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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的房子是自己裝修的還是由家裝公司裝修的? 收拾好自己?
你僱的水管工當初簽合同了嗎? 如果有招牌,可以找裝修工負責,如果是家裝公司裝修,那麼如果有合同,可以直接找裝修公司負責。
其次:你也要檢查問題是否是房子本身的問題,如果是房子本身的問題,你可以直接找物業負責。
最後,重要的是要檢查問題的根本原因,以便您可以開出正確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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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手續齊全,且隱藏的管道由開發商嵌入,而您在裝修時沒有更換,則開發商應全權負責; 如果必須更換管子,那就很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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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精裝的,找開發商,自己安裝,承包給裝修公司,你找裝修公司,打混凝土,看看問題出在哪裡,是屬於開發商的管道,你會找到開發商,如果是裝修公司,你會找裝修公司解決後期改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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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物業!! 尋找開發者1!! 如果你做不到,就去消費者協會!! 誰這麼壞! 太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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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開發商負責,這絕對是泡泡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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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現在手裡有房產證嗎?
有購買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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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在裝修公司的保修期內,這種情況由您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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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乙個房地產經紀人,仔細看看購買合同,你的購買合同應該有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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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開發商對專案質量,整改裝修問題,找施工方。 在這種情況下,您所說的大多數時候是在樓上安裝太陽能的居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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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剛買到一樓兩年,樓上幾棟五樓頂層都安裝了太陽能,回水管在牆上,但是當太陽能充滿水時,回水管中的水漏了出來,導致水從一樓到五樓的牆體流出。
可用於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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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對這個問題負責,誰就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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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房子質量的問題,這當然由開發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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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安裝改裝,由房地產開發商負責,裝修後責任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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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可以被拒絕,可以要求開發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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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於這種情況,需要向物業公司查明水管爆裂的原因,如果是裝置老化,非租戶惡意使用導致爆裂滲水,業主不承擔責任。
2、還要看一下當時簽訂的租賃合同,看看有沒有約定條款,比如:我檢查了房子的所有硬體,狀況良好,可以正常使用; 一旦有了這篇文章,房主就要對事故負責。
3、由於這次事故,樓下也遭受了物業滲水造成的裝修損壞,房主和業主本人都是追索賠償的物件,所以他們或多或少要承擔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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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專業了,問律師吧!
根據我的分析,你和房東應該承擔一半,因為年久失修,這對原房東來說是乙個很大比例的問題。 他沒有好好照顧家裡物品的壽命,而你是二房東,接手後,你只想著轉租,沒有檢查房子裡的水管等物品。 租客不需要追究責任,因為水管不是因為使用不當而破裂的,所以不如由你們兩個房東承擔一半的責任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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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在你是二房東和受益人,你沒有及時採取措施,房間的木地板起泡太久了,是管理層的過錯,但不是全部責任,各一半,一人發工資,一人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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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物業,或之前裝修過的公司,總有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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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此事。
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的規定,明確不動產的相鄰當事人應當按照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攔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 給相鄰當事人造成阻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制止侵權行為,清除阻礙物,賠償損失。
換言之,如果本案屬於鄰接關係糾紛,業主雖然不是侵權人,但作為不動產的業主,仍應對因房屋漏水給鄰居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業主在承擔賠償責任後也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鄰居漏水造成的損失可由雙方自行決定。
