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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差異。
1.政治制度不同。
美國聯邦共和國是聯邦共和國,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是聯邦國會共和國。
2.聯合會的組成不同。
美國聯邦由華盛頓特區、50 個州和許多其他海外領土組成,首都為華盛頓。 德意志聯邦由16個聯邦州組成,首都為柏林。
3.聯邦萬億體系的實施時間不同。
美國聯邦於 1787 年通過美國憲法成立為聯邦州。 1990年,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正式加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成為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第二,相似性。
1.從國家結構和形式上看,它們都屬於復合系統。
2.聯邦制國家有自己的憲法和法律,聯邦的地位高於組成單位的地位,所有主要權力都屬於聯邦,聯邦法律是國家的最高法律,各州的法律不得與之相牴觸。
3.美利堅聯邦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都是由幾個成員單位(共和國、州、州等)組成的單一制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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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聯聯邦制時間。
1781-1788年。
1788年至今。
這個概念是指由一些主權獨立國家為實現共同目的(例如,軍事、**等)而形成的鬆散的國家聯盟。 邦聯不是乙個獨立的主權國家。
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國家為特定目的而聯合起來的制度。
其基礎是以條約為基礎的。
以憲法為基礎。
擁有權利。 聯邦本身不是乙個獨立的主權國家,它沒有統一的憲法和法律制度,國家機關、軍隊、稅收、預算等,每個成員國都保留自己獨立和完整的國家主權,聯邦及其組成單位有自己的憲法和法律制度,有自己的國家機關制度(包括立法機關、 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彼此之間不隸屬,在各自權利範圍內開展活動,如聯邦有自己的最高法院,其組成單位也有自己的最高法院。
民權。 公民只擁有他們所屬國家的國籍,公民既有組成單位的公民,又有聯邦公民的雙重國籍。
主要器官。 由會員國代表組成或由國家元首和**會員國元首定期出席的會議
聯邦決議必須得到成員國的批准才能生效。
外交聯盟不是國籍法的主體,不允許與外國交往。
在對外關係方面,聯邦在對外交往中是國際法的主體,而聯邦的組成單位一般不具備成為對外交往主體的資格。
聯邦制和邦聯制是復合國家結構的兩種形式。 邦聯制和聯邦制的共同點是它們都是主權國家之間的聯盟,區別在於邦聯不形成新國家,而聯邦形成新國家。 在邦聯制下,組成邦聯的成員國仍然是擁有完全獨立主權的國家,而在聯邦制下,聯邦的組成單位不再完全擁有獨立主權國家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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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美國不是聯邦制,而是美利堅合眾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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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為止,單一制仍然是世界上最常見的形式。 這個系統只有一種權力,即國家或國家。 雖然民主可以在聯邦制和單一制下蓬勃發展,但這兩種民主形式之間存在著重大和實質性的差異。
例如,英國是乙個單一制**。 英國議會對英國發生的一切擁有最終決定權。 即使議會將地方事務下放,仍然可以命令英格蘭的任何城鎮或郡做議會認為應該做的事情; 如果委員會願意,它甚至可以廢除或改變任何城鎮或縣的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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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北美的13個州是獨立的,彼此不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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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建國之初,是邦聯制,後來越是分散,各州不聽命於**,就改為聯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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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歷史現在開始思考這些問題了嗎?
1)早在美國建國之前,英國就對北美的十三個殖民地採取了分而治之的政策,每個殖民地都是乙個獨立的整體。 >>>More
聯邦制和邦聯制的比較。
差異。 首先,它們有不同的含義。 聯邦也被稱為“聯盟國”。 它是由幾個成員單位(共和國、州、州等)組成的統一國家,如現在的美國、德國、印度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