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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醫療費用問題。
根據新的交通法,只要你不能證明行人是故意撞你的,機動車就要負責。 視實際情況而定,如是否有超速、機動車是否採取適當的避讓措施、行人是否在行人路上、機動車的責任從100%到10%不等。
在有人行橫道或沒有標誌的十字路口,駕駛員有義務避開行人。 只要是在這些地方,哪怕是在正常行車條件下突然衝出來的行人造成的,你也要負責。 你的責任範圍取決於具體情況,但如果你能證明行人負有主要責任(例如行人闖紅燈),你就要負次要責任。
如果你不能證明這一點,你要全權負責。
在封閉道路或沒有交叉路口的道路(非混合交通)的情況下,行人對自己的行為負主要責任,但作為司機,他們仍然需要承擔附帶責任。 如果您發生此類事故,您將主要負責處理與同行的交叉路口和交叉路口。
交警是否對事故負責由交警根據事故現場的具體情況確定,即使機動車當事人不承擔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機動車當事人也必須賠償行人損失的10%。
人道主義准入應補償受害者的部分費用。
二是汽車維修費問題。
修車的費用是要找你投保的保險公司,修車的具體費用是多少,是否值得報告記得先問你的車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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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責任,那麼第三方應該承擔全部責任。
對方是輕便電單車!
醫療費用向保險公司支付,根據責任範圍選擇更強的保險,超過更強的保險根據您購買的第三者責任保險,超出保險公司的報銷範圍由雙方協商。
修理汽車損壞的費用,第三方是輕便電單車,那麼它將根據您購買的商業保險(如汽車損壞保險等)的責任範圍進行報銷。
因為對方是非機動車,基本沒有第三方購買汽車保險,因此,大部分費用由你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報銷,而超出的部分,因為對方是主要責任人,那麼你可以和第三方協商分擔費用, 或者另一方支付所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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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責任保險的責任劃分分為兩類:責任賠償和非責任賠償。
其中,如您負責,死亡、傷殘最高賠償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最高賠償額為1萬元,財產損失最高賠償額為2000元。
不負責任的,是指死亡、傷殘最高賠償額為11000元,醫療費用最高賠償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最高賠償額為100元。
你不應該去你投保的保險公司,你應該去第三方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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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你賠償標準,如果你不負責,人身傷害在1000元以內,對方的車損在100元以內,如果超過醫療費和你車的維修費用,直接找責任方負責。
您的無責任商業保險不承保您自己的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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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強制交通保險事故中財產損失不承擔責任給被保險陸人理賠帶來的不便,有效提公升強制交通保險理賠服務質量,保險業建立了“強制交通保險無責任賠償結算平台”。 使用結算平台,在交通事故中負有全部責任的投保人可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將代為非責任方在強制交通保險金額範圍內支付賠償金,無需承擔責任。 每個月,保險公司在行業協會的組織下相互結算,有效簡化理賠流程,有效提高理賠效率。
樓上有誤,強制交通保險賠償限額:傷殘11萬; 醫療 10,000; 物業2000。 總計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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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以下簡稱“強制交通保險風致”)中的無責任賠償條款引起了不少人的關注。 “如果有人打我,我不負責,我為什麼要付錢給他? “強制責任保險條款中不盡如人意、難以理解的無責任支付,讓強制責任保險的話題像北京的天氣一樣火熱。
對強制交通保險代表的質疑。
1、北京律師劉家輝日前表示,出於人道主義關懷和盡快搶救傷員的需要,規定對傷者“無責任賠償”是可以理解的。 但如果只有財產損失,非責任方也要賠償對方,那就有點不合理了。 老張最近就遇到過這種尷尬的事情。
被迫放棄“無責任付款”。
老張的**經歷可謂一帆風順,但說到開車,他就沒那麼幸運了。 不,它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裡連續出現了兩次。
雖然乙個多月過去了,但老張還沒有要求自己的保險賠償。
乙個多月前的一天早上,老張要去北三環安鎮橋附近的**交易所“上班”,那天不平坦的三環路出奇的難走,有點心不在焉的老張摸了摸前面的車。 “追尾! 老張心裡清楚,責任是他自己的。
報警、處理事故、修車,一切都很順利,但在最後一環,老張卻被卡住了。 根據強制交通保險“無責任賠償”的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後,非責任方向對方支付400元的車輛財產保險。 粗冗餘。
老張用**打了對方,對方一聽就生氣了:“你打我,要我賠錢,不可能。 “因為對方需要提供車輛駕駛證列印件、身份證列印件、強制交通保險列印件,老張只能繼續玩下去,但對方多次結束通話了老張的**。
因此,直到今天,老張從法律上應該得到的400元“無責任賠償”仍未解決。
無奈之下,老張向當時正在處理事故的交警詢問,交警給出的答案讓老張更加無奈。 交警只說了一句話:去法院起訴他。
採訪中,記者從某大型汽修店居民保險公司業務員那裡得到了乙個不準確的訊息,越來越多的車主因為對方沒有提供手續而放棄了“無責任賠償”。
某知名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光銀建議車主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權益。
如果對方不配合,不提供便利,最好的辦法就是去法院提起訴訟。 楊律師說。
老張的具體實現就沒有那麼簡單了。 一是打“官司”的時間不多,二是不值得僅僅為了400塊錢打官司,三是打不贏官司怎麼辦。 強制責任保險無責任賠償的尷尬@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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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賠償是出於人性化而制定的、體現“以人為本”的專項連帶責任條款,即非責任方(該方在事故中不承擔責任,無需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從自身投保的強制交通保險的無責任賠償限額內強制承擔保險賠償,無需承擔責任, 即:在強制交通保險的賠償範圍內,只要是事故的一方,非責任方所屬的保險公司也必須按照責任賠償限額對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承擔一定數額的責任,並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體現強制強制保險的優越性,實現對受害者的保險賠償。
