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諮詢,到位給你500分,專業人士請進來,謝謝!

發布 社會 2024-05-26
1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1.醫院宣傳“使用這種器械,可以通過手術改善尿結石”。 母親反覆詢問她是否可以使用這種方法**,每次都得到醫院醫生的肯定和鼓勵。 ”

    如果有證據證明上述事實,醫院和醫生是欺詐和誘導消費,結果與宣傳的不符,因此可以要求違約賠償。

    2、主張侵權的,難以證明醫院的**行為有過錯。 除非患者的健康狀況確實明顯惡化並且症狀非常嚴重,否則可以通過識別得出結論。

    因此,建議以違約為由要求賠償,聘請律師起訴,同時向衛生部門投訴,並嘗試與醫院協商解決。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醫療糾紛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因醫療事故侵權行為引起的醫療賠償糾紛案件; 另一類是因非醫療事故侵權行為或醫療事故以外的其他原因引起的醫療賠償糾紛。 根據您的說法,它屬於第二類。

    有三種方法可以解決醫療糾紛。

    首先,醫生和患者協商解決解決方案,前提是醫生和患者在通過協商達成協議後都有解決問題的意圖。

    第二種是要求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解,前提是醫生和患者都有談判和解的意願。

    三是司法方式,醫生和患者都可以向醫療事件發生地醫療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醫療糾紛中,當事人(患者與醫療機構)之間存在合同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患者認為醫療行為對他造成了損害,他可以向醫療機構主張合同責任,也可以主張債權責任,即存在違約與侵權之間的競爭, 受害者可以選擇對他有利的索賠。

    最後,和安慶的同胞們打個招呼吧! 祝媽好運**!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要追究醫院的責任,必須證明醫院的**行為有過錯,而要證明醫院有過錯,可以向法院申請醫療事故鑑定或醫療過錯鑑定,如果鑑定結論證明醫院有問題,醫院應予賠償, 否則醫院不予賠償。如果您要起訴,建議聘請律師。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處理醫療糾紛的方法有:1、醫生與患者可以通過協商達成和解。

    雙方當事人應當在平等自願原則的基礎上,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協商確定賠償金額; 2.通過調解解決。 您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申請調解。 調解時,應當遵循雙方自願原則,賠償金額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計算。

    調解後,雙方當事人就賠償金額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文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 3.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通過訴訟解決糾紛的,當事人應事先進行醫療事故鑑定或醫療過錯鑑定,並收集醫院是否對醫療行為有過錯等相關證據。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發生醫療事故糾紛的,當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書應當明確說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相關事實、具體要求和理由等。

    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糾紛解決申請。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總結。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

    醫療糾紛正在醫療調整委員會進行調解,案件已經立案,兩個多月來一直沒有答覆。 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調解,調解不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通過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渠道解決爭議。

    pro的問題到底是什麼? 你能詳細描述一下你的問題嗎? 詳細告訴老師,以便老師更好地幫助你。

    醫療糾紛正在醫療調整委員會進行調解,案件已經立案,但兩個多月沒有答覆,患者現在需要手術。

    對此沒有影響。

    補償或評估什麼的。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

    醫療糾紛正在櫻花皮革委員會調解中,案件已經立案,兩個多月沒有答覆。 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調解,調解不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通過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渠道解決爭議。

    膝關節置換術是盲目的,患者現在需要手術,假體被移除,手術和醫療委員會處理病例,還是必須等待調解才能進行手術?

