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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應當給予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造成嚴重傷害、死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以致交通事故造成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是推卸責任、逃避責任的行為。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當事人逃跑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壞證據,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不負責或僅承擔部分責任,但如果他逃跑,無法確定交通事故的責任,司機將對交通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費用從幾千元到數萬元甚至數十萬元不等。 但是,如果事故車輛發生逃逸,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保險公司將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將承擔全部賠償費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證在駕駛證有效期內予以吊銷,終身不得重新取得,不論交通事故後果的嚴重程度。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死亡或者公共、私人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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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一般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造成交通事故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身重傷、死亡,或者給公共、私人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條例,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或者死亡,或者給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造成交通事故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兄弟重傷,且該人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三人死亡對事故負有同等責任;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毀,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30萬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或者多人重傷,對交通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三)故意駕駛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故障的機動車的;
(四)故意駕駛無證或者報廢機動車的;
5)嚴重超載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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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懲治交通肇事逃逸罪。
1、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不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行政處罰。具體而言,可以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執照等並處拘留。 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依照交通事故罪的規定處罰,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違例; 危險駕駛]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 交通意外的構成要素是什麼?
1.主體 交通事故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從事運輸和非運輸的人員;
2.運輸活動的直接領導和指揮者,如列車售票員和排程員;
3、運輸裝置的操作人員,如扳手; 四是交通運輸安全管理者,如交警;
4.主觀方面:交通事故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即行為人本應預見到自己行為的嚴重後果,但由於疏忽而沒有預見到,或者雖然預見到,卻輕信逃避,造成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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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人身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運輸管理條例,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人身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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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造成交通事故後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運輸運輸管理條例,造成重大事故、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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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逃跑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跑,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人身重傷、死亡或者公共、私人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徵兵失敗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罪量刑: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或者死亡,或者給公共、私人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等一會。
《刑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了自首:“犯罪後自願投案並如實供述罪行的,是自願投案自首。 自願投案自首的表現表明,犯罪人的主觀罪責比未投案投案的人輕,可以減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四條將“交通肇事逃逸”定義為“交通事故發生後,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或者棄車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