免責賠償限額為:人身損害賠償100元,醫療救治10000元,死亡傷殘賠償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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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非責任強制保險的賠償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
如果一方對事故不承擔責任,則另一方因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在強制交通保險的無責任賠償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且該方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2.如果一方對事故負有責任,無論責任大小,該方的保險公司都必須在強制交通保險的賠償限額內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給車輛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範圍內依法賠償。 如果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是受害者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將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責任範圍內支付救援費用,並有權向受害人追償: (一)駕駛員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二)事故發生在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劫期間發生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列舉情形之一的,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對受害人造成的財產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制度**(以下簡稱救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喪葬費和部分或者全部救援費用應當由救援人員提前支付,救援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責任人追償: (一)救援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發生事故的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三)機動車被撞後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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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金額是必需的,但由保險公司代為被保險人支付,無需親自支付賠償金額。 發生涉及兩輛機動車的交通事故,一方承擔全部責任,一方不承擔責任。 非責任方機動車強制交通保險在非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內承擔全責方機動車損壞賠償責任,全責方機動車強制保險在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內承擔非責任方機動車損壞責任。
非責任方車輛因全責方車輛損失應承擔的賠償金額,由全責方按照該方強制交通保險的非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予以賠償。 例如,如果兩輛車A、B相互碰撞,造成兩輛車損壞,A車全權負責(損失2000元),B車不負責(損失1800元)。 如果適用於B車強制交通保險的免責賠償限額為100元,則兩輛車強制交通保險的賠償結果為:
A車的強制交通保險為B車支付1800元,B車為A車支付100元。 乙車因甲車損失應承擔的賠償額為100元,由甲車保險公司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賠償,在當事人的強制交通保險項下不承擔責任。 如果純粹是車輛損失,則不涉及涉及人員的事故。
1、強制交通保險免責賠償的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給車輛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依法賠償。 本規定是制定強制責任保險條款和確定費率的直接法律依據。
該規定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完全一致,該條不適用於責任限額內的賠償。
2、強制交通保險的賠償金額是多少?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第一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被保險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應當按照以下規定對每起事故承擔以下賠償限額內的賠償責任。強制通保險合同的規定: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4、被保險人無責任時,死亡、傷殘無責任賠償限額為11000元; 非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非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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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機動車保險制度是一種法定保險制度,在價值追求、制度設計和執行模式上都不同於一般商業保險,也是我國處於探索階段的制度安排。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制定並頒布的行政法規。 根據《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的規定,當胡培投保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不承擔責任時,保險公司也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即所謂的無責任賠償。
在強制交通保險的賠償範圍內,只要是事故的一方,非責任方所屬的保險公司也必須根據責任賠償限額對財產損失人或受傷人承擔一定數額的賠償責任,將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 體現強制交通保險的優越性,實現對受害者的保險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 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該車輛,直至按照規定投保為止, 並按照規定按照保險最低責任限額繳納的保險費,處以兩倍的罰款。
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 具體措施由***規定。
我真的不知道樓上那15%**要不要來了,如果需要的話,我可以把詳細的規則發給你。 如果你一年沒有脫離保險,10%,如果你兩年沒有脫離保險,則為20%,如果你前兩年沒有脫離保險,你已經可以下降20%。 第三年出事,當年不享受花車,後車繼續浮10%,最高花車30,也就是7折,家用5座車原價950,最低可以降到665,也就是票價, 推銷員可以打折一點。 >>>More
強制交通保險,全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對被保險機動車在責任限額內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對受害人(不含車輛人員和被保險人)進行賠償的強制責任保險。 換言之,強制交通保險只能賠償因事故造成對方車輛損失,可以在強制交通保險的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內進行賠償。 如果車輛上的劃痕是自己的車損保險,則不予賠償,只有購買了劃痕保險或車損保險並符合賠償條件的人才能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