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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是事物發展的最終結局,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壞的,也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錯的;
答案是對乙個提出的問題的回答和解,是對問題最合理的解釋,基本沒有對錯之分;
這就是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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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一讀關於刑法通論的書不是更好嗎? 它主要是關於後果性罪犯和非後果性罪犯(包括危險罪犯、行為罪犯等)之間的區別。
具體犯罪中,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為例,縱火罪、破水罪、**罪、放放危險物質罪均屬危險罪,只要發生危險情況,就足以成立本罪,發生危害性後果不是成立該罪的條件, 縱火罪、過失漏水罪、過失**罪、過失放放危險物質罪,必須具有有害結果才能成立。
至於犯罪人,是指只要有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就不需要產生有害結果,甚至不需要有相應的危險狀態的犯罪。 最常見的是欺詐。
一般而言,區分後果性犯罪者和非間接犯罪者,意在區分具有不同程度傷害的犯罪行為。 對性質惡劣、主觀惡毒的行為,無需等待傷害和後果的發生,要嚴厲打擊和控制。 但是,對於主觀惡意不大的行為,需要相應的社會危害作為構成要件,可以要求行為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需要構成犯罪結果的犯罪往往是過失罪。
如果你不明白,你可以參考其他刑法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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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人主觀判斷的,結果是客觀的,可能有也可能沒有,有結果,人為地拿出來作為標準,就成了答案...... 我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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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是事件的後果。
答案是問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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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某物開發的最終結果。
如果:表示假設。
結果是肯定的,因為結果意味著所有事件都結束了,並且是最終的總結。
如果描述了乙個假設,就沒有絕對的肯定或否定。
結果是最終的,即使只是猜想。 可以說,結果是if的最終方向,if是結果的中間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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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沒有如果,只有後果和結果。 如果只是幻覺,後果和後果是真實的。 因此,人們無論做什麼都應該小心謹慎。
犯了錯,可以改正,但錯過了就回不來了,丟了就很難再擁有了,毀了就沒用了。 很多事情,一旦已成定局,就很難改變。 做錯事,有勇於承擔後果,失去愛,敢於面對結果。
不管你多麼後悔,如果只是如果,就沒有辦法重新開始生活。 錯了,錯了,它消失了,它消失了,它消失了,它消失了,它迷失了,它迷失了。 不要用“如果”來尋找慰藉,不要讓“如果”成為寄託。
做人最大的勇氣就是接受和面對它。 人生路上,每一步都很重要; 沒有人事先知道每個不同的選擇會導致什麼。 沒有如果,我們必須好好生活。
沒有如果,我們必須好好生活。 沒有如果的感覺,我們必須珍惜它。 不要讓未來的自己後悔,不要讓未來的自己怨恨,結果好不好,就看你自己了,後果是什麼,都在於你自己,人生沒有彩排,每一天都是活生生的,要時刻小心謹慎,當路不行的時候, 只是選擇繞道而行;當你想不通時,換個角度是件好事; 當心不開心時,學會低頭是件好事; 當你得不到它時,放手是件好事。
勇敢地面對結果和後果,總比讓自己整天想著萬一要好。
生命就像蒲公英,看似自由,卻身不由己。 有些事情不是你不在乎,而是你在乎你能做什麼。 我們能做的就是珍惜,珍惜你所擁有的,不要對你所擁有的沾沾自喜,正確對待你失去的,不要害怕失去。
保持樂觀和冷靜的心態。 努力工作,努力生活,這樣你就不會後悔。 畢竟,生活中沒有如果,只有後果和結果!
喜歡和愛的區別是這樣的:當你站在你愛的人面前時,你的心跳加速,當你看著你愛的人時,你會害羞,但當你站在你喜歡的人面前時,你只會感到快樂,但當你看著你喜歡的人時,你只是微笑。 當你和你愛的人說話時,你發現很難談論它,當你和你愛的人哭泣時,你和她一起哭泣,但當你和你喜歡的人說話時,你可以自由地交談,但當你和你喜歡的人哭泣時,你安慰她。 >>>More
從植物學的角度來看,“薔薇”是一種直立灌木,樹皮刺,葉子光滑,四季開花,花色較多; “薔薇”(rosa rugosa)也是一種直立的灌木,但它的枝條多刺和剛毛,葉子起皺,春天開花,花朵多為紫紅色和白色。 因此,將“月花”等同於“玫瑰”顯然是錯誤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