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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提出分手。 男友家人給女友的錢是要退的。 如果是平時吃飯或玩耍的費用,那麼就沒有必要要求了,但如果是彩禮或見面禮物,女方就要退還給男方。 畢竟,是那個女人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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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提出分手,男朋友家給的錢主要看金額,是不是女朋友家人求婚,如果是男朋友家人給的,是不能退的。 否則,你可以想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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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戀友分手,不管是誰求婚的,如果是男方送的,就是送禮,他拿不回來,如果是結婚的條件,就送彩禮等大件貴重物品,男方有權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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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的是這筆錢是什麼錢,如果是彩禮或者訂婚錢,可以退還,只要男方有付款證明,而且是女方求婚分手,就應該退還。 如果錢是紅包或有特殊含義的禮物,估計不會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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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給什麼錢了,如果只是你女朋友,也就是來你家玩,然後你爸媽給的有些是見面禮物什麼的,那麼這種將軍就不回來了。 如果彩禮的金額比較大,最好還是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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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女方退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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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提出與男友分手,男友家人送給她的彩禮和飾品錢可以退還,但日常開支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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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要看這筆錢是什麼錢,如果是他們兩個人結婚的錢,這筆錢肯定是可以還的,如果只是普通的開支或者你和他一起買東西,這筆錢是不會回來的。 墜入愛河本質上是消耗的,這很正常。 再說了,這筆錢是你自願給的,不是別人強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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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給女方的錢是用來結婚的,女方提出分手,說明婚約解除,錢應該全額退還。 戀愛期間抽了少量錢,別提了,想不通,大額就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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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數量特別多,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試著談判解決,人與人之間的命運還沒有到來,所以沒有必要轉身去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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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必須有證據,沒有證據,你就不會回來。 氣墊是乙個有一定指導的程式。 但如果你說這是給他的,就很難收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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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結婚彩禮,可以要回,如果女方不給,可以用法律手段解決,如果是日常零花錢,就不要要了,兩人相識,六心相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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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應該取決於情況,他們中的一些人應該能夠回來。 如果有真實案件,如果你不回來,如果金額很大,你會在法庭上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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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朋友可以要我女朋友當年和男朋友分手時給我女朋友的錢嗎? 這取決於你給的錢的性質,如果是正常關係,費用不會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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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回來,是不是有很多錢,如果不到幾千塊錢,那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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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量結算,不管這錢是送禮什麼的,如果是送禮,基本是不會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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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證據,你可以要求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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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必要拿回男人和女人在戀愛期間花的錢。 因為這是正常費用。 如果你想回來,那就顯得太吝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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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看到你給了多少錢,如果你有很多錢,你必須歸還,如果你想吃飯看電影,這些費用是沒有必要的,是不允許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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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女朋友提出分手,涉及經濟問題時,最好是雙方協商解決。
如果分歧嚴重,則必須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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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人不給,就沒有辦法,男人是自願給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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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在戀愛期間,男朋友給女方錢,分手後一般不能要錢。 在戀愛關係中,一方給一方錢的,算是正常的贈與關係。
嚴重侵犯贈與人或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贈與人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理由後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男女朋友分手前給的錢一般不需要還,因為這可以算是戀愛期間的禮物行為。