    親吻,這個可以手術,沒有效果。 <>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被推定為有過錯。

    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58條規定了醫療過錯推定

    患者遭受損害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2)隱瞞或拒絕提供與爭議有關的醫療記錄;

    3) 偽造、篡改、銷毀病歷的。

    第六十條 醫療機構免責的情形患者遭受損害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標準的診療的;

    (二)醫務人員履行了在搶救臨終患者等緊急情況下提供合理診斷和治療的義務;

    3)由於當時的醫療水平,診斷和治療困難。有前款第(一)項情形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你好。 在成為律師之前,我當了八年醫生,所以我比渣男更熟悉醫學方面。 有幾個問題,首先是切口、切口、癒合和感染、出血,是否屬於醫療事故(醫療事故要求醫生有過錯),應該有一定的責任,這在新的《侵權責任法》中已經修改過。

    二是食物反流,這不算什麼,氣管和食道的解剖結構都在下咽部開放,所以可以肯定不是肺部反流。

    對你來說,此刻最重要的是將病歷影印封存,然後收集各方面的證據來支援聲譽,即使不是醫療事故,也可以作為一般醫療侵權行為進行索賠。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我怎樣才能捍衛自己的權利??? 你需要準備什麼! 謝謝。 乙個好人有乙個安全的生活!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可以要求司法鑑定,確定醫院的過錯責任,律師劉玉婷。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先拿著現在的病歷資料,和之前的醫院協商一下,看看怎麼賠償。 如果談判失敗,請向法院提起訴訟。 畢竟,訴訟過程很繁瑣,你不一定能從談判中得到更多。

    訴訟時,被告為進行手術的醫院,法定代表人為院長,被告到醫院所在地基層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是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 公民身體受到侵害、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失去工作造成的收入損失、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者生前供養的喪葬費和必要的生活費。

    第一百三十四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有:

    (一)停止侵權行為;(二)清除障礙物; (3)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物;

    5)恢復原狀;(6)修理、返工或更換; (七)賠償損失; (八)支付違約金;

    9)消除影響,恢復聲譽;(10)正式道歉。

    上述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有權獲得賠償的人因生命、健康、身體受到侵害而起訴要求賠償,請求賠償義務人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害賠償的,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傷害而直接遭受人身傷害的被害人、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受撫養人、已故被害人的近親屬。

    第十七條 被害人遭受人身傷害的,對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費、必要的營養費等一切醫療費用和因喪失工作造成的收入損失,由受害人承擔賠償義務。

    受害人因受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受害人因生活需要增加和喪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而發生的必要費用,包括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用、受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必要的費用; 護理費用,以及因護理和繼續護理而實際發生的隨訪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侵權行為中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確定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自然人遭受下列人格權違法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8)在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中,醫療機構承擔醫療行為與傷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不存在醫療過錯的舉證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 提起訴訟,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訴訟主張、事實和理由的;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和受理訴訟人民法院管轄的。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您好,在成為律師之前,我當了8年的醫生,對醫療法有一定的了解。

    從你描述的情況來看,一定是醫療事故。 您可以做到以下幾點:首先,複製並封存病歷,然後通過與醫院協商、調解機構調解、衛生部門投訴或法庭訴訟來解決。

    至於賠償,主要是傷殘賠償金、工傷損失費、護理費、醫療費等,其中主要有傷殘賠償金,如果有功能障礙,很有可能被簽成10級傷殘,按照北京的標準,10級傷殘可以支付6萬元左右。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根據您的陳述,可能是醫療事項,您可以按照侵權法和醫療事故處理規定要求影印和封存病歷、手術記錄等,然後可以通過與醫院協商、調解機構調解、衛生部門投訴或法院訴訟來解決。

    賠償金主要是傷殘賠償金、工傷損失費、護理費、醫療費等,其中主要有傷殘賠償金,如果有功能障礙,很有可能被簽成10級傷殘,謝謝!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根據你的描述,你第一次做手術的醫院有過錯,你的右手因醫療過失而殘疾,所以你可以要求再治療的醫療費用、誤工費、傷殘賠償金和其他相關費用。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可以要求賠償;

    律師 兵兆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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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醫療調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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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療糾紛責任追究制是實施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核心制度,是更好地解決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特別是進一步預防醫療事故的具體措施。(二)醫務人員有過錯的醫療糾紛,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醫療衛生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的規範和常規,在醫療活動過程中過失致人身傷害的糾紛。 (3)醫療差錯是指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雖存在過失或者技術過失,但未能致人死亡、致殘、功能障礙,給患者造成組織器官損傷的不良後果。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