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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在提起訴訟之前必須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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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只是被罵,沒有受到實質性的物質或身體傷害,你不會立案,你可以報案,警察會批評和教育你。 那些教書的人將受到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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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必須要看,一般來說,你不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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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罵不夠成功,以治安罪懲罰他。 也就是說,如果責罵造成嚴重後果,例如引起心腦血管疾病等疾病和精神疾病,造成實質性傷害,則可以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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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它造成嚴重後果,否則無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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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不好,因為雙方都沒有實質性的損失,估計立案有點難,如果影響到你,或者你的名譽受損,你可以告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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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只是在道德上受到譴責,而不是法律上的那種。如果說他誹謗,他可以練習罵人,不可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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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罵人不會導致案件,頂多是民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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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罵你,你要麼把他當狗吠不理,要麼罵他回去,打人就進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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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嚴重的後果,也沒有證據,所以很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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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問警察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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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方面不能採用,畢竟政策不支援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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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罵就不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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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被虐待”的生活糾紛,雖然可以報警,但**無權立案偵查,只能簡單調解,不能最終解決問題,但會留下警方記錄,必要時可以將其作為公安機關的重要證據。 因此,當被非法侵害時,可以向警方報案,其作用和效果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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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打電話給警察,向警察解釋情況,但你不能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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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報警的時候控制不住,所以會繼續打他,直到我被說服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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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也沒用,JC管不了大事,我也不愛管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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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房東可以在侮辱你的時候用手機拍下這個過程,然後去當地派出所報案。 首先,應該是衣領中的糾紛不會被提起,只留下報警記錄或上門調整。 但是,在你多次報案並提供他侮辱你的證據,並向**說明他一再的侮辱嚴重影響了你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後,**會引起注意,你可能會被行政拘留和批評。
如果他繼續教他改過自新,他將因違反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但你不能在這個過程中罵他,更不能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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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罵還是不罵? 罵一兩次也沒關係,那就拉扯吧,恩怨應該解決而不是打結,如果繼續下去,可以適當地解決,打官司也不是一件好事,就算你有確鑿的證據,打贏了官司,也就是道歉,恢復名譽,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 那就不要打架了,自己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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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玩,可以用錄音機錄下自己的話(罵回去),然後整天給敵人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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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有幾個條件:
1.你的敵人在罵你母親的時候沒有罵他的名字,如果你上法庭,他會逍遙法外,罵的不是你母親,而是別的東西。
2.證據不充分,你的證據是錄音機,但法官不會定罪,因為有錄音機的錄音,因為他會懷疑作偽證,因為你的兄弟是你的家庭成員,不能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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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體面,因為他沒有罵媽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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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立案,但感覺會很麻煩,而且可能不值得很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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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沒有問題,但提起訴訟後能否提供證據是另乙個問題。
如果有足夠的證人,這很容易。 但是,如果沒有足夠的證人,您的錄音是否可以在法庭上被接受為證據是另乙個問題,因為錄音不能一直用作證據。 不知道大陸怎麼說,但是在澳門,如果是偷錄的,是不會被接受為證據的,因為這裡牽扯到個人問題,如果錄下來的時候的人知道了,那也沒關係,如果是偷錄的,可能就不能當證據了, 但我真的不知道大陸是不是這樣。
但是,只要能找到足夠多的證人,有沒有錄音都是一樣的,只要證據充分,反證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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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證據充足,那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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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侮辱侮辱,不造成實際的嚴重後果,一般不足以構成犯罪,很難構成民事侵犯名譽權,公安或者法院不會受理,只有受到辱罵或者侮辱,名譽受到嚴重誹謗, 造成比較不好的社會影響(比如被鄰居罵,鄰居真的誤以為是很壞的壞人等),這個時候可以接受。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規定的罪行,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外,僅當被告知處理。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開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 客觀地說,這裡的“侮辱”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開誹謗他人的人格和名譽的行為。 侮辱的方法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暴力以外的其他方式。
所謂“暴力”,是指使用脅迫手段損害他人的人格和名譽,如強迫他人在遊行中“戴禮帽”、當眾脫光他人衣服等。 這裡暴力的目的不是為了傷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在實施暴力侮辱的過程中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傷害的,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
