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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的堅定支持者。
你男朋友的父親太武斷了。
你不能依靠自己頭腦的想法來解雇乙個人。
學術必須繼續,愛必須繼續。
我相信你能處理好。
也相信你的男朋友不會因為他的父親而離開你。
他愛你,所以他會有自己的意見。
畢竟,婚姻是你自己的。
而愛情是來之不易的。
珍惜你所擁有的。
大膽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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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你再次上學是不明智的。
有時候,文憑和工作相比一文不值,就算拿到文憑,也可能丟掉工作,我的孩子已經出去兩年了,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
如果你在四年後把你的幸福建立在你的夢想中,那沒有什麼可以確定的,環境、機會、年齡等都不允許。 如果你拿著雇主的薪水去上學,或者你可以考慮,你可以回到學校。 但愛是無法保證的。
當我是那個男人的父親時,我也會反對。 太遠了,等不及了。 你要麼聽家人的話,要麼放棄一切來獲得那個沒有多大影響的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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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遇到這樣的事情有點麻煩。
但這是真的......
嘿嘿,你只能在他爸爸面前乖。
希望從長遠來看,他的父親能看到你身上的優點。
如果真的行不通,那就看看你男朋友的反應。
看看他是否堅持,如果是這樣,我希望以你的誠意,你能讓他的父親妥協。
如果他不堅持,那就算了 乙個不能保護自己的男人,不值得為自己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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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像他父親這樣的人不值得你尊重。
2.走自己的路,如果你的配偶是乙個障礙,那麼你和他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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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下去,我相信你的真情會感動他的父母。 不要因為眼前的小障礙而放棄。 相信任何人都會留下深刻的印象,關鍵是讓他在父母面前提到你的善良。
讓他們對你好的一面有更深的印象。 通過這種方式,你逐漸嘗試加深對他父母的印象。 然後天堂會被感動,你會如願以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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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父母干涉婚姻自由,作為孩子,他們應該多與父母溝通。 如果父母不理會孩子的話,孩子可以向居委會、村委會等部門報告情況,居委會、村委會等部門會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制止家長干涉婚姻。
中國實行婚姻自由制度,堅決禁止父母干涉婚姻。
根據《民法典》第1046條的規定,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46條。
婚姻完全是男女自願的,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也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涉。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您生活愉快! 工作順利,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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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原因是什麼? 你父母告訴你了嗎? 你必須找到合適的理由與你的父親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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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的強烈反對一定是有原因的,不知道他們這麼反對你的原因是什麼。 如果是因為家庭原因,比如沒有戶口,比如對自己的外表或者身高不滿意,比如算命說你不合適等等,如果是這樣的類似原因,我覺得你不需要堅持下去,因為,婚姻並沒有你想象的那麼簡單, 想著只要兩個人相愛,婚姻就是兩個家庭的結合,而不是兩個人的結合,所以,就算你現在真的不顧一切困難堅持到底,真相也不可能像童話故事裡那樣, 王子和公主就這樣過著幸福的生活, 但是,面對生活,你會有更多的煩惱和矛盾,到時候男人的父母對你的不滿會越來越嚴重,這樣的婚姻是沒有意義的。因為無論你有多少愛,不斷的衝突和爭吵都會耗盡愛。
其次,如果男方父母的反對不是由於上述客觀條件,那麼如果你真的喜歡你的男朋友,那麼你應該試著改變讓他們不高興的地方。 例如,如果他們對你現在的工作或收入不滿意,那麼,為此,你完全有能力讓自己找到更好的工作或更高的收入,並不斷努力提高自己,這樣即使他的父母很挑剔,他們也會對你感到滿意。 而且,如果你通過努力改變自己,即使你和你的男朋友最後沒能在一起,你也可以藉此機會提公升自己,如果下次有機會再次見面,相信他們一定會對你印象深刻,後悔當初沒有選擇你!
如果你的父母擔心,他也應該有自己的考慮,可能不希望你找乙個比他大那麼多的人。 關鍵是要看你和你的男朋友是不是真的相愛了。 >>>More
具體態度上,你爸爸的做法有點問題,他不講究策略,不用你能接受的方式,但最終,你爸爸的決定是對的。 找男朋友,就是以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是從你男朋友的經濟狀況來看,你沒有物質上的保障,就看你的男朋友是不是很踏實很努力掙錢,如果他努力掙錢娶你,你也可以考慮一下,他下班後吃飽喝足,結束一天的工作後,是否還像個普通人, 你最好早點分手,你以為他這麼慘還不願意吵架嗎,你指望你或你的家人幫忙改變他的生活狀況嗎?精神上的愛情是高尚的,但真正的幸福是建立在內心的物質安全之上的,如果生活太過艱難,心情就不會好,就沒有精神上的幸福。 >>>More
有兩個選擇,乙個必須問明白,這一切的原因是什麼,然後徹底死去,另乙個是不去為什麼,因為關係永遠不能被強迫,一方想要逃避,不會有長久的你為自己選擇,記住我們不會後悔我們付出的感情, 但我們不會把自己吊在樹上
也許你有一些無法形容的東西,或者你暫時厭倦了它! 也許是因為愛不夠深。 你應該仔細想想你對他的感情有多深,答案應該在你自己的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