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後的問題 肇事者

發布 社會 2024-05-15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如果您與老闆有僱傭關係,並且在事故發生時您正在做正常工作,那麼責任在於老闆。 保險公司是否會向你賠付,取決於你的具體情況。 但至少強制責任保險應該得到補償。

    至於保險範圍之外的費用,只要是依法規定的,那你還是要交的,如果你不交,人們會告你上法庭,你還是要交的。 這筆錢還是由老闆承擔的。

    如果司機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擔責任,那麼只要強制交通保險在無責任範圍內,就足夠了。 您自己不承擔任何費用。 如果對方是非機動車,你根本不可能免除責任。 如果是機動車,可以說。 請放心,這幾乎與從您的網站上找到一位處理過類似交通事故的律師來幫助您指出一兩件事一樣好。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勞動者在勞動活動中造成他人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雇員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害,他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勞動者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就業活動,是指在用人單位授權或者指示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動活動。 職工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表現在履行職責或者與履行職責有內在聯絡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就業活動。

    你提到的情況一般是老闆賠償,但如果你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害,你應該與雇主承擔連帶責任,如果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你可以向雇員追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車禍發生後,肇事者承擔了一段時間的責任,然後不追究任何行為的責任。

    您好,首先,您可以使用“代位求償權”。 《保險法》已將“代位求償”規定為每家保險公司必須承擔的責任,保險公司不能再以“投保人不承擔責任”為藉口拒絕賠償非責任方的相關損失。 此外,很多保險公司在保單中都寫上了“代位求償”,您在投保時必須請保險公司相關人員向您說明,以免日後遇到相關情況時給您造成損失。

    申請“代位求償”的前提是您需要購買強制交通保險和商業保險(如第三方責任保險、車輛損壞保險等),否則保險公司不會受理您的申請。 <>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我自己也遇到過這種情況,所以我會給你一些建議。

    1.不用急著去交隊,等孩子完全康復,和對方達成共識後,再去交車隊簽字。 我在08年發生了事故,今年年初去籤了。

    2.住院期間的醫療費、伙食費等,只要有醫療保險保障,對方的保險公司就會賠付。 醫療保險不承保的,需要通過你和對方協商解決。

    骨折肯定需要特別護理,器械和護理人員的費用也可以報銷,沒有問題,保留所有檔案。 包括定期審查在內,如果您保留票價和號碼費用檔案,您可以向另一家公司的保險公司索賠。

    3.孩子的行為可能是無意識的,但如果他們沒有推另乙個孩子,就有可能避免事故。 作為監護人,他們應該在各個方面承擔一些責任。 這需要專業律師來回答。

    附錄:如有必要,在1年期限內提起訴訟。 如果不能很好地恢復,可以根據情況提出附帶請求。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交警到達現場查明事故原因後,雙方均可離開事故現場,車主可陪同傷者前往醫院**,如果提前支付醫療費用,必須保留醫院的發票。

    對於誤工費,由於沒有發生,所以沒有賠償,一旦提起訴訟,業主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受傷的人去上班了。

    如果你支付了醫療費用和失去的工作,你就不需要再支付了,你不應該給另外的2000元。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2、經交警處理後,醫院看了200元(拍,沒傷骨頭,只刮了一點皮)出具了病假單,休息3天,所以需要賠償3天的損失,但當索賠結算後,對方因為沒有休息直接去上班了, 導致工資沒有減少。保險是賠償原則,沒有扣除工資來補償失去的工作。

    如果只有輕微的瘀傷,車主是否有義務開車送傷者去醫院並支付醫療費用? 還是由電池的主人去醫院支付醫療費用,然後向主人索賠? 1000元以內,可以提前付款。

    說不讓對方告上去。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一。 根據刑法規定: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駕駛機動車上路追逐、賽跑,情節惡劣,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上路的,處拘役、處罰金。

    所以,你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對你的女同事來說,最壞的結局就是被判拘役和罰款。

    二。 根據《兵役法》第十六條 被徵召偵查、起訴、審判的公民,或者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服刑的,不得徵兵。

    所以,你去參軍也沒關係。

    三。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二十三條 交警應當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做好下列工作:

    1)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查明事故車輛、當事人、道路及其空間與事故發生時的天氣狀況之間的關係;

    (二)在現場固定、提取、保全證據;

    (三)找人、證人進行訊問,並做好訊問筆錄;

    (四)其他偵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 交通警察在勘察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時,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標準的規定,對現場進行拍照,繪製現場地圖,提取痕跡和物證,並做好現場調查記錄。 發生造成三人死亡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應當進行現場攝影。

    現場地圖和現場勘察筆錄應當由交警、參與調查的當事人或者證人簽名。 當事人、證人拒不簽字或者不能簽字的,或者沒有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檔案。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應當在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被扣押後10日內編制道路交通事故證明。 需要進行檢查、鑑定的,應當自確定檢查、鑑定結論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檔案。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完成檢驗鑑定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 超過20日,應當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所以,作為證人,交警不能強迫你作證。

    收集證據和記錄供詞會影響您作為士兵的體檢嗎?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看完你的簡要描述,我可以清楚地回覆你,你完全不用擔心,因為在確定交通事故時,乘客一般不負責任。 除非您在事件發生時干擾了司機,否則與您無關。 另外,交警對你等人的口供錄音只是調查取證的一部分,所以沒有必要太過警惕。

    如果你不戴頭盔,你不會受到懲罰,因為司機沒有履行監督你戴頭盔的義務,而且她自己也沒有戴頭盔,所以處罰也是對司機的懲罰。 此外,一般交通事故的持續時間約為乙個月。 最後,它不會影響你參軍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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