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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 我這麼說絕對不是因為保守的思想,儘管嘗試婚前結婚有利弊。 但弊大於利,試婚也可以說是用身體作為實驗,驗證一段感情是否合適,如果不談戀愛的話。
會遭受身心的傷害,以及如何向未來的丈夫交代,難免會留下或大或小的陰影。 如果是第一次,我勸你把最好的東西留給你未來的老公或者老婆,這種珍貴的東西是用錢買不到的,現在大部分年輕人都沒有這個資格,雖然可以假的,那有意義嗎? 因為失去,你才明白它的珍貴,失去的人不會說它很痛,只會找到乙個更好的理由來掩蓋錯誤。
我敢肯定,在內心深處,他們已經說過無數個夜晚後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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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住在一起的時候,我只是覺得兩個人可以在一起,互相照顧。 至少在我生病的時候,有人在看著和安慰。 起初,他們像客人一樣互相尊重,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後,問題就來了。
之前不住在一起的缺點一點一點暴露出來,比如吝嗇、不習慣生活習慣、懶惰、不喜歡做家務、......資金問題反正同居後,我平時不會想到,是會計師。 然後我們開始爭吵,當我和我的女朋友住在一起時,我們經常吵架,每週最多四次。 我也想分手,因為我們相處不來。
可是我沒有這個決心,吵架後,不是打冷戰,就是離家出走,可是看到女友的眼淚流出來,無論我多麼堅定的決心,都化作了泡泡。 這些問題結婚後肯定會出現,同居時吵架總比結婚後離婚好,對吧? 所以我覺得還是同居比較好,俗話說,同居就是試婚。
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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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感覺很好。
以為你們在結婚前就能知道對方的生活是什麼樣的。
結婚的時候,我提前做了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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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是對感情的不負責任,婚姻是婚姻最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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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人與人之間變化很容易,沒有好壞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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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不是必需的。
首先,你的父母在婚前是同居的嗎,社會上的每一對夫妻在婚前都是同居的嗎? 不可以,所以如果雙方都同意,他們可以住在一起,但不能說這是“必要的”,否則,不住在一起的人會在不滿足必要條件的情況下結婚。 然後有乙個天上的原因。
其次,有人會說,婚前同居可以檢驗兩個人的生活習慣和價值觀是否合適,而我作為過來的人,會負責任地告訴你。 同居可以嘗試的問題 1234,你會發現 56789 為什麼婚後沒有嘗試同居。 而問題是,你們試圖同居的1234是什麼,你不能洗襪子,你不會打呼嚕,如果你在心裡認為你不能或不願意適應這些事情,那麼你可以直接分手,不需要結婚。
因為婚後會有更多你不想要的。 也就是說,你確實可以試著去尋找同居中的一些問題,但這些問題就算是婚後才發現也無所謂,因為兩個人選擇同居,而這些差異才是你應該遇到的。 如果不想磨合,可以不同居就分手。
第三,也是最關鍵的一點,同居,特別是對女性來說,好處有限,但風險很高。 為什麼人們會覺得“不對”就不能生活在一起。 因為一旦他們住在一起,他們最終不會結婚和分手。
對雙方的影響是不一樣的,通常對女人的影響更大,對男人幾乎沒有影響(不要爭論它對男人有什麼影響,即使有,也不代表沒有),但對方可能會覺得沒有明顯的好處。 那個人的意願需要得到尊重,為什麼要加快程序,別人不配合你就無法理解。
會有很多人跟你說,他們曾經一起生活過,最後發現有分歧,大家都跑進去,現在過得還不錯,對於這些故事,其實他們證明不了什麼,這些願意跑進去的人婚後也能跑進去。 有人會告訴你,你們同居,發現你忍不了問題,果斷分手,幸好沒有結婚。 除了病史的特例,我想問一下這些人,不管是暴力傾向、性格不好、不尊重女性,還是壞習慣,你們平時都在做什麼?
你已經發展到想住在一起的地步,卻只看到這個人性格不好? 合著者:你們是網友,第二天就去同居了吧? 平時在一起的時間那麼多時間,也可以出去旅遊,而且可能見過雙方的父母,對......也有一定的了解雙方家庭難道你們不用住在一起,不知道這個人是什麼樣子的嗎?
你真的很想認識乙個人,而且永遠沒有必要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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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曾經說過:愛情,如果不落實在穿衣、吃飯、睡覺、數錢的現實生活中,打嗝、放屁、摳耳朵、在愛人面前流鼻涕,都撐不久。
那麼我今天要講的是,在我們結婚之前,我們沒有必要住在一起嗎?
