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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以下是勞動法中關於工作時間和休假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 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於計件制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執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下列節假日休假: (一)元旦; (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職工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必須保證工人的健康。
第四十二條 延長工作時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的生命、身體、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的,必須及時修復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假制度。
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有權享受帶薪年假。 具體措施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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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休息日無關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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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員工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應當休5天年假;
2)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的員工,享受10天的年假;
3)工作20年以上的員工應休15天年假。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在年假中。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
第三條 連續工作滿12個月的職工,享受帶薪年假。
第五條第一款 勞動者加入用人單位,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年休假天數按照單位剩餘日曆天數確定,轉用後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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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年假。 關於帶薪年假的規定: 1、帶薪年假的含義帶薪年假是員工連續工作滿一年後,每年依法享有一定的連續休息時間。
二、職工享受帶薪年假條件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私營非企業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等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可享受帶薪年假(以下簡稱年假)。 用人單位應確保雇員有權享受年假。 3、帶薪年假:
1)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員工,應享受5天的年假;(二)滿10年以上不滿20年的,放10天年假; (3)滿20年者,年假15天。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在年假中。 4、員工無權享受當年帶薪年假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當年年假:
1)員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假期天數超過年假天數的;(二)職工請事假滿20天,單位未按規定扣減工資的;(三)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請病假2個月以上的職工; (四)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請病假3個月以上的員工; (5)工作20年以上,請病假4個月以上的員工。 《職工帶薪年假條例》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當年的年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數超過年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滿20天,單位未按規定扣減工資的;(三)工作滿1年以上10年以上請病假2個月的員工; (四)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請病假3個月以上的員工; (5)工作20年以上,請病假4個月以上的員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職工帶薪休假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當年年假:(一)員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數超過年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滿20天,單位未按規定扣減工資的;(三)工作滿1年以上10年以上請病假2個月的員工; (四)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請病假3個月以上的員工; (5)工作20年以上,請病假4個月以上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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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員工,應享受5天的年假;
2)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的員工,應當休10天年假;
3)工作20年以上的員工應休15天年假。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在年假中。
1、帶薪年假最新規定。
1、員工在工作場所工作滿1年,但工作不到10年的,帶薪年假為5天。 2、員工在職場工作10年以上,但工作時間不足20年的,帶薪年假為10天。 3、在職場工作20年以上,帶薪年假為15天。
《職工帶薪年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應當休5天年假。 如果員工已滿 10 年但不滿 20 年,則年假為 10 天。 休假滿 20 年的人將休 15 年假天數。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在年假中。
2、勞務派遣有年假嗎?
勞務派遣員工享有年假,連續工作滿1年的勞務派遣員工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員工可享受5天的年假; 如果員工已滿 10 年但不滿 20 年,則年假為 10 天。 休假滿 20 年的人將休 15 年假天數。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在年假中。 《職工帶薪年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政府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民營非企業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單位等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可享受帶薪年假(以下簡稱年假)。
用人單位應確保雇員有權享受年假。 雇員在年假期間有權獲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
3.帶薪年假天數。
帶薪年假天數按員工累計服務年限計算,員工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年假為5天;
如果員工已滿 10 年但不滿 20 年,則年假為 10 天。 休假滿 20 年的人將休 15 年假天數。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假天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無權享受當年的年假:
1)員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假期天數超過年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滿20天,單位未按規定扣減工資的;
(三)工作滿1年以上10年以上請病假2個月的員工;
(四)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請病假3個月以上的員工;
(5)工作20年以上,請病假4個月以上的員工。
《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
第三條 連續工作滿12個月的員工,享受帶薪年假。
第五條第一款規定,勞動者加入用人單位,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年休假天數按單位剩餘日曆天數計算,轉用後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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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員工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應當休5天年假;
2)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的員工,應當休10天年假;
3)工作20年以上的員工,年假15天。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期間。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
第三條 連續工作滿12個月的員工,享受帶薪年假。
第五條第一款 勞動者加入用人單位,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年休假天數按照單位剩餘日曆日折算確定,轉換後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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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報酬是指勞動者在向用人單位提供正常工作的基礎上,從用人單位獲得的報酬。 一般來說,如果工人不向雇主提供正常的勞動,他或她將不會得到報酬。 但是,由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比處於不利地位,為了維護勞動者的利益,國家法律規定,勞動者依法休帶薪年假、病假等法定節假日,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時,應視為已提供正常工作, 雇主應向工人支付工資。
但是,這些假期不包括休息日。 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雇員平均每月工作時間和工資轉換問題的規定中,明確排除了休息日,即在正常情況下,雇員在休息日沒有工資,雇主按月支付的工資不包括休息日。 因此,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加班的,應當支付《勞動法》規定的正常工資的200%,不能認為其他100%的加班工資已經計入正常工資單。
因此,只支付 100% 的加班費。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限額或者規定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超法定工作時間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小時工資標準不低於勞動者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孝順工作,不能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不低於勞動者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200%的比例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節假日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不低於勞動者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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