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是公開招標,投標人不在外地,因不可抗力無法到達開標人,投標檔案可以以交付的形式交付,在開標前,將檔案交付給投標人,同時將說明事項傳真給投標人, 在開標時,公證人宣布其是否有效。但是,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會在開標地點有公司的分支機構,或者由辦公室人員作為授權人負責簽字
如果邀請投標,和公開投標沒有太大區別,但為了顯示投標的公平性,最好滿足3個以上投標人的需求,我的意思是,收到邀請函發出的投標人都在場,決定參加投標。 這也是相互監督和相互制約的作用。 它還對自己的公司負責。
如果因為贈與人缺席或沒有贈與人,法人不在場而投標無效,那豈不是徒勞無功?此外,開標記錄必須簽名才能確認。 雖然這是由其他家庭簽名的,但只有你不簽名,這種情況才會被視為你的預設結果。
但是在法律意義上對這篇文章沒有明確的解釋,所以你不應該做乙個特別的解釋。 不管你是投標人還是投標人,既然已經決定採用招標方式進行專案運作,那麼它就有其意義,不然直接簽訂合同就不簡單了? 前期工作已經完成,為什麼不做一整套呢?
不要因為最後乙個環節而失敗競標,損失是值得的
-
明暗鑄件。 顧名思義,出價的底部是公開的,出價是隱藏的。
-
如果投標人不在場,他如何開標?
絕對不行。 至少應該有授權的**人在場!
-
法律分析:競價是乙個通用術語,就歸屬而言,競價包括招標,這是競價的形式之一。 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因此兩者的區別如下:
第。 首先,含義不同。 招標書全稱是指至少招標三個符合條件的單位,然後由這些單位發出招標和接受投標。
公開招標是指不事先明確招標物件,向社會發布招標公告,只要是符合招標條件的單位,就可以招標。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專案總投資或規模超過規定金額或標明的,涉及公用事業、重點建設專案等的,必須進行招標(軍事專案或特殊專案除外)。
第。 第二,資訊傳播方式不同。 公開招標以公告形式公布; 投標邀請書以投標邀請書的形式發出;
第。 第三,選擇範圍不同。 公開招標方式針對所有對招標專案感興趣的潛在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人事先不知道投標人數量; 招標物件是已知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人數量事先知道;
第。 第四,競爭範圍不同。 公開招標的競爭範圍更廣,競爭性更充分體現,容易獲得最佳的投標效果; 招標的投標人數量有限,競爭範圍有限,可以省略一些技術性或競爭力較強的承包商;
第。 五是公開程度不同。 在公開招標中,所有活動都必須嚴格按照預先規定的和眾所周知的程式和標準公開進行,這大大降低了作弊的可能性; 招標公開程度較低,違法行為機會較多;
第。 第六,時間和成本不同。 招標無需公告,只需傳送少量招標檔案,縮短了整個招標時間,降低了其成本。 公開招標過程複雜、耗時且成本高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條分為公開招標和招標。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形式邀請不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書的形式邀請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
開標活動應當按照招標檔案規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式公開進行。 不過,有些朋友可能會有這樣的疑問:投標人可以參加開標嗎? 為了解決大家的困惑,下面我們來詳細解釋一下。
當然,投標人可以參加開標活動,但評標人會議成員不能參加。
法律依據是:《貨物和服務採購招標招標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規定,開標應當由採購人或者採購機構主持,並邀請投標人參加。
開標現場注意事項。
1、投標人少於3人的,不得開標; 投標人應重新招標。
2、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投標人應當場答辯並做好筆錄。
3、開標時,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應當核對招標檔案的蓋章,也可以由投標人委託的公證人核對公證; 證實。
4、工作人員當眾拆包,宣讀投標人姓名、投標**等招標檔案主要內容。
5、投標人在投標檔案要求的投標檔案提交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檔案。
6、開標時,應公開開標宣讀。 開標過程應記錄並存檔,以備將來參考。
7、主持開標活動。 一般情況下,投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由投標人主持開標; 投標人委託招標機構的,由招標機構主持開標。 有關行政機關可以派人參加開標活動,對開標活動進行現場監督。
但是,不能代替投標人主持開標。 上帝說話。
8.參加開標活動的人員。 參加開標的投標人代表應當簽字證明其出席。 所有投標人參與開標,並在所有投標人的現場監督下開展開標活動,有利於開標活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參與開標活動是所有投標人的合法權利,投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排斥或限制任何投標人參加開標活動。
-
非電子評標必到!
根據招標檔案的要求。 有的招標檔案要求法人在場,有的需要建設者在場,有的法人必須有建設者在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法
第四章 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三十四條 招標應當與招標檔案確定的投標檔案提交期限同時公開; 開標地點應為招標檔案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第三十五條 開標由投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
第三十六條 開標時,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應當檢查招標檔案的蓋章,也可以由投標人委託的公證人查驗公證; 經確認後,工作人員將公開開啟包裝,宣讀投標人姓名、投標**等招標檔案的主要內容。
投標人在投標檔案要求提交投標檔案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檔案,均應在開標時拆封並公開宣讀。
開標過程應記錄並存檔,以備將來參考。
-
法律分析:招標人應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開標,以確保開標在所有投標人的參與和監督下按照公開、公平的原則進行,堵塞開標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漏洞,保護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十四條 開標應當與招標檔案確定的投標檔案提交期限同時公開進行; 開標地點應為招標檔案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第三十五條 開標由投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
招投標是許多大型企業常用的採購方式,是通過事先公布的採購和要求,選擇專案中標人的過程,吸引大量投標人在同等條件下平等競爭,按照規定的程式組織技術專家, 在經濟和法律方面對眾多投標人進行全面審查,並從中選出專案的中標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