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然也沒必要,現在社會上的離婚率太高了,只要雙方達成協議,就可以直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事宜。
-
沒必要,人家只介紹你,具體問題還是你的,和介紹人無關!
-
離婚與婚前介紹人無關,只要帶上各自的結婚證即可。 身份證。 戶口沒問題。
-
這個沒有必要,只要雙方協商好共同財產的分配和孩子的監護權,並簽訂協議,就是所謂的協議離婚。
-
不,離婚是因為男女關係破裂,不能再生活在一起,所以和婚前介紹人沒有關係,所以離婚沒有必要寫婚前介紹人。
-
如果你在離婚前沒有寫婚前介紹人,離婚就沒有介紹人。
-
不需要直接攜帶雙方的結婚證和身份證到當地民政局辦理,建議慎重考慮 婚姻不是兒戲 慎重。
-
我應該為離婚寫婚前介紹人嗎? 可能不是。
-
我從來沒有離婚過,但我認為沒有必要寫婚前介紹人。
-
不對,為什麼要寫介紹人,結婚是你們兩個人的事,當然離婚也是你們兩個人去民政局,有沒有可能有離婚證人? 只要你拿著身份證和結婚證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就不需要寫婚前介紹人。
-
不。 直接領取結婚證。 身份證。 戶口本沒問題。
-
不。 帶上所有有效的個人檔案。
-
離婚是你們兩個人之間的事,與介紹人無關。 想想看,如果夫妻關係很好,難道不應該感謝介紹人嗎? 如果不好,你必須依靠介紹人嗎?
-
法律分析:種族失明不需要介紹信。 離婚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離婚事宜。
婚姻登記機關將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檔案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如符合要求,將予以登記,並簽發離婚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已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一)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除前款第(二)、(三)項規定的證明和證明材料外,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示本人的有效證件和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同時出示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協商達成意見。
-
法律分析:離婚現在不需要介紹信,兩個人可以憑身份證和空結婚證到民政局辦理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書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願,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達成意見。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開始吧。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
沒有必要,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你就不必活一輩子了。
這取決於個人的觀點。 有多少夫妻為了孩子在一起。 有更多的父母都是為了他們的孩子。 什麼是愛? 孩子是真實的。 如果你不能離婚,盡量不要離婚。
不要給爸爸增加心理壓力,讓爸爸找律師寫下以你爸爸的名義把房子捐給你,也就是你自己的孩子,然後去房地產公司辦理過戶手續,最後去公證處公證, 房子是你的,你能不讓你父親住嗎?那時候你爸爸心裡沒有那麼多包袱,讓你爸爸趕緊給自己找個幸福的伴侶,乙個人很孤獨,你無法理解爸爸的心理痛苦,你找個伴侶爸爸也不寂寞,你不能一直陪著爸爸,你也可以去找個伴侶, 誰說單親家庭很難找到伴侶,胡說八道,就看你怎麼找,你有多大能力,能找到你喜歡的人。
我覺得就像在《我的前半生》裡,陳俊生用了一句話“我愛她,無可救藥地愛她。 ”放棄了剛上小學的妻子和兒子,他發誓要用生命照顧他們。 但凌玲真的是陳俊生“不可救藥”的愛嗎? >>>More
常用文件:應用程式。
申請書是個人或團體向組織表達意願,向機關、團體、單位領導提出請求的一封信。 申請書應明確說明應寫的問題,但也應簡明扼要。 申請通常是一封逐案一封信。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