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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和你的老闆談談,告訴他你不要干涉你的工作! 我們必須用把自己扔在地上的態度來認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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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老闆比你大很多吧? (年齡)。
他在跟你開玩笑,沒什麼,你不用太在意。
跟他談晚輩、長輩也沒關係,說說你爸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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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影響你現在的工作,老闆也不會太在意!
別擔心,繼續做你的第二份工作,也許有一天你會成為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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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 大家都覺得錢不多,多找點錢也沒關係。 不也是為了讓你的生活更美好嗎?
你的老闆可能只是在開玩笑。 你只是表現得好像它沒有發生一樣。 但是你不能把你的第乙份職業的時間花在做第二份職業上。
沒有老闆會喜歡你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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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如果你有第二職業,老闆應該沒問題,只要你自己做他公司的生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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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說清楚就行了,他不要你,你辭職,有技術,你怕就沒有地方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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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不利用你的工作時間,你就沒問題,但你老闆的性格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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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主動和老闆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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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乎
誰不希望自己的人幫助他們?
只要一心跟隨自己
你可以和他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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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什麼都沒有,就不要想太多。 也許這是一件好事,他認為你在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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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離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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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應該在工作時間做自己的事。 應該在業餘時間撿起。 如果要上班,應該使用自己的手機,以便隨時觀察周圍環境。 哈哈。。。 先做,如果你有小鞋要穿,你可以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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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老闆實話實說,第一,不從事公司相關工作,第二,在老闆眼裡,你不是壞蛋,你有本事,不是沒有他,老闆會更利用你,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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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老闆沒事,你可以同時做兩份工作,那就沒有什麼可擔心的了! 你可以賺更多的錢,那為什麼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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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不是老闆,他沒有這樣損害公司利益,都是一輩子的事,所以不要太擔心,因為他從事的工作就是那種性質,一開始忙之後就不忙了,你什麼都處理不了也情得了,老闆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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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開除,有什麼好擔心的,老闆說會由你來處理的。
要是還是拉不住臉,不好意思說出來。 那就不用擔心了,就像老闆一樣,就當成沒看到,不知道一樣。 何必打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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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影響公司的業務,不影響公司的工作,就不要太擔心了。
房東,讀書很多,留下來,住著,找幾份工作賺錢養家。 只要他不干擾你的工作。
記住這不是你的公司,你不是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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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在他的第乙個職業生涯中做得很好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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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他,讓他沒有第乙份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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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有第二份工作,因為現在的社會壓力比較大,工作的工資已經不能滿足自己生活的需要,所以他們不得不做第二份工作來補貼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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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還有第二份工作,因為現在很多人的消費都比較高,如果只有乙份職業,根本就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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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有一小部分人有第二職業。 大多數人覺得他們的工作可以養活他們,所以他們不會做第二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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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有第二份工作,手機上的乙個結我一分錢都不提前付,雖然只是賺了零花錢,但我很知足。 一長串水加起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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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大多數人除了自己的工作之外還有第二職業,因為現在有很多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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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和別的單位簽合同,不讓原雇主知道有這樣的事情,這種做法就沒問題,但原雇主知道後可能會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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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嚴重影響原單位的工作,拒不改正的DU或原單人不違法,不會被解雇。 返回。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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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問題上不違反勞動法是真空。 沒有規則。 只要不涉及工作機密。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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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嚴重影響當前工作,或者被本單位發現並警告後仍然堅持,一般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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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始單位知道,則可以將其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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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同時和兩個複合體具有主體的資格。
不允許乙個人有僱傭關係。
但是,如果與第一用人單位存在僱傭關係,並且與第二用人單位約定了僱傭關係,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只要不影響工作和與第一用人單位的僱傭關係的存在,就應該還是可以的。
最好小心! 這樣做總是有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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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領導發現了,那你就只能告訴他你的想法,如果領導不能接受,你就只能辭職了。
其實作為員工,有了這份工作就想找下乙份工作是可以理解的,這樣就算面試沒有成功,也不會失去任何東西。 如果面試成功,那麼你就找到了乙份你更喜歡的工作,可以說你既有魚又有熊掌。
但換個角度想,如果你還在工作崗位上,卻經常出去面試其他單位,領導一定覺得像你這樣的人已經留住不了了。 它也會讓你感到難過,你在工作期間會出去面試嗎? 如果是這樣,那麼就相當於公司給你發了工資,但你是在利用這段時間謀取私利,考慮離開公司。
很少有領導者會以這種方式感到高興。
既然已經想換工作,又經常出門面試被領導發現,只能選擇辭職。 在這種情況下,很少有領導支援你的行為,所以你只能有意識地選擇辭職。 否則,領導說出來就難看了。
其實仔細想想,你的這種行為也是很不可取的,如果大家都和你一樣,那公司又該如何運作。 而且你這麼確定你會在這裡辭職後就辭職了,所以你沒有視窗期,但是你的工作應該如何交接呢? 如果交房需要一定的時間,而且要馬上離開,這對公司來說也是一大損失。
如果你真的要換工作,那你還不如辭掉工作。 畢竟你的行為還是有點自私的,對別人和公司都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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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領導發現,你應該盡快辭職,你做事太粗心了,這種事情被領導發現,你肯定會失去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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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發現後,如果你還在公司裡沒有換工作,領導一定不會對你很認真,因為他覺得你是乙個三心二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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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你就要跟領導說辭職了,平時不是提前乙個月辭職嗎,然後再找工作,畢竟有同理心,一定是老闆自己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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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你被領導發現,你應該立即辭職,這樣的事情肯定會很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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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的問題,畢竟你還沒辭職,去別的地方面試,真的是不道德,如果被發現,只能辭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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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遇到好工作可以選擇離開,反正你的辭職領導會提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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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離辭職不遠了,想換工作去面試,只能算自己倒霉了。 看看老闆對你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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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種事情應該多小心一點,雖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找到好工作可以辭職,但這也要看忠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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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就是想換工作嗎? 被領導發現證明你不能長期從事這份工作,所以你可以專注於尋找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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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心裡已經有了答案,但你只是想讓我們說,心理會更平衡一點。 趕緊在漫漫長夜中走開。 也許薪水之類的事情不會有太大的麻煩。 時間長了很難說。 會有更多的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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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罪了反派吧? 還是你自己的問題? 不管是什麼時候,既然你的老闆對你有偏見,你要麼馬上離開,要麼不怕別人的話,繼續努力,用實際行動向老闆展示,換取改變影響力。
但後者非常困難,你要衡量自己是否能做到,所花費的精力是否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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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的簡歷了嗎? 無論您是投票給您的公司還是兄弟公司,這些都不再重要;
你應該花時間和你的老闆談談並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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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紳士很坦率。 年輕時有那麼多煩惱。 不一定是攤牌,但要跟隨你的心。 如果你不感到內疚,就撒謊。 如果有內疚,就說實話。 問心無愧,能失去什麼?
