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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應核對房地產證書,確保出租人有權出租房屋,且房屋是合法建造的,避免因所有權問題導致租賃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住房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不符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情況下,對房屋的建造無效。 但是,在一審法院辯論結束或者建設經主管部門批准前取得建設專案規劃許可證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簽訂的臨時建築租賃合同,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內容建造,無效。 但是,在一審庭辯論結束前,主管部門批准施工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有效。 如果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築的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
但是,在一審法院辯論結束前,主管部門批准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限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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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是否對無房產證的房屋有效,應根據取得房產證的原因,按型別進行比較。 因未取得建設專案規劃手續或施工不符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而無法獲得房地產證明的,出租房屋的合同無效。
1、租賃合同沒有房產證是否有效?
租賃合同是否對無房產證的房屋有效,應根據取得房產證的原因,按型別進行比較。 如果因為未能取得建築工程的規劃程式或未按照《建設專案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施工的如果無法獲得房地產證,因為該類房屋違反了國家關於建築、規劃等的法律法規,屬於違章建築,法律不予保護,出租該類房屋的租賃合同無效。 但是,在一審法院辯論結束前取得建設專案規劃許可或者主管部門批准的,應當消除該違法建築的違法性,在不存在其他無效情形的情況下,認定與違法建築原簽訂的租賃合同有效。
箱:
2016年5月2日,原告王女士、被告李先生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該房屋位於北京市房山區一街,年租金5萬元,租賃期為2016年3月5日至2017年3月5日。 但王女士已於2016年12月13日搬出該房屋,原告王女士表示,其出租涉案房屋用於商業用途,李先生在簽訂合同時隱瞞了該房屋為違章建築的事實,導致城市管理部門干擾,無法正常經營。 於是她起訴李先生,要求退還剩餘的3萬元房租和3000元的押金。被告承認,涉案房屋沒有規劃程式,也沒有產權證。
分析:
涉案房屋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屬於違章建築,王女士和李先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在簽訂合同時,李先生隱瞞了租賃物業為違章建築的事實,導致王女士認為是合法建築並與之簽訂租賃合同,李先生應承擔全部過錯責任。 鑑於王女士已於2016年12月13日搬出房產,入住費應按清房日止計算,剩餘租金和押金應退還給李先生。
2、租賃合同無效可以退租嗎?
《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的,應當返還因合同取得的財產; 不能退還或者沒有必要退貨的,按折扣價賠償。 過錯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雙方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住房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住房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參照合同標準要求繳納住房占用費的, 人民法院一般會予以支援。
如果您租房時沒有地契,無論租賃合同是否有效,您還需要了解沒有地契的原因。
此內容僅在北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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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遵循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以協商一致的方式訂立本合同,遵守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房屋的具體情況如下:
1.出租房屋位於。 類別:。
2、出租房屋的建築面積約平方公尺。 出租物業不得抵押。
3、甲方保證如實說明出租房屋的所有權狀況和裝修情況。 乙方充分了解甲方上述出租房屋的具體情況,自願出租房屋。
第二條 乙方出租房屋的使用、期限、租金、租金支付約定如下:
1. 租賃期限終止。
2、房屋第一年的租金為人民幣,資本化; 第二年( )租金為人民幣,資本化; 第三次是半年( )租金為元,資本化。
3、乙方應在前一付款期的使用期限屆滿前15日內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
4、租賃期內,因使用房屋而發生的水、電、視聽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支付。 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出借、轉讓給他人。
第四條 租賃期內,甲方需要圓畝房屋的,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五條 租賃期內,房屋被徵用或列入拆遷範圍的,乙方應當無條件歸還房屋,甲方應將提前收取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租賃期滿後乙方需要繼續租賃房屋的,應當在租賃期屆滿前乙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請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七條 員工因管理原因發生爭吵、滾出的,與甲方無關,漏水等問題因房屋結構原因造成的,甲方應予以解決。
第八條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當在當年日期前完成清空室內物品等前期工作,並在當年日期前完成房屋交付。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有乙份。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提取碼:y9g6 複製完此內容後,開啟網盤手機APP,操作更方便 - 網盤超級會員v1共享個人住房租賃合同,是明確出租人和租客權利義務的法律保障。 它也是未來發生衝突和衝突時解決問題的基礎,因此個人住房租賃合同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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