看來,婚前同居在離婚率不低的今天,確實是必要的,有句話說得好: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婚前同居是有一定概率的,這樣才能更清楚地看到對方,有些矛盾只有在他們日夜相處的時候才能發現。
如果是自然而然的,我覺得可以同居,但女生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不要隨便懷孕,更不能隨便**造成終生的傷害,女生在同居生活中一定是軟弱的,這一點一定要永遠記住。
同居的首要條件是先了解對方很長一段時間,然後才能有同居的想法。 只有共同生活,我們才能充分理解彼此,了解彼此的好與壞。 同居後,衝動和熱情都慢慢消退了,從而向對方表明了愛或喜歡對方的心,或者只是對對方有好感。
這一點很重要,愛情是建立家庭和婚姻的基礎,只有彼此相愛,才能渡過婚姻中所有的磨難。 為了在漫長的婚姻中感受到幸福。
婚姻必須保持物質、精神、物質條件的動態平衡,同居關係可以讓雙方更好地體驗到是否有精神上的共同追求,以及相處後時間的磨礪,揭示兩個人之間的矛盾,如何解決無聊甚至醜陋的一面。 在一段關係中很難體驗,同居可以幫助你發現你是否能實現這三者的美麗。
當兩個人真正生活在一起,在揭開對方的偽裝後,雙方都能看到對方最真實的生活狀況。 戀愛時固然美好,但剝掉這件外套後,更重要的是雙方能否分擔生活中柴公尺油鹽等瑣碎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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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的問題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你們應該在婚前同居。 如果有些夫妻試圖晝夜不停地生活在一起,那麼他們每週聚在一起一次時看不到的許多問題也會浮出水面,如果他們相處不來,可以盡快切斷。
第一件事是全面了解伴侶的性格特徵,如果不住在一起,這是不可能的。 沒有比同居更好的了解某人的方式了。 在三個小時的約會中展現乙個人最好的一面,比兩個人日復一日地在同一屋簷下更容易; 通過和他住在一起,你可以暴露他的一些外人不知道的習慣、態度和行為。
你可以看到他什麼時候累、生病、生氣、沮喪和焦慮,你可以掌握對方情緒反應的全貌。
其次,您可以了解您的生活方式是否相容。 有些男人是偉大的情人,但丈夫卻很糟糕。 有些女人只適合做幸福的夫妻,不適合做妻子。
你可能愛乙個人,但討厭和他們住在一起。 驅使你愛上乙個人,享受和他們約會的快感,但一旦你們住在一起,就不能保證你們能和睦相處。 你可能會發現對方的生活方式與你不符,除非你長期住在同乙個地方,否則這是不可能知道的。
最好看看你的伴侶是否有能力相處。 生活在一起,兩個獨特的個體需要調和他們的習慣和慾望,分享權力和控制,妥協和靈活,除非他們生活在一起,否則你無法知道他們的能力。 只有當你必須對財務、食物、家庭責任等做出決定時。
以上是我幫助有需要的朋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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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覺得沒關係,也許是因為沒遇到對的人,現在覺得沒關係,也許我想知道他是不是對的人。
我覺得有必要,主要是因為生活習慣,找個室友就行了,這個階段有些問題可以暴露出來,沒必要等到結婚再後悔,畢竟現在離婚很難。
還是沒必要,留點神秘,自己也留一點,如果新鮮沒了,就容易分開了。
這是必要的,萬一發現婚後不宜同居,就像錢落在上面一樣,可惜不撿起來,撿起來感覺噁心。
尊重自己的想法,做自己認為正確的事,不要做自己認為錯誤的事。
2w人表示。 是的。 不。
狂。 為什麼男人和女人之間沒有純粹的友誼? [笑聲和哭泣]。
年輕。 如果乙個異性朋友是純粹的友誼,他不應該對他的配偶隱瞞,如果他隱瞞了,那就酸了。
電梯。 我是女人,可以和喜歡的男人做純粹的交情,我是理性的,但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找到這樣的男人,恐怕他們做不到。 願意做男人堆裡的女人,不想在女人堆裡耍花招。
毛。 我是男人,但只交女性朋友,因為性別,我肯定不會對我坦誠,但我不會撕臉,同性之間的矛盾毫無顧忌,反而更加危險。
天空。 真的,不,我是女孩,我的男性朋友是純粹的友誼,沒有絲毫分心的那種。
染。 男女之間,很少有真正純粹的友誼,大多是借助其他關係,一步一步來的,最後在形影不離的情況下表白。
阿。 我很遲鈍,我沒有別的想法,我和男朋友還是有很好的友誼的。
固體。 和異性朋友純潔的友誼是很難得的,我經歷過,好的感情真的很難得。
暴君。 這是乙個公共問題,要看個人,有些人心地不純潔就不是純潔的友誼,有些人心裡正直的時候就是純潔的友誼。
墨。 過去,人們的心靈是美好的,他們的思想是純潔的,他們互相幫助,他們的物質慾望是低的,他們更注重精神層面。 但在高科技發展、電子裝置和通訊日新月異的今天,在物質主義盛行的當下,我們不能放下大量的金錢、權利和相關利益,去追求財富的精神世界,讓受傷的靈魂慢慢回到原來的位置,不可能回到如此純潔的男女友誼, 真的,離婚率不會繼續這樣攀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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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是必要的,但是在同居之前已經滿足了一些事情。
1. 雙方訂婚或父母雙方已見面並同意該家族企業。
2.雙方都決定結婚,並計畫好了時間。
3.同居三個月也沒關係,不要花太長時間。
4.不要讓父母雙方都知道同居。
我知道有人會懷疑以上幾點,我也會說,21世紀的我還是那麼保守和封建,那麼我們來看看這個問題的根源,為什麼要住在一起,同居就是要更深入地了解彼此的生活習慣,三個月的時間就足夠了解TA的各種習慣是否能被你接受, 我以前看過乙個離婚案例,因為雙方擠牙膏的方式不同,乙個從上面擠,乙個從下面擠,然後誰都不讓,就離婚了。
這只是其中一件事,其他的事情比如夢遊,睡前不刷牙洗腳,在房間裡抽菸,經常被朋友叫去喝酒,回來時昏迷不醒,除了嘔吐什麼也做不了,你還好嗎?
婚姻是由瑣碎的事情組成的,比起乙個人的生活,婚姻生活更接地氣,同居就是為以後的婚姻生活鋪平道路,不是讓人只享受占有對方的快感而沒有責任,不受法律保護,或者少做事。
最後,不要讓雙方的父母知道,同居這件事,無論如何,對女孩子還是比較不友好的,更何況一大早就滅亡了,女孩子永遠是弱勢群體,中國幾千年的傳統和習慣,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變的,也不可能及時改變到21世紀, 而且對兒子的偏愛是無法改變的,更不用說其他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