但是,如果是私人借貸行為,則可以退還,但有訴訟時效。 對於超過訴訟時效的民間借款,當事人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簽字蓋章的,視為對原債務的再確認,債債關係受法律保護。 當事人在申請執行時,必須向法院提交執行申請書,說明申請執行的事項、理由和要求,並盡可能提供(但不是必需的)被執行人的銀行和財產資訊。
當事人遇到麻煩或者不懂得如何申請強制執行的,可以委託專人代為申請強制執行。 委託人代表委託人申請執行的,必須向法院提交委託人的簽名或蓋章。 如不知道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仍可正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正常情況下,男女朋友在戀愛期間給的一些小錢,分手後是不能退的,除非是大件物品,而且是為了借給對方,如果對方不歸還,可以起訴。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其近親屬合法權益的;
(二)未履行捐贈人贍養義務的;
3)未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贈與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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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分手後給女友的錢是不能退還的。 由於該行為屬於贈與性質,如果女方嚴重侵犯了男方或男方近親屬的合法權益,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款項。 如果丈夫能證明該房產是貸款,他也可以要求歸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663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其近親屬合法權益的;
(二)未履行捐贈人贍養義務的;
3)未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贈與人知悉撤銷事由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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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女朋友在男朋友身上花錢,分手能不能逆轉,就看情況了。 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不會回來。
明確借錢或未說明大額轉賬目的的夫婦可以要求退款。 一些小額(幾百一千)和一些購買的物品將被確認為禮物,除非一方明確願意退還它們。
女友在男友身上花錢,分手能不能逆轉,視情況而定。 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不會回來。 有明確借錢或未說明大額養老目的的夫妻,可要求退還。
一些小額(幾百一千)和部分由局購買的物品將被認定為禮物,除非一方明確願意退貨,否則他們可以要求退貨。
首先,如果當時的意向書能夠主張判決是借款或借款關係,那麼毫無疑問,可以根據債權債務關係要求還款,可以直接適用景友私借、轎車貸款的相關規定和處理方式。
還有兩種情況,雙方不能要求退貨,即在關係過程中的友誼行為和贈與行為。 友情行為可以理解為為了維持人際關係或善意的幫助而做出的善意和恩惠行為,而在雙方的戀愛過程中,如一方邀請另一方吃飯或幫助對方打車等,都可以理解為一種友情行為, 這不是法律行為,也不涉及民法的道德領域,因此不可能要求歸還相應的財產權益。還有一種比較常見的情況,那就是送禮的行為,紅包、禮物等的節日和紀念日都是禮物,禮物本身是承諾的,是單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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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男女交往期間男方給女方的錢,分手後不一定要退還,不退也不一定是違法的: 1、如果是送禮,送禮成立後就沒有必要退還,退還也不違法。 2.如果是彩禮性質的有條件禮物,應退還。
法律依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經婚姻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十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雙方在同居期間共同購買的收入和財產,應當作為普通共同財產處理,一方當事人在同居前自願贈與另一方的財產,可以同居。贈與關係中對方請求的財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班字第112號《關於實施民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八條規定的精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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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一般情況下,分手後給女友的錢是不能退還的。 由於該行為屬於贈與性質,如果女方嚴重侵犯男方或男方近親屬的合法權益,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款項。
如果丈夫能證明該房產是貸款,他也可以要求歸還。 ”
一般情況下,給女朋友懺悔的錢,分手後男人拿不回來。 由於該行為屬於贈與性質,如果女方嚴重侵犯男方或男方近親屬的合法權益,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款項。 如果該男子能夠證明該財產屬於貸款,他也可以要求歸還。
如果是贈與,則不能退還,但未標明大額轉賬目的也沒關係。
例如,520、1314 等都是禮物。
如果你有聊天記錄,你可以想回來,對吧?
你可以找到法律,有證據是可以的。
你想親自去找他要錢嗎?
是的,你必須通過法律途徑,或者你可以自己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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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對於你現在的情況,如果你在戀愛期間給你女朋友錢,其實還是乙個得分的情況,看看能不能拿回來。
對於你現在的情況,如果你在戀愛期間給你女朋友錢,其實還是乙個得分的情況,看看能不能拿回來。
比如說,在戀愛過程中,你發給對方的轉賬就是乙個有代表性的號碼,就像這種鑰匙號碼一樣,那麼在手抄本擾動的合法方式上,就會認為這是你戀愛時的禮物。
但如果不是這麼相似的數字,可以通過訴訟獲得。
這是乙個有真實和具體案例的吻。
但如果你不走法律途徑,能夠回來的可能性已經很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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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在戀愛期間自願給女方錢,視為送給女方的禮物,雙方分手後男方不能要求還錢,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等,法院可以酌情將部分錢款返還給女方。
10.解除非法同居關係的,雙方在同居期間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財產,應當作為普通共同財產處理。 同一群體前,一方自願贈與另一方的財產,可視為贈與關係; 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產,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查民法院發的《關於實施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八條的精神辦理,發板字第1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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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很多,算了,很多,如果很多,或者是女方主動喊不透水型,那你可以讓她退貨,如果是自己的禮物,就不用猜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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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我不想回來,我願意,放手吧。
房東您好:以您目前的情況! 你太嫉妒了,為什麼乙個男人會去找他的前女友,那是你自己的原因,因為你沒有讓男人感到幸福,你沒有困住男人的心,你應該能夠容忍你的男朋友,讓他在你的容忍下逐漸忘記他的前女友! >>>More
應該說沒有可能,建議你放棄。
也許正如她所說,你有很多問題,你平時不注意,她很在乎,彼此之間沒有足夠的溝通和溝通,但也說明你們在行為和性格、價值觀等方面有很多差異,她現在覺得你不是她需要的標準, 所以她提起來了,也說明她的心已經不在你身邊了,她只是你人生路上的一顆葡萄,後面還有很多,後面更適合你。 >>>More
怎麼會有你這樣的傻丫頭! 顯然,他和你在一起後不想擁有你,他只是想利用你,或者想要擁有你,你明白嗎? 缺點一一列舉,對比一下,這麼小的男孩有什麼好懷念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