我喜歡更透明一點。 所以半年前,我跟老闆說要去找其他機會,直到現在我才說要解雇我。 我相信沒有老闆會因此而提前解雇你。
無非是他提前準備,開始找人支援你。 最過分的是年終表現會有點傾向性,看你的時間點,應該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我看你很糾結,想在這裡問問題,所以你應該誠實地告訴你的老闆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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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可以離開了,再呆下去也沒什麼好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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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
我認為你應該有乙個更好的攤牌。
特別是如果你的老闆很安靜,因為他不知道你要做什麼。
因此,僅僅鎖定您的許可權和資料就是擔心您會做一些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首先,你應該去找老闆,單獨向老闆報告你的資料許可權被鎖定了,請問問是怎麼回事。
其次,如果你的老闆說是資料備份什麼的,你說什麼時候備份?
實際上,你的老闆知道與否。 這很難說。 財務總監有沒有仔細研究過這件事,有沒有通知老闆也是乙個問題。
也許它真的是資料備份?
如果你的老闆攤牌了,或者有點不好臉,你可以對你的老闆說,“如果你有什麼要說的,我是乙個老員工。
最後,你必須向你的老闆解釋,你不看好公司的業績。
並且有記錄您為註冊公司做了多少工作。
因此,如果您的公司真的沒有像您所說的那樣竊取公司的業務,那麼所有業務都應該為零。
這已經得到了很好的證明。
最後,我認為無論你如何證明,我想這種信任已經消失了,未來還會有芥末。
你已經準備好了。
至於年終獎,我覺得做大事的人不應該那麼醜陋難看,讓老闆給你年終獎,你應該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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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過分了...... 真是可悲,當我在這家公司的時候,居然開始乙個人搶我公司的生意。 你這頭牛 b.
再修改一遍,或者直接做,事實再一次驗證了,如果你想讓人們不知道,除非你不做,。 這是你帶動業務的能力,也是做生意的能力問題。 不過我像你這樣真的不好,還是向老闆遞交辭呈還好,這是禮貌的。
至於年終獎,我覺得你不應該拿,畢竟你做的事配不上這個獎,至少對於領導來說,領導沒有找你,因為你為公司貢獻了很多,他應該還是很看重你的,現實是沒有人願意一直工作, 尤其是有能力的人。如果你覺得你公司的老闆和股東是你感激的人,你還想和他們合作,你可以加入這家公司的股份,把兩家公司整合起來,天下賺不了足夠的錢,當然,你有自己的想法,想自己當老闆。
我希望你在這件事上有乙個好的結局。 如果你在這家公司長大,請記得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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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確定的是,你在公司期間成立自己的公司違反了勞動法,所以不要對你現在的老闆太咄咄逼人。
其次,你可以積極地與你現在的老闆溝通,解釋目前的情況,並在它已經發生後以適當的方式解決它。
第三,你也可以建立合作機制,你也說過你現在的公司不大,所以合作可以更好地應對市場風險。
我相信你的老闆也會想辦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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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完蛋了 你老闆現在肯定已經開始行動了,他怕你把他所有的顧客都搶走了,你最好小心點,現在就把手頭的活幹,等你忙完了再聚在一起散去 至於要不要搶老闆的顧客是你個人的事,但大家都出去混了, 心平氣和才是最重要的,不要跟老闆硬著頭皮,以後大家可以互相打招呼。
殺手0308說的沒錯,但商場就像戰場一樣,我不是狠心,但防人少不了,所以你最好先做好準備,不要打一場你沒有把握的仗。
你打算乙個人做,你為什麼要在乎年終獎,做大事就不在乎小利潤。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就告訴你,他這個人一定和初戀有關係,如果是這樣,為什麼不趕緊刪除呢? 應該是為了保持這種關係,讓他的妻子清楚,他不會是那個他必須被阻止的原因,他很擔心。
沒什麼,這是男生和女生之間很正常的生理現象,沒關係,你爸媽會理解的,只是以後不要再做了。 我上六年級的時候,我們班上也有一對夫婦,他們去旅行時坐在一起,非常親密。 沒關係,這個時候的女生一般都很敏感!
呵呵,這是很正常的事情,這種事情不需要解釋,你不必說,大人也不會想要的! 我覺得你一般的情況有兩個原因,一是你的女朋友還年輕,不是很成熟,對這種事情沒有透徹的了解。 另乙個是怕他以後見到父母就面對不了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