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件事情不好說,戶口現在還在你手裡嗎?
據我所知,類似事情的解決方式是這樣的:
我同學的戶口也是自己手裡兩年,然後回去申請戶口的時候,派出所不肯辦理。 然後我查了一下資料,如果戶口沒有倒下,就得到接收單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不定居證明,這樣我就可以把戶口送回老家了。 根據《戶籍管理辦法》的規定:
如果由於特殊原因丟失了戶口,我原戶口的地方應該接收並登記戶口,所以建議你去當地派出所試一試,看看當地派出所能不能接受你的戶口,如果你有熟人,一定要利用熟人的關係, 否則事情有點難做,這是其一;如果行不通,盡量在當地派出所拿到不被接納的戶籍證明,然後回老家。
-
1.去你當地的警察局,詢問如何處理它。 (像你這樣拖延的人很少) 2趕緊去當地街道辦事處、經貿委,或者去教委等集體戶找熟人幫你辦理戶口准入手續。
3.如果你是本地人,你可以向你的居委會申請辦理戶口準手續。 (不被視為居民)。
嘿,拖延症患者,如果你真的不能談論它。
-
到當地派出所、街道辦事處查詢,到公安部門相關部門辦理。
-
我知道很難讓你的賬戶起來。
離開養父家的時候,我拿了戶口本的一頁,然後去了親生父親的住處,去了派出所,去了村委會,委託了人,但是沒有用,我還沒有留下戶口。
養父的戶口簿重新核對了兩次,對方的頁碼由手寫改為電腦列印。
沮喪。 沒有辦法。
我不得不把它拖了一天。
-
請乙個有用的人在一天內完成。
-
最好去警察局問問。
-
法律分析:辦理戶口的手續是否符合戶口遷入地的准入政策(如夫妻結婚時間長短; 購買的房產面積和房屋所有權登記證等)、需要報檢的檔案和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在遷出戶籍機關前向戶籍機關報備,領取出戶證,登出戶籍。
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公民,必須持城鎮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學校錄取證明或城鎮戶籍機關出具的《准入證明》向常住戶籍登記機關申請搬遷。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應當取得其慣常居住地縣、市、市公安機關的批准。
第13條. 市民自到達搬遷地點後,在城市地區3日內、在農村10日內搬遷的,應當向戶籍機關報送搬遷登記,並交出搬遷證明,供本人或者住戶登出。
-
辦理戶口的手續符合戶口搬遷地的准入政策(如夫妻結婚年數; 購買的房產面積和房屋所有權登記證等)、需要報檢的檔案和材料。
賬戶註冊有什麼要求?
1、賬戶辦理條件如下:
1)高中以上學歷;
(二)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傳染病;隨行的未成年子女,如果隨行的未成年子女在家登記,必須遵守計畫生育政策;
(三)申請人未遭受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
4)申請人實際居住在購房地,且與房屋同住,生活穩定**;
(五)購買二手房的人的原戶口已搬出;
6)購房3年內不得交易;
7)購買房產的時間應為政策出台後的時間。
如何補發遺失的戶口簿。
補發遺失戶口簿的流程如下:
1、報失並提出申請,居民的《居民戶口簿》遺失或被盜後,戶主應當及時向派出所申報,並提出補發的書面申請;
2、公安機關核實,如何重新申請遺失戶籍簿,拿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寫《遺失居民戶口簿登記表》和《遺失補發居民戶口簿》,說明戶籍本遺失原因, 然後進入警方驗證鏈結;
3、到戶籍搬出地派出所影印戶籍證明存根,交給派出所蓋章;
4. 在您與存根一起搬家的派出所簽署不定居確認書; 有了存根上的號碼,找一家當地報紙刊登乙份損失宣告; 憑存根、未定居證明、報紙、畢業證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到搬遷派出所辦理新戶搬遷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四條。
戶籍機關應當建立戶口簿。
在城市、水上、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城鎮,應當給每戶發放戶口簿。
在農村地區,向合作社發放戶口簿; 合作社以外的賬戶不發戶口簿。
戶籍和戶籍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22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統一制定戶籍簿、簿、證件範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印製。
領取戶口簿和移民證明的公民應當繳納生產費用。
-
根據法律規定,戶籍辦法是讓戶主、親屬、受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兒童常住地戶籍機關報辦出生登記情況,並申請戶籍。 遺棄嬰兒的,收養人或者育兒機關應當向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七條。
兒童出生後乙個月內,戶主、親屬、監護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兒童經常居住地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情況。
對於棄嬰,收養人或者育兒機關應當向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情況。
第9條. 子女出生後,如在辦理出生登記前死亡,應當同時辦理出生登記和死亡登記。
-
總結。 有關帳戶申請流程的詳細資訊,請參見下文。
1、諮詢搬遷地負責戶籍管理的公安部門(一般為轄區內派出所),了解申請戶籍所需的檔案和材料,然後提交戶籍申請。
2、搬遷地戶籍部門(一般為搬遷地縣或市公安局戶政廳)審核申請書及所附材料,審核合格的,出具《遷入許可證明》(《遷入許可證》); 不符合入住條件的,由公安機關具體說明; 提交材料不完整,不能通過審核的,將給出解釋,申請人將按照複審說明補充材料。
3、然後查閱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搬出所需的檔案和材料,然後攜帶各種檔案和資料(例如進修入學通知書)和搬出許可證到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搬出。
4、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同意遷出的,由其辦理戶籍,出具戶籍遷移證明; 如果不符合搬出規定,則給出解釋; 如檔案資料不全,將向申請人發放補充資料說明書,申請人需按說明補充資料後,申請人方可申請搬出。
5、持有各種檔案資料、準搬遷證明、住戶搬遷證明等。
如何處理帳戶。
以下手續請諮詢您入住地負責戶籍管理的公安部門(一般為轄區內派出所),了解辦理戶籍所需的檔案和材料,然後提交戶籍申請。 2、搬遷地戶籍部門(一般為搬遷地縣或市公安局戶政廳)審核申請書及所附材料,審核合格的,出具《遷入許可證明》(《遷入許可證》); 不符合入住條件的,由公安機關具體說明; 提交材料不完整,不能通過審核的,將給出解釋,申請人將按照複審說明補充材料。 3、然後查閱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搬出所需的檔案和材料,然後攜帶各種檔案和資料(例如進修入學通知書)和搬出許可證到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搬出。
4、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同意遷出的,由其辦理戶籍,出具戶籍遷移證明; 如果不符合搬出規定,則給出解釋; 如檔案資料不全,將向申請人發放補充資料說明書,申請人需按說明補充資料後,申請人方可申請搬出。 5、持有各種檔案資料、準搬遷證明、住戶搬遷證明等。
到入住的派出所辦理戶籍手續,發放新的戶口簿,辦理新的身份證。
-
法律分析:1、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戶籍原件影印件,請派出所蓋章證明。
2、寫乙份戶籍申請表,把自己的基本資訊寫清楚。
3.到你的社群(村)開具你住在這裡的證明。
4.如果有單元,可以檢查原單元中的檔案。
5、提交申請:申請人應當向經常居住地戶籍機關提出申請,並填寫《補充人口資訊審核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收養、分居、合併、失蹤、找回或者其他原因變更戶籍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