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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幫手在借條上擔保,如果被騙了,如果金額大(3000元以上),可以向公安局報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規定: 騙取價值3000元以上1萬元、3萬元以上10萬元、50萬元的公私財物,分別認定為“數額較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數額”或者“數額特別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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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說的是真的,那麼保證是無效的。
但是,你說的這些事實,你要證明,如果你不能證明,你還是要承擔擔保責任。
以下是您需要關注的一些細節:1借據上是否寫明保證期限和承擔擔保責任的方式。
2.借款有期限嗎? 3.對方有沒有向你索要過,你什麼時候這樣做的?
對於1、如未明確保險責任承擔方式,應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如果貸款沒有還款期限,您的擔保責任就沒有到期日。
有貸款期限但沒有擔保期的,如果您在貸款期限屆滿後六個月內向您提出要求,您將承擔擔保責任,如果超過六個月,您可以免除責任。
3.至於發給B或A的借條問題,雖然你可以在法庭上提出異議,但這並不能解決實質性問題。 是你爸爸欠錢。 A和B與你父親的關係應該是你父親最清楚的。
另乙個問題是,你父親欠A的錢是否是A和B之間的債務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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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對原債務的擔保,而是對未發生的“新債務”的擔保,則無需承擔擔保責任。 因為擔保責任是附在主債上,所以主債根本不存在,當然也不會產生擔保責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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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法》規定,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一)主合同當事人串通欺騙保證人提供擔保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以欺詐、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保證人違背其真實意圖提供擔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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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如果對方當事人被欺詐手段欺騙,使對方違背真實意圖喪失民用航空旅行的法律行為,被騙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 所以它不起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當事人以欺詐手段致使另一方當事人實施違背其真實意圖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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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通過起訴欺騙擔保人追回被騙的部分資產,當然也可以採取報案的形式,其中可能涉及詐騙罪。 《公司法》第十六條 公司投資其他企業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的,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章程規定投資、擔保總額和單筆投資、擔保金額限額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由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控制下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的事項的表決。 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持有的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對外擔保是指境內機構(境內外資金融機構除外)以保函、備用信用證、本票、匯票等形式出具的對外擔保,向境外機構或境內外資金融機構(債權人或受益人)承諾,在債務人未按照《債務人》規定償還債務時,擔保人將履行還款義務。合同。
1、公司對外擔保的條件是什麼?
1、擔保人必須是擔保人在境內外依法設立的企業,並直接或間接持股;
2、擔保人不得連續三年虧損企業,資源開發企業除外; 淨資產應為正數;
3、對擔保人的要求:擔保餘額不得超過淨資產的50%,淨資產佔總資產的比例不得低於15%;
4、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擔保債務,無需批准債務人的阻撓;
(五)擔保履約應當逐案核准,履行後收回的外匯資金的結匯由國家外匯管理局逐案核准;
6、簽訂對外擔保合同後15日內,向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
2、公司對外擔保有哪些注意事項?
1、對外擔保金額不受擔保人股權投資比例限制。
2.融資擔保項下的主要債務資金不得以直接投資、**投資、貸款等形式轉回中國使用。
3、非融資銀行保函不得在合同中約定具體許可權和金額。
4、取消對擔保人外匯收入要求的限制。
5、外部反擔保:向境外機構提供的反擔保應納入外部擔保管理,為境內機構提供的反擔保不得納入外部擔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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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當事人以欺詐手段使另一方當事人實施違背其真實意圖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被騙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另一方當事人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8條.
