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法律規定,民事案件在執行過程中,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進行司法拘留,雖然沒有規定被執行人可以多次拘留,但一般來說,在執行過程中,只能拘留一次。 情節嚴重,足以構成犯罪的,對拒不執行法院依照刑法判決的罪,依法定罪。
法律依據: 1.《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金或者拘役;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銷毀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賂手段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教唆、賄賂、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藏匿、轉移、變賣、銷毀已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清點並責令保管的財產,或者轉移凍結的財產;
(四)侮辱、誹謗、陷害、毆打、報復司法人員、訴訟參與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員、偵查人員、協助執行人員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人員履行職責的;
(六)拒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
2.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
在經濟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在法院執行期間被羈押過一次的,如果有其他妨礙民事訴訟的行為,法院仍可以決定拘留被執行人。
-
一般不會。 除非是刑事案件。 在民事方面,通常不可能反覆拘留同一事件。
-
1、法院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未在判決規定的自動履行期限內履行還款義務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只要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後就不需要再次申請。 一旦知道對方財產的線索,就可以直接通過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對被執行人採取的拘留措施,屬於司法拘留,但被執行人有能力履行其義務但拒絕履行義務。 司法拘留的最長期限為15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拘留現行犯罪分子、主要犯罪嫌疑人:
(一)準備犯罪、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現場目擊的人指認犯罪的;
(三)在附近或者住所發現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的,或者在逃亡途中的;
(五)有銷毀、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的可能;
(六)不告知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重大嫌疑在國家檔案館中徘徊,多次犯罪或集體犯罪。
-
通常,除非涉及刑事犯罪,否則不會拘留,經濟糾紛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在執行階段,如果您拒絕執行該訴訟,您可能會被拘留。 經人民法院明確無物執行的,可以中止執行,中止執行情況消失後恢復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長執行期限;(二)非涉案人員對執行標的提出有充分理由反對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權利義務繼承人尚未確定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暫停消失後,執行恢復。 在土豆之前。
《刑事訴訟法》
第80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可以對現行犯罪分子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提前羈押:
(一)準備犯罪、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現場目擊的人指認犯罪的;
(三)在附近或者住所發現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未遂、逃跑或者逍遙法外的;
(五)有銷毀、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的可能;
(六)不告知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 有重大犯罪嫌疑,有在旅途中犯罪、多次犯罪或集體犯罪的嫌疑。
-
如果因民事糾紛而引起民事訴訟,訴訟當事人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如果您拒絕執行民事判決或裁定,如果您涉嫌犯罪,您可能會被刑事拘留。 司法拘留是一種懲罰性措施,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正在犯罪或者被重新審查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拘留: (一)準備犯罪、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現場看到核櫻花的人認定其實施了犯罪的; (三)在附近或者住所發現犯罪證據的;(四)犯罪未遂、逃跑或者逍遙法外的;(五)有銷毀、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的可能;(六)不告知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 有重大犯罪嫌疑,有在旅途中犯罪、多次犯罪或集體犯罪的嫌疑。
-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經濟案件一般被羈押三天或四五天。 經濟案件的治安刑事拘留分為三種:
(一)在押犯罪嫌疑人經審查後需要逮捕的,應當自羈押之日起三日以內報公察機關審查批准。(2) 延長 1 至 4 天。 即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出審查批准逮捕請求的時間在原三天的基礎上延長一至四天。
在司法實踐的特殊情況下,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構成重大犯罪嫌疑,但犯罪事實尚未查明,情節複雜,收集證據材料不足以提出准予逮捕請求,尚未將鑑定結論作為確定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來源。 影響案件性質的認定。(3) 30 天。 對於在旅途中犯罪、多次犯罪或者集體犯罪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審查批准期限至三十日。
其中,遊蕩犯罪是指在市縣轄區內連續犯罪,或者在居住地犯罪後逃往其他市縣繼續犯罪,次犯罪是指犯罪三次以上,團夥犯罪是指兩個以上的人一起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適用範圍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公民、法人之間、人與人之間因財產和個人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二條 事先調解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糾紛,適合調解的,除當事人拒絕調解的外,應當先進行調解。
-
根據法律規定,經濟案件一般被羈押三天或四五天。 經濟案件的公安刑事拘留分為三種:(一)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經審查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羈押後三日以內報公察機關審查批准。
(2) 延長 1 至 4 天。 即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出審查批准逮捕請求的時間在原三天的基礎上延長一至四天。 在司法實踐的特殊情況下,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構成重大犯罪嫌疑,但犯罪事實尚未查明,情節複雜,收集證據材料不足以提出准予逮捕請求; 鑑定結論尚未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影響案件性質的認定。
(3) 30 天。 對四處遊蕩、準備作案、模仿笑話、多次犯罪或者指控他串夥犯罪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審查批准期限至三十日。 其中,遊蕩犯罪是指在一市、縣管轄範圍內連續犯罪,或者在居住地犯罪後逃往另乙個市、縣繼續犯罪,二次犯罪是指犯罪三次以上,團夥犯罪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一起犯罪。
-
在刑事拘留的情況下,最長為37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被拘留人的,應當在拘留後三日內報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特殊情況下,提交審查批准請求的時間可以延長一至四天。
對在旅途中犯罪、多次犯罪、集體犯罪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提出審查批准請求的期限可以延長至30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被羈押人員的,應當在拘留後三日以內報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特殊情況下,提交審批請求的期限可以延長一至四天。 對在旅途中犯罪、多次犯罪、集體犯罪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提出審查批准請求的期限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公安機關請求批准逮捕之日起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並及時將執行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我跟大家說說我的經驗,1是先不要5萬元買乙個,建議選2到3**,不要太多。 每**投資1至20000元,這樣可以分散風險。 2.是**又分為很多種,具體知道,看好哪一種買,一般來說,買**型**和指數**比較多,2015年到目前為止似乎是乙個牛市,所以不要買債券**,市場環境不好投資債券。 >>>More
如果你想創業,建議你選擇乙個合適的創業專案,看看你是否具備相關專案的資質,找到合適的專案後再努力。 當然,資金也是創業過程中要考慮的問題,如果你的啟動資金有限,可以通過小額貸款來解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