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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事故責任的確定,3人死亡,1人重傷。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條例,造成重大事故,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公共、私人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從事運輸的人員或者非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在明確事故責任的基礎上,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 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造成三人以上人員死亡的,對事故承擔同等責任;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毀,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30萬元以上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或者多人重傷,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為交通事故致使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三)明知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機構失靈而駕駛機動車的; (四)明知而無證駕駛或者已報廢機動車的; (五)駕駛嚴重超載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四條 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列為“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二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傷,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造成六人以上死亡,且對事故負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直接損害,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60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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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駕照。 等著去看守所,態度就是一切,賠償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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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交警要結合事故現場劃分責任。
交警要結合事故現場劃分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司吳雲門應當根據當事人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道路交通事故因一方當事人過錯造成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兩方以上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均無過錯,屬於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均不承擔責任。 如果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208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並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法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你報警了嗎? 你來現場了嗎?
削減的雙方都考慮了如何劃分駕駛責任。
有警報。 這個**一般會根據情況來劃分。
你現在說的有點太模糊了,我不明白具體情況。
如果兩輛車都在路上行駛,劃分事故責任一般不會讓你承擔全部責任,可能還有其他情況。
主要責任的幾率是多少。
它是否同樣負責。
你還有其他情況嗎? 它可能是 50%。
你是在鄉間小路上,還是在那種城市小路上? 是否相當於兩個人同時違反交通規則?
農村道路同時受到侵犯。
雙方的傷勢都比較嚴重嗎?
如果兩者同時被侵犯,那麼雙方的傷害都不是特別嚴重,可以按50%計算。
電單車司機受重傷。
你的乙個模型是電單車,另乙個是汽車嗎?
如果都是電單車,責任應該差不多。
但是,如果其中乙個是汽車,那麼性質就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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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貨車與電單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兩輛電單車死亡,但無駕駛證的電單車責任分工原則如下:
1、事故責任及賠償。
1、根據交通法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 無牌無牌車輛不直接導致事故發生,不作為事故認定因素,根據事故原因劃分責任。
2、根據事故責任,確定賠償責任的劃分。 雙方應當在強制交通保險的數額內全額賠償對方的損失,不足的部分按責任比例分擔。 如果電單車駕駛員無證,保險將不予賠償,相應的責任由其或其監護人承擔。
刑事和行政責任。
1、造成二人死亡,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或較大責任,構成刑事責任,犯交通事故罪,情節特別惡劣(二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他承擔同樣的責任,他就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2.行政處罰。 電單車駕駛員無證駕駛,可處以200-2000元罰款並拘留15天以下,死亡的,自行取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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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死人就要承擔責任,賠償分為民事處罰和刑事處罰,民事賠償必須支付,刑事方面就要看交警怎麼處理了,估計要找專業的人問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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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要看是農村戶口還是城市戶口,或者有沒有城市臨時居住證,農村戶口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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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請放心,如果您正常駕駛,您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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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大卡車都會承擔一些責任,畢竟事故中有兩個人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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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發生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道路交通事故因一方當事人過錯造成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2)因雙方或兩方以上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均無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均不承擔責任;
4)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對交通事故現場的調查、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檢查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檔案,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事故認定檔案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當事人的案由和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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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電單車超載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如下:
1、因一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2、道路交通事故因雙方或多方過錯發生,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均無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均不承擔責任;
4、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跑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局山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盡快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道路交通事故因一方當事人過錯造成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兩方以上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均無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均不承擔責任;
如果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跑的;
(二)故意毀壞、捏造現場或者毀壞證據的。
當事人為逃避追究法律責任而棄車逃跑或者潛逃躲藏的,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跑方具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 這是不能減輕的。
在被吊銷、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期間,未取得機動車駕駛執照的,或者將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執照的人或者被吊銷、暫予扣留機動車駕駛執照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拘留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