一方當事人以欺詐手段致使另一方當事人實施違背其真實意圖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9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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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捏造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量較大的公共或私人財產的行為。 行為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民法典》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悔改和出賣憑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擔保責任範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第六百八十一條 擔保合同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由擔保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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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受制於擔保責任。 1. 你不能向法庭證明你不知道; 2. 您在空白借據上的簽名可以理解為您願意擔保的任何金額,善意的第三方沒有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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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證明你的同事當時說你借了3萬元。
證明? 如果有,那麼你只承擔30,000的責任。
如果您能證明貸款合同雙方惡意串通欺騙擔保人,您將不承擔責任。
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等手段,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其真實意圖訂立擔保合同的,也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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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的描述,它分為:
主合同債務人以欺詐、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保證人違背其真實意圖提供擔保,債務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存在欺詐、脅迫的事實的,保證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主合同債務人以欺詐、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保證人違背其真實意圖提供擔保,而債權人不知情的,保證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如果在擔保期內,你能證明你的擔保金額只有3萬元,而債權人知道情況,你只需承擔3萬元的擔保責任。
在您承擔擔保責任後,您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以上四點需要有相應的證據來證明,如果不能證明,就要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簽訂空白協議是你有過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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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確定它是否無效,您需要提供證據來證明簽名是欺騙性的。
如果不能證明,法院一般會承認擔保協議的效力。
另外,你可以根據自己的收入和經濟狀況推斷出,不可能擔保這麼大的貸款(50萬)(比如總淨資產只有2萬元,每月收入只有2000元左右),可以推定擔保協議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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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借條不是騙局嗎?
不,欠款不會償還,並且擁有借據通常與欺詐無關。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捏造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量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欺詐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的要素,違反本罪的客體是公有或私有財產的所有權。詐騙罪的物件僅限於國家、集體或者個人的財產,不得騙取其他違法利益。
一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並不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的客體,也不加以限制。 因此,不構成詐騙罪。 例如,綁架和販運婦女和兒童是侵犯個人權利的罪行。
2)客觀要件,本犯罪客觀表現為利用詐騙手段騙取較大數量的公私財物。
1、第一,行為人實施詐騙。 從形式上講,欺詐行為有兩種,一種是捏造事實,另一種是隱瞞真相,這兩種行為本質上都是導致被害人陷入誤解的行為。 欺詐行為的內容是使受害人在特定情況下誤解被害人,並按照行為人的意願處置財產。
因此,無論是捏造還是隱瞞過去的事實、現在的事實和未來的事實,只要有上述內容,就是一種欺詐。 如果欺詐性內容沒有導致他們處置財產,則就欺詐罪而言,它不是欺詐性。
2、其次,欺詐行為導致對方產生錯誤的認識。 對方的誤會是由行為人的欺詐行為引起的,即使對方在判斷上存在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 在欺詐和對方處置財產之間,有必要介入對方的誤解。
對方當事人因欺詐而無誤會處分財產的,不構成欺詐罪。
3、第三,欺詐罪成立,要求被害人在誤會後處分其財產。 財產的處分表現為直接交付財產,或者行為人取得財產的承諾,或者轉讓財產權益的承諾。 行為人實施詐騙行為,致使他人遺棄財物,行為人取走財物的,也應當以詐騙罪處罰。
但是,為了獲得自動售貨機內的貨物而將類似硬幣的金屬片扔進自動售貨機的行為並不構成欺詐罪,而只能認定為盜竊罪。
4.最後,在欺詐行為導致被害人處分財產後,行為人取得財產,從而對被害人的財產造成損害。 局鎮。
3)主體要素:本犯罪主體為普通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犯罪。
4)主觀要件,本犯罪主觀表現為直接故意,以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為目的。
以上知識是“不玩借條還是騙子嗎”這個問題的答案,讀者。
1、如果房屋有擔保,但房屋抵押未登記,則房屋擔保無效。 房屋的所有者可以**房屋並辦理轉讓手續。 >>>More
“借”和“借”的區別還是很大的:<>
首先,它們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借款”的字面解釋僅表示借款人與貸款人已達成借款協議,但尚未反映借款人已將貸款交付給借款人。 因此,在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貸款人以借據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借款人還款,借款人就貸款人是否交付貸款提出抗辯,法院很可能不支援貸款人的請求。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