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大資料時代,網路已經滲透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衣食住行,各種系統、APP,我們大部分人的資訊都被採集到了。
那時候商家怎麼給我們發訊息,但我只需要我們用網路的直接運營商來為我們負責,我不需要網路運營商把我們普通的小客戶當成上帝,尊重我們認真的服務,還給我們乙個乾淨的網路空間, 收了我們的錢,把事情辦不好,這顯然是網路運營商管理不善,或者說管理混亂,甚至我們有權懷疑運營商是故意這樣做的,為了利益!
-
可以起訴。 中國國家網際網絡資訊辦公室(CAC)最近發布了《兒童個人資訊線上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規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製作、發布、傳播侵犯兒童個人資訊保安的資訊。
《規定》明確,網路運營者收集、儲存、使用、轉讓、披露兒童個人資訊,應當遵循正當必要性、知情同意、目的明確、安全保障、合法使用的原則。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兒童個人資訊保護專項規則和使用者協議,並指定專人負責兒童個人資訊保護工作。 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轉讓、公開兒童個人資訊的,應當予以採納。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作為一名操作從業者,我的職業敏感度告訴我,個人資訊保安問題非常嚴重。 既然你從事的是這個與資訊相關的工作,你必須清楚地了解它。
對刑事定罪標準也有明確的要求:5000元,50條
對於內部人員,有25條---嚴格處理
《網路安全法》明確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使用者資訊嚴格保密,建立健全使用者資訊保護制度”。
為進一步促進網路服務提供者切實履行個人資訊保安保護義務,《司法解釋》規定,網路服務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改正後拒不改正的, 致使使用者公民個人資訊洩露,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的規定,以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定罪處罰。
2017年6月1日起,《網路安全法》、《網路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網際網絡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施行。
我們運營商的每一位員工(包括商業夥伴和外包單位的員工)都應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踐行職業道德,切實保護公民個人資訊。
個人資訊,要看你需要什麼樣的資料,如果是經驗,那麼就需要檢查你的個人檔案,如果是信用問題,那就去中國人民銀行列印,或者哪家銀行的卡可以列印在哪家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