工作地點! 所有意外傷害都是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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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上,在上下班途中一小時內發生的安全事故被視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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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單位範圍內,就算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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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屬於第六種情況嗎? 通勤上班?
《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工傷保險分類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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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只要和你溝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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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合同是否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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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在公司裡做到,那就看你的公司怎麼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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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軍訓期間,他在玩耍時摔傷了腿,雖然是在工作場所,但不是因工原因,不符合《工傷認定條件,不能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勞動者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為工傷或者工傷處理:
(一)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吸毒成癮;
3)自殘或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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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算作工傷,則上下班途中的事故算作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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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途中受傷是工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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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那些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且沒有主要責任的人才能被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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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認定為工傷。 但是,如果您在上班途中摔斷了腿,並且您沒有在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渡輪或火車事故中受傷,而您不是主要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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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不算數,但如果你與公司打官司,你可能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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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不能去? 她沒有直接給你打電話。 這是因為她邀請了更多的人。
她不方便乙個接乙個地打**。 然後她委託別人給你打電話。 用她自己打你是一回事。
你應該以一種別緻而愉快的方式去參加宴會。 順便說一句,祝她健康又快**。 同時,這也是加強同事之間友誼的機會。
如果你不去。 可能會有一些誤解。
準時赴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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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能去,不是別人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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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主人不會沒有被邀請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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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情況穩定,做勞動能力考核,享受不同等級的不同待遇,因未繳納社會保險的,工傷保險承擔的費用由企業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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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允許的,除非老闆已經給了足夠的醫療費用,否則你不能這樣說,如果你現在不說,他以後也不會補償你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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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我出差摔斷了腿,老闆讓我老婆不要說是工傷,因為沒有社保,怎麼辦? 這樣你就可以去諮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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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這樣做是為了避免工傷賠償,如果他能給你相應的賠償,那就算了,如果沒有,你可以去勞動局報案,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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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工作中摔倒受傷,應該算作工傷,你看到的老闆說這是為了逃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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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我必須報告工傷。 老闆本人違規經營,不給員工買保險。 為了逃避責任,他不希望你的妻子報告工傷。 如何計算後續費用? 因此,必須向工商部門報告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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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恐嚇,你可以直接去法院告他,告他,如果你不知道這個知識,最好諮詢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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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況,老闆就不能說什麼嗎? 你必須有主見,出差是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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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為什麼不說他工傷了,他有社保,老闆能不能給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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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買不買保險是他的事,反正你出差摔斷了骨頭,是工傷,他會為你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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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第十八條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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