所謂“其他方法”,是指以言語或書面暴力以外的方式侮辱他人,如當眾嘲笑、侮辱他人、張貼傳單或漫畫等。
“公然”侮辱他人是指在公共場合或以允許多人聽到或看到的方式侮辱他人。 侮辱他人必須公開進行,如果不是明目張膽,則不構成此罪。
這裡所說的“他人”,是指特定的人,即侮辱他人的行為,如果不是針對特定的人,而是普通的虐待等,就必須明確地針對特定的人,而不構成本罪。 從主觀方面看,本罪是以侮辱他人為目的的故意犯罪,過失行為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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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了公開侮辱他人的行為,刑事案件只有在提出申訴後才能處理侮辱,需要到人民法院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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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可以被起訴,並且侮辱是侮辱性的(或誹謗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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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讓我騙錢,我可以起訴嗎? 他們還告訴我要做很多壞事,比如演乙個漂亮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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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侮辱和侮辱,不會造成實際的嚴重後果,一般不足以構成犯罪,也很難構成民事名譽權侵犯,所以一般公安或者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只有被濫用、侮辱,自己的名譽被嚴重誹謗, 造成比較惡劣的社會影響(比如被鄰居罵,真的誤以為自己是很壞的反派等等),這個時候可以接受,而且這種情況的證據也比較難收集。所以起訴什麼的非常困難
換個角度想,如果只要被罵就能起訴人,那麼法院就不會忙了,而且,起訴也需要大量的時間、精力甚至金錢,這可不是那麼容易的,所以,如果遇到小人,那就遠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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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罵要起訴嗎,太大驚小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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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被別人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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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害方受到嚴重損害,可以提起生命的名譽和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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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立案! 太不禮貌了,一群人罵人,還把你拉黑了! 不對他們提起訴訟太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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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立案,我就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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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罵人是通過一對一的資訊,對方不知道,公安機關和法院不會提起刑事訴訟,在這種情況下,罵人沒有造成被害人的名譽權受到侵犯,被害人往往可以通過拉黑對方來處理這件事; 通過群聊、朋友圈等公開辱罵他人的,可以請求公安機關立案,情節嚴重的,可以告知有關部門,要求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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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稍等,我會幫您查詢,會盡快回覆您,請稍候我。
被害人通過資訊網路向人民法院投訴第一款規定的行為,確有證據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予助。
促進社會正義,彰顯法律價值,維護個人尊嚴,我非常樂意為您服務,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來平台諮詢,祝您一切順利! 玩得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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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不可能立案。
如果對方發了不愉快的東西,你可以直接舉報,只要提供證據和聊天記錄,就可以舉報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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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情節嚴重,有證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與公安機關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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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是的,只要您提供有效證據,例如螢幕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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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立案,但可以舉報,而且可以在短時間內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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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加以區分,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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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你可以從咒罵的程度開始乙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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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負責的很多,根本就不在乎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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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起訴訟,但你是乙個批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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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我們走吧,我們去立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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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去,去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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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格比,去吧,你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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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應該沒用,但如果在英雄聯盟中遇到祖安文科,可以封殺他的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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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證據嗎? 沒有證據,就沒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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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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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後果,如果是挑釁,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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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被很多人圍觀、朋友圈等罵人,侮辱了你的人格,對自己有很大的影響,那麼你可以起訴,要求精神損害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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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被罵是壞話,但很少接受報警,視當地情況而定。
報警是沒有用的。 沒用的,公安機關不予受理。 該車屬於抵押車,被車主開走的行為不構成案件,屬於合同糾紛,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範圍,公安機關不予受理。 >>>More
臨時違規車牌將被扣分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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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癬是一種真菌感染,如果您與他人密切接觸,則被認為具有傳染性。 建議大家可以對**使用一些抗真菌藥物,如果情況比較嚴重,可以去正規的**科室治療。 注意個人衛生,避免與他人密切接觸,以免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