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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1、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禮品書的主要內容有:
(一)贈與人和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係;
3. 贈與原因;
(四)捐贈標的的名稱、數量、基本狀況和所在地;
5. 捐贈人對捐贈行為的意向;
6. 贈與人在贈品簿上的簽名或蓋章及簽字日期。
2.公證。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登記管理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房屋捐贈必須公證。 贈與的公證應當由贈與人住所或者贈與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 不動產的贈與也可以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接受。
贈與公證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檔案和材料:
1、捐贈人的身份證明檔案(居民身份證影印件、戶口簿影印件、護照影印件、通行證影印件);
2. 贈與信;
3、贈與清單及權屬證明,如房產證、定金證等;
4、贈與財產為共有財產的,共有人應當提供書面意見,表示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 捐贈財產歸集體所有,應當提交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 贈與為全體人民所有的,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交贈與批准檔案;
3、辦理房屋所有權轉讓登記手續。
房屋捐贈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檔案向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1、房屋捐贈申請表;
2、房屋所有權證(如房屋為合租,需提供共有產權證);
3.房屋平面圖;
4、房屋贈與公證書;
5、贈與人、受贈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影印件(與原件核對);
6.契稅收據。
4. 贈與人將房屋交付給受贈人。
這裡的交付以產權轉讓登記為準。 財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尚未辦理,但當事人之間已訂立書面贈與合同,贈與人已將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交給受贈人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實施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二十八條的規定,贈與也應當視為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然後完成轉讓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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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物權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因自然災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宅基地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 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外,歸農民集體所有; 宅基地、自耕地、自耕山屬於農民集體。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乙個農村村民戶只能擁有一塊宅基地。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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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擁有城市戶口的人可以在農村繼承或接受其父母的宅基地上的房屋,但無權繼承或獲得捐贈的宅基地的使用權。 辦理贈與和轉讓給子女,需要父親和母親一起持有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地產證、契稅證、土地證。
孩子需要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條 繼承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 (二)市民的房屋、儲蓄、生活用品; (三)市民森林、牲畜、家禽; (四)市民文物、圖書館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著作權和專利權的財產權;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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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農村自有房屋不能以自住房的形式贈與城鎮居民,因為農村房屋沒有房產證,只有“宅基地使用權證”不能辦理過戶手續,房屋不能過戶到受贈人名下。 但讓他活下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57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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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房屋是個人的財產,可以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農村村民和城市居民均可依照《繼承法》的孝道規定享有繼承權,並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處置個人擁有的全部財產。 但是,城市居民在繼承農村房屋時也受到《土地管理法》的限制。
城市居民只能繼承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繼承養家的宅基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33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訂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乙個或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自己的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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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城鎮戶籍人員在農村有一定困難的,可以繼承或者接受其父母的宅基地,但無權繼承或者獲得宅基地使用權。 辦理贈與轉讓給子女,父母需要同時持有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等。
兒童需要身份證、戶口簿和婚姻狀況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 繼承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馬鈴薯山一)公民的收入; (二)市民的房屋、儲蓄、生活用品; (三)市民森林、牲畜、家禽; (四)市民文物、圖書館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著作權和專利權的財產權;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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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自有房屋不能以自住房的形式贈與城鎮居民,因為農村房屋沒有房產證,只有“宅基地使用權證”不能辦理過戶手續,房屋不能過戶到受贈人名下。 但讓他活下去。
1、自建房買賣是否得到法律認可?
農村買賣自建房的原則是無效的。 農村自建房屋轉讓時,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因此農村民房買賣合同涉及農村宅基地轉讓。 根據《土地管理法》和有關政策的規定,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僅限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村居民轉讓農村住房和宅基地土地,因違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的性質,視為無效。
司法實踐中,農村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時間較早,且房款已交納、房屋已交付、相關**部門審批的,從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出發,農村自建房買賣的買賣人即使不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或村民,也不作無效城市居民。但是,農村自建房買賣合同不一定無效。 農村民房買賣合同的效力應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辦理,一是要充分考慮當事人身份的具體認定和主張無效的實際原因。
其次,要仔細審查房屋銷售的實際情況,包括協議的履行情況、房屋的所有權、是否已經批准、登記、是否有裝修、擴建是否具備騰出房屋的條件等。
2、房屋贈與合同是否可以撤銷。
房屋贈與合同能否撤銷,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 具體如下:
1、贈與關係成立且受贈人不占有的,贈與人可以隨意行使撤銷權,方可隨意行使撤銷權,方可使用房屋及其產權證明;
2、贈與關係成立,受贈人占有、使用房屋及其產權證明,但未辦理轉讓手續的,贈與人一般不得行使撤銷權;
3、房屋贈與合同經公證後不可撤銷。 只有在法定撤銷的情況下才能行使撤銷權,例如:
(二)贍養捐贈人且未能履行的義務;
3)未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3、農村戶口的房子可以轉讓給孩子嗎?
它可以轉移到孩子身上。 農村房子的父母還活著,要想把房子轉讓給孩子,必須拿到房子的產權,手續齊全,可以隨時申請轉讓房子。 與房產證的登記人、共有人及買方,可憑各自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上述三份住房證申請轉讓房產證。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住房登記機關不得受理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讓登記申請,受讓人不是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你問的問題太多了,我就一一解答吧!
1.非農戶籍和農業戶籍是計畫經濟的產物,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其缺點將越來越明顯,將逐步被淘汰。 目前,我認為兩者之間沒有任何區別,但涉及到孩子上學的學區選擇、城市生活補貼的申請(農村生活補貼仍處於試點階段)等。 >>>More
如果現在農村沒有地,就不可能搬回去,也不可能靠關係,我爸媽幫我試了一下,你戶口搬到你老公家應該是農村戶口,以前我們同事的老公是惠州人,她是廣西人,搬了戶口後, 她身份證上的位址也是惠州人,如果身份證位址寫成惠州居民,她不是說她不是惠州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