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還我女朋友訂婚前藉的錢嗎?

發布 心理 2024-05-02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你的表情不是很清楚,分手後你借給你的錢是不是應該還,還是她借了別人的錢,分手後你該不該幫忙還,確定是訂婚前你借給女朋友的錢,有轉賬憑證, 或者付款證明,確保這筆費用不是用來你們的日常生活,不是節假日發的紅包之類的,分手後可以要求還款,有證據可以起訴,但畢竟如果關係是關係,如果金額不多, 不要那麼傷你的感情,畢竟別的女生都在和你吵架!如果你的女朋友在訂婚前藉了別人的錢,那麼在兩種情況下,你沒有義務在分手後幫他還錢。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如果是一大筆錢,那你可以選擇追回去,但如果是小錢,我覺得沒有必要,畢竟兩個人以前是男女朋友。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你確定這筆錢是借來的,那麼你需要還錢,無論是分手還是分手。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它應該被歸還。 訂婚只是我們國家的一種當地習俗,還不是合法的夫妻。 後來因為分手,女朋友借給你的錢可以直接要,如果沒有借條,也可以用其他方式,比如手機電話、微信訊息等。

    也就是說,必須有對方承認的證據。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凡是能用錢解決的,都不難,作為前男友,你從女友那裡借的錢應該還清,既然分手不是要徹底解決的,就算是普通的朋友也不會欠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根據法律,丈夫沒有義務償還婚前債務,如果出於道德原因,則不允許為婦女償還債務。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需要還錢。 如果明明是借錢,就一定要還,當然要提供證據,畢竟誰舉報,誰就收集證據。 如果這是你們關係的代價和你在關係中給予的禮物,它就會回來。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有什麼證據嗎? 如果有,可以起訴。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與女方的訂婚可以在分手後退回,訂婚是指男女雙方為了將來的婚姻而事先約定的,是一種民間習俗,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只有男女雙方在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 它被認為是婚姻,法律得到承認和保護。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總結。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習俗支付的彩禮的,查明符合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婚前付款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前女友分手後馬上就和別人訂婚了,錢能還嗎。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家庭分裂問題。 <>

    如果前女友的彩禮在分手後立即與他人分手可以退還,如果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如果雙方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婚前大喊答辯費,導致付款人生活困難, 他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查明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婚前付款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法律分析:如果訂婚金是彩禮,男女雙方沒有登記結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款。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與肢體共同生活;

    (3)婚前付款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法律分析:彩禮不一定退還,但根據具體情況,如果婚姻關係尚未締結,原則上應退還彩禮。 但是,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長期未同居,可根據實際情況退還彩禮。

    同居時間已久或者事實婚姻已經形成的,彩禮不得退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經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如果分手後與女方訂婚的錢被關閉,可以退還。 訂婚是指一男一女之間為了將來的婚姻而事先達成的協議,是一種民間習俗。 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男女雙方在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才算已婚,才得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 (一)第五條規定,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習俗支付的彩禮的,經查明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該當事人: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3)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則的適用,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經查明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3)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則的適用,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相關回答
24個回答2024-05-02

不要送人 我覺得對方愛孩子送人是可以的,但是不愛孩子,就毀了你的一生。

14個回答2024-05-02

房東您好:以您目前的情況! 你太嫉妒了,為什麼乙個男人會去找他的前女友,那是你自己的原因,因為你沒有讓男人感到幸福,你沒有困住男人的心,你應該能夠容忍你的男朋友,讓他在你的容忍下逐漸忘記他的前女友! >>>More

15個回答2024-05-02

首先,既然是分手,你就不必太在意前女友說了什麼,到處說你的壞話只能說是你說的分手。 為了應對這種情況,你可以建議約她出去談談,給她介紹乙個好男朋友,也就是解決一段關係,換成另一段關係。 當然,你有麻煩了。 >>>More

10個回答2024-05-02

怎樣才能讓他後悔分手?

5個回答2024-05-02

這並不意味著什麼,如果這是對的,當你和她談戀愛時,你應該對她好。 而那些不能說是關心你,只要問你在做什麼,你在做什麼,打幾個**。 你還說她很少回覆你發的資訊很多,這可以說明她不太注意你發的資訊,你會問的那些可能只是在沒人找的時候很無聊,但你會關心她,所以她會發訊息給你打電話。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