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的父母不同意,被軟禁

發布 社會 2024-05-02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首先,你應該理解她的父母,如果你是父親,你會同意你的女兒跑到那麼遠的地方跑到你在網上認識的朋友那裡嗎? 雖然你是別人介紹的。 你可以和她的父母好好聊聊,或者回去讓他們看看你有多好。

    別讓你的女朋友就這樣偷偷溜走了,傷了你父母的心。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男人,主動殺了她家。 哈哈。

    哪個父母不為孩子著想? 不同意是人之常情,但要主動出擊,不在同一城市也沒關係,可以跟她爸媽談談,堅決說要娶她,答應對她好,這些都很重要。

    我相信這個老頭子對你來說不會很困難,但至少不要著急,採取行動。 你迫不及待地想要幸福。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嗨,咱們處在同樣的境地,真的很好,太無奈了,我覺得現在只有我自己的努力,以後出人頭地也挺好的。 這主要取決於你的女朋友,你必須努力工作,加油。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被父母軟禁並報警的,公安機關受理。 父母軟禁涉嫌非法拘禁罪,屬於刑事犯罪,公安機關有管轄權。 刑事案件的偵查、羈押、執行逮捕和初審由公安機關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綏化市刑事訴訟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和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 人民檢察院負責起訴、批准逮捕、偵查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和提起公訴。 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均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暴力致人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念正孝以討債為目的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得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實施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你是成年人,但你的女朋友還不到16周歲,你的父母有權保護他們的安全和利益,她的父母可以起訴你,你沒有違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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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個回答2024-05-02

父母的擔心是對的,生孩子的概率不高,在80%以上,如果你的家庭條件還可以,建議放棄她,再找乙個更高的女孩,這直接關係到下一代。 其實非常重要...... 想想看,如果以後的孩子是女孩子,說矮容易,找伴侶容易,如果是男孩子,找伴侶就不容易了,但這要看你家的實力和你創造經濟的能力。 >>>More

14個回答2024-05-02

父母不同意,那是個障礙,有很多人被困在裡面,這個時候,有的人選擇親情,有的人選擇愛情,有的人可以兩全其美。這個時候,作為男朋友,你應該更加負責,你要把對女朋友的愛交給她的父母,同時你要和她的父母多溝通,讓他們理解你的好,真正愛她,不管你走到哪裡,你都不能放棄,愛真的不能被想要, 所以你必須好好展示自己,來吧!

9個回答2024-05-02

其實,當兩個相愛的人即將結婚的時候,很多時候父母都會反對,當然,我們都知道父母是為了我們好,所以我們才會對他們的意見感到緊張,希望得到他們的祝福。 但是,如果你真的愛你的女朋友,你覺得你的女朋友很適合你,你就要和你的父母好好溝通,你可以從其他方面開始。 例如,與其看你女朋友的家庭,不如談論你的女朋友有多好,你們彼此相處得如何,或者你和你不喜歡的人相處得如何,等等。 >>>More

6個回答2024-05-02

如果真的愛對方,你就有能力給她幸福,因為這個社會很現實,不然戀愛可以分手,結婚後也可以離婚。 年齡不是問題,問題是你有沒有決定? 不要一廂情願,也要看看你女朋友的態度,婚姻不是乙個人的事,而是兩個人的事,如果真的想在一起,相信父母是想讓孩子幸福,最後也會妥協。 >>>More

12個回答2024-05-02

關係破裂了嗎? 父母不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