根據《關於實施住宅質量保證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正常使用下各零部件的保修內容和最低保修期為:屋面漏水,保修3年; 牆壁、廚衛地板、地下室、管道漏水,保修1年; 牆面、吊頂抹灰層脫落,質保1年; 地面空心開裂,大面積打磨,保修1年; 加熱或冷卻系統及裝置保修期1.加熱和冷卻週期; 衛生潔具保修1年; 燈具和電氣開關的保修期為 6 個月。 保修期從房地產開發商向使用者交付完工和驗收的住宅之日起計算。
在保修期內,保修範圍內的非人為損壞由房地產開發商免費維修,購買者可因商品房質量問題及受保修單元維修影響的房屋使用情況,要求房地產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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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O排水、通道、鋪設管道等。
使用相鄰的不動產。
應盡量避免對相鄰的房地產所有者造成損害; 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
首先,需要查明漏水的原因,如果房屋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在保修期內,受損業主可以要求開發商對漏水的房屋進行維修,並賠償業主造成的損失。
其次,如果樓上業主確實因裝修或鋪設水管而導致樓下居民“澆水”,樓上居民應及時找到漏水原因並進行修復,並應對樓下居民因不當行為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業主需要裝修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通知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應當告知業主房屋裝修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物業管理公司發現裝修過程中存在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時,應當通知行為人立即停止改正;
對行為人拒不制止、拒不改正的,應當及時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如果業主遇到此類問題,應首先向物業管理公司報告,如果物業管理公司未履行上述義務,則應對遭受損失的業主承擔一定的責任。 但是,如果物業公司已經履行了義務,則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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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確定房屋本身的質量有問題,那麼受損的居住者可以要求開發商修理水管並賠償相應的損失。 如果樓上居民確實因裝修、水管改造等原因損壞了樓下,那麼樓上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這時,樓上使用者需要找到漏水的原因並及時處理,同時,他們應該對樓下居民遭受的損失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所有人以使用水、排水、通道、鋪設管道等為目的使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不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害; 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對此,《民法通則》第83條也有相關規定。
《物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所有人以使用水、排水、通道、鋪設管道等為目的使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不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害; 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因此,如果樓上住戶在裝修過程中損壞了水管,導致漏水,樓上住戶應進行維修,並對樓下住戶造成的損壞負責。
此外,“不動產權人”不僅是樓上房屋的所有人,也是使用權的所有人。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如果房屋因租客的過錯而漏水,雖然房東不是侵權人,但作為不動產的所有人,仍應當對因房屋漏水給其他住戶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房東在承擔賠償責任後也可以向租客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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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確責任,即水從哪裡來,是在水面上還是。
如果是公共部分,那麼就要找物業或者自來水公司,如果是樓上業主的責任,就是他們負責,責任人應該負責賠償所有損失,最好是協商,如果不是,那就訴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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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第83條:對鄰近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制止侵權行為,排除妨礙。
損害賠償。 如果相鄰方不遵守法院的判決,受害方可以從樓下要求施工隊進行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可以由法院向樓上業主索賠。 因此,如果不是樓下人為造成的漏水,則由樓上負責,樓上負責將水修復到不再漏到樓下,並賠償樓下相應的損失。
有的人乾脆去朝堂軟化一下,不行了,呵呵,我沒說的時候,就把水管剪掉,裝作開端,這時代不是狠嗎! 更多資訊,更好的建議,免費專業混凝土防水滲漏修復技術諮詢,免去今天修、明天漏、年修、年漏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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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樓上。
這些因漏水而造成的損失,應由樓上的業主賠償,但如果管理層不進入房屋,則在。
DAO管道井或者某處漏水,然後找物業(開發商賠償),主要是讓樓上業主和物業合作找出漏水的原因,先找到問題的根本原因,然後找出誰的責任是問題的根源,再找出誰的責任並分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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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應該弄清楚這種建築垃圾是如何形成的? 如果它落入了建築商的施工階段,還是其他人的房子在裝修施工後期落入了其中? 如果是建設者的責任,那就是建設者的責任。
如果是樓上人員的裝修工程造成的,樓上人員將承擔責任。
溫馨提示:現在都是分戶驗房和交付,你可能在收到房子之前就已經和開發商的人一起驗房了,當時你有沒有試過排乾? 排水立管是垂直管道,一般不會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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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區分垃圾是誰造成的,是專案建設過程中造成的,通過物業找到開發單位負責; 這是由小業主裝修造成的,小業主通過物業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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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檔案(或直接承包檔案)、中標(承辦)通知書、地質調查報告。 施工圖審查及環保、消防、抗震、人防管理部門審查檔案、勘察設計、初步設計或擴建設計。
設計合同、勘察合同、監理合同。
設計、鑽孔等
質量監督申報表(含質量監督通知書)。
施工許可證。
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
專案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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