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非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是農村戶口嗎?

發布 社會 2024-05-20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我國在計畫經濟時代,將當時的人口分為兩類:現行的農業戶籍和非農業戶籍,農業戶籍是指靠自己的辛勤勞動就能生產糧食的農業戶籍人口。 在計畫經濟時代,它分為農業家庭和非農業家庭,即依靠自己生產口糧的農業人口,以及現在隨著經濟的發展,一些省市已經取消了農業戶籍,統稱為常住戶。

    1.過去,在吃商品糧上,“農戶”和“非農戶”是有區別的,但現在沒有區別,或者說幾乎沒有區別。

    2.在社會保險方面,兩者沒有太大區別。 一般來說,只與城市之間的差異有關,乙個城市沒有太大的差異。

    3.在勞動就業方面,城鎮不是承包工作,而是有勞動力再就業,這方面的投資應該比農村好,如果農村有新技術示範區,當然會加大這方面的農民技能培訓力度, 但它不像城市那樣系統。

    4.農村有土地,應該有一定的補貼,叫保全費什麼的,城市非農戶也不需要,但是有失業救濟金,我保證不是每個城市都有最低限度的生活保障。

    總之,農戶和非農戶是計畫經濟(商品糧食要素)的產物,在現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差別不是很大,可以說基本沒有差別。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你好,沒有關於“國家現在禁止一切非農業”的明確規定,你可以去當地村委會問問。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國家在這方面沒有統一的政策,,,應該是地方政府發布的檔案。

    因為農民可以拿到土地,可以批出宅基地,可以參與村里的集體紅利。

    因此,各地對非農轉移的控制都非常嚴格......

    建議繼續到當地**詢問具體非農轉賬手續。。。 如果實在做不到,可以打縣長**什麼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根據前述,非農戶籍是城鎮戶籍(城鎮戶籍),兩者之間沒有區別,戶籍的性質只是農戶籍與非農戶籍的區別,農戶籍是指農民(農村集體組織中的人),非農戶籍包括所有屬於以下人員的人員:不從事農業生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三條 各級公安機關負責戶籍工作。 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市鎮,以公安派出所為戶籍管轄; 沒有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為戶籍管轄區。 鄉鎮人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是戶籍機關。

    對居住在政府機關、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各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機關辦理戶籍; 對零散戶籍的,由戶籍機關直接辦理戶籍。 非現役軍人居住在軍事機關、軍事場所,各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機關辦理戶籍。 農、漁、鹽、林、牧、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戶籍,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機關辦理戶籍。

    合作社以外的賬戶,由戶籍機關直接登記。

    第四條 戶籍機關應當建立戶口簿。 在城市、水上、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城鎮,應當給每戶發放戶口簿。 在農村地區,向合作社發放戶口簿; 合作社以外的賬戶不發戶口簿。

    戶籍和戶籍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籍以戶口為基礎。 與戶主同住的,組成乙個戶,戶主為戶主。 如果你乙個人住,你將成為你自己的一家之主。

    居住在政府機關、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單位的住戶,以及公共宿舍,一併或者單獨設立。 戶主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戶口登記。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是盲目的:只有農村土地管轄範圍內的農業戶籍居民才有權使用,如果是非農業戶籍,村里有權收回土地,因此不能享受徵地補償和村里人頭稅的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擁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集體,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農民集體已由本村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制的,由本村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團體經營管理; 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非農戶籍和農戶籍統稱為居民戶籍,非農戶籍既不是城鄉戶籍,也不是農村戶籍,根據戶籍型別不同分為不同型別的戶籍。

    非農戶籍與城鎮戶籍的區別:

    1.當事人不是農村戶口的,不能享受村集體的福利分配,也不是村集體經濟的成員; 從農村戶口轉城戶口相對容易,城市戶口

    2.如果是小城鎮的非農戶,可以享受補償,其他非農戶無權獲得徵地補償。 當國家需要徵用集體土地進行開發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土地歸國家所有,徵地有補償政策。

    土地被徵用,不存在轉業換崗的問題。 非農業戶口已轉為城市或城市人口,或者根本沒有土地使用權。

    3.非農業戶口已經轉為城市或城市人口,這些人在農村已經沒有陸蜀承包的土地,也沒有轉業就業的問題,更沒有種費和附著,或者根本沒有土地使用權, 所以非農業戶口沒有資格獲得土地補償。

    法律依據

    《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第九條。

    建立城鄉統一戶籍制度。 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的區別,取消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各類戶口,統一戶籍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口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 建立與城鄉統一戶籍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與計畫生育、就業、社會保障、住房、國土、人口統計制度。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非農業戶口與城市戶口沒有區別。 在計畫經濟時代,戶口分為兩種型別:農業戶口是指生活在光明地區的人自己生產口糧,非農業戶口是指依靠國家分配口糧的城市戶口居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十七條 戶籍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報告; 戶籍機關應當在查實事實後進行變更或者更正。

    戶籍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變更、更正證明。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一、國家致力於推進城鄉基本福利保障的逐步融合和融合,同時也提出了將戶籍併入居民戶籍並統一的措施。 目前,部分試點地區正在逐步推進,戶籍雙重制將成為過去。 二、非農村家庭子女繼承農村房屋的政策法規 1.轉移:

    非農戶子女通過繼承取得農村宅基地房屋的,原有的不能轉讓,要轉讓的,必須由集體轉讓給符合宅基地審批條件的村民,轉讓須經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大會批准。 2、裝修:非農戶子女繼承房屋後,原則上不得對房屋進行改造或擴建,未經批准,不得在宅基地院內建造新建房屋或者其他附屬建築。

    3、退房:非農戶子女繼承房屋的,可根據當地宅基地自願有償退房政策主動申請退房,村集體給予適當補償。 3、非農戶子女能否繼承農村宅基地和承包地:

    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土地(含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承包權和土地使用權歸個人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因此,無論孩子是農村還是非農戶,其實都沒有繼承這回事。 但是,如果是農村戶籍,父母去世後,由於農村土地是家庭承包的,孩子還在戶口簿上,屬於共同承包人,可以繼續履行“承包”合同,宅基地也是如此。

    但是,如果是非農戶籍的孩子,因為戶口已經轉移,就不可能繼續承包土地,宅基地不能單獨繼承。 但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死者的房屋可以作為繼承權由繼承人繼承,房屋的所有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按照房地的整合方式繼承,因此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合法繼承。 四、非農戶子女繼承宅基地需具備的條件:

    非農戶子女可以繼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 自然資源部明確規定,如果乙個人不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如果他因繼承房屋而占用宅基地,他可以確認登記權,但在確認權利時,必須在不動產登記簿和證明中註明“權利人是原成員住所的合法繼承人農民的集體經濟組織”。但是,如果父母宅基地上不再有可以居住的房屋,則遵循土地隨房而去的原則,這樣非農戶的子女就不能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

    由此可見,非農戶子女繼承宅基地要滿足的條件是宅基地上有房子,房屋倒塌不能居住時,拆遷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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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回答2024-05-20

你問的問題太多了,我就一一解答吧!

1.非農戶籍和農業戶籍是計畫經濟的產物,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其缺點將越來越明顯,將逐步被淘汰。 目前,我認為兩者之間沒有任何區別,但涉及到孩子上學的學區選擇、城市生活補貼的申請(農村生活補貼仍處於試點階段)等。 >>>More

9個回答2024-05-20

農業戶口是指自己生產口糧的農業人口,在計畫經濟時代,分為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 2014年起,農業戶籍被廢除,居民統稱為居民。 根據城鎮化設計,到2020年,我國將有1億人從農業轉移到城市戶口。 >>>More

6個回答2024-05-20

非農業戶口的孩子,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父母的農業戶口。 >>>More

7個回答2024-05-20

還行。 1、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More

8個回答2024-05-20

隨著我國戶籍制度的改革,農村戶籍與非農業戶籍的區別將縮小。 而且我看了**電視台的新聞播報,全市都把戶口改成了"居民登記"這給了我們乙個明確的訊號,即中國的戶籍制度正在發生變化。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