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兩個都十三政使”是什麼意思?

發布 歷史 2024-06-23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這是明朝的乙個行政區劃。 “兩都”是南京和北京,“十三政使”是明朝的十三省。 曾經有第十四任“明朝政使”——交之成宣政使司明玄宗。

    放棄越南後,“十三政使”終於成立。 除了越南,明朝也曾經在印度支那。

    在蘇門答臘島設立“三玄六尉”。

    成立巨港宣傳部等

    明朝剛好繼承了元朝的省制,洪武九年,省改為“成宣政使司”,分為地和地。 後來又分為“都令特使司”、“政使承辦和宣布”和“刑控司”,分別負責各省的軍事、政治和司法工作。 後來,它逐漸被調速器系統所取代。

    明朝曾經在全國設立十五個省級行政區。

    它們是北直隸、南直隸、陝西、山西、浙江、山東、河南、江西、湖廣、四川、廣東、廣西、貴州和雲南。 眾所周知,在明太祖之初。

    省會是南京的迎天府,今天的安徽省、江蘇省和上海市被稱為“南方直隸”。 明成祖:“荊難變。

    奪取皇位後,雖然遷都北京,但南京仍被尊為“餘都”,並保留了一整套行政制度,這就是明朝的“兩都”。

    此外,明朝還有16個都城師、5個興都師和2個留守師,此外還有16個都城師中有13個與政使同名,還有3個是萬權、大寧、遼東都城師。 位於安徽省鳳陽市。

    湖北忠鄉中都留守師和崛起資本留守師。 東北、青藏還有努爾甘都師。

    有 Uszangdusi 和 Duogandusi。

    然而,隨著明朝的衰落,奴爾甘都司、多甘渡司、武斯藏都司都名存實亡。 但是,兩個首都和十三個師基本保留下來,後來形成了所謂的內陸省。 清朝時期,南直裡分裂為江蘇和安徽,湖廣分裂為湖南和湖北。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這是明朝行政區劃的特殊術語。 兩首都是南京和北京,十三是明朝的十三省,是按元朝的省劃分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成宣政使司,前稱元朝興中書省。 明朝時期,成宣政使部是國家一級行政區,其行政長官是成宣政使,簡稱政使司、政司、域司,不叫“省”,負責一級行政區的民政事務。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明朝政使的全稱是國家的地方行政區,前身為元朝的興中州(興州)制度,掌管乙個省的民政事務,政使相當於今天的都督。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行政長官:乙個古老機構的名稱。 全稱是政使部,首長是政使。 負責乙個省的民政、土地賦和戶籍。 該刑是根據檢察院(簡稱檢察司,相當於司法部)提出的,首長是檢察長特使(相當於當時負責暗殺歷史的司法局局長)。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明朝洪武九年(1376年),興中州被廢除,後先後劃分為十三使,國府、州、縣下屬,各部設左右各人“政使”,省長與使同。玄德後,因軍事需要,設立了特別總督、總督等官員,都高於政使。 自清朝初起,就被正式指定為總督府的下屬官員,掌管一省的財政資源和人事,與負責刑事名號的巡撫一起稱為兩司。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全名:程軒政使司。

    縮寫:首席秘書。

    它的首領是政治特使。

    政治秘書的正式產品是二級,主要負責乙個省的民政、土地捐贈和戶籍。

    明朝初期,首席秘書是地方一級主管行政的最高階別,但他的權力僅限於行政和財政事務,其餘的軍事和司法方面分別掌握在檢察部門和督促指揮部門手中, 以達到三勢的效果。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在明代,宣布的政治使節的管轄範圍是國家一級行政區,稱為“政使部”、“政使部”和“域劃分”,不稱為“省”。 在官方檔案中,避免使用元代的“省”一詞,因此在地名下新增了“等”一詞。 左一右各一名政治特使,即一級行政區最高行政長官。

    乙個省的犯罪名稱和軍事事務分別由檢察特使司和都督特使司管轄。 行政長官司、司司、都市司統稱為“三司”,均為省級行政區的最高機關; 三個師的負責人從第二等級開始具有相同的等級和相同的等級。

    政治使節成為總督的下屬官員,負責民政、財政、土地、戶籍、財糧、考核、知府與一省或幾府縣的溝通。

    朱元璋攻占吉慶後,率領江南興中蜀省; 漢宋四年(1358年),在梧州設立中州省,然後把征服的地方都設立為省。

    洪武九年(1376年),地方行政區劃變為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廣西、四川、山東、廣東、河南、陝西、湖廣、山西等省,改為政使部。 從二年級開始左右參政; 省左、右司改為經驗司。 原中州的職權分為三,政使部負責民政事務。 政使的意思取自“朝廷有德、禁、傳承宣傳,以下為分”。

    從那時起,事業和憲法事務部取代了該省,成為地方一級的行政區劃。 南京(南直隸)沒有政治特使部,由中樞省直轄,故稱為“直隸”。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明朝的政治使節是行政長官,清朝的政治使節是二等官員。

    明初,沿元制度,將漢書省設在各地。 明朝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興中州被廢除,隨後先後劃分為十三個政使,國府、州、縣下屬,每個師為左右“政使”各設一人(從二品官員起), 該省的行政長官與特使相同。

    在清朝,乙個省的行政長官是總督,政治使節(從二等官員起)是總督的下屬,有點像現代的副省長和民政廳廳長。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對於這個問題,以地理知識與旅遊資訊為主的地理——地理答案,就簡單介紹給大家。

    明朝建立後,沿襲元朝的行省制。 但明朝擔心行權過大,故沿襲宋朝的“分路”制度,將一省的權力分散在三個不同的肘部:特使指揮、政使、巡視特節前懲查,以制衡地方。

    明朝於太祖洪武八年率先設立都督司部,作為全省最高軍事機構,分管一方的軍事和政治事務,隸屬於兵部,簡稱都統司。 翌年,省名改為承諾和申報廳,只負責乙個省的民政事務。 雖然政使所轄的地區不再稱為省,但人們仍然習慣於稱政使為省或簡稱省。

    量刑部門負責監督乙個地方的監獄和監獄,是乙個省的最高司法機構。

    使節部指揮部、政使部指揮部、巡查部提醒部統稱為“資本、布料、新聞”三部。 三四的權力是獨立的,特使的警司和指揮從屬於軍事部門的指揮部,政治特使與六個部門和大都會檢察院有關,提醒督察局服從刑事部門和大都會檢察院的命令。 通過這些制度的設計,明朝能夠將乙個省的軍隊、行政、司法或失敗控制在三個不同的地方手中,避免了唐朝末年區域性分裂的隱患。

    不僅如此,在三**的管轄範圍內,“京、布、報”三處並不完全一致,例如,在明朝的指揮和使節制度中,有乙個遼東首都司,而在政治使節制度中,遼東不是單獨設立的,而是屬於山東政治使節。 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地界集團的青方勢力過大,讓三大宗師起到相互牽制的作用。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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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個回答2024-06-23

<> 《明初:<>

山東等地承諾宣布政使: >>>More

24個回答2024-06-23

兩個省會是北京和南京,十三省是山東(含)。遼東)、浙江、福建、廣東,然後是山西、河南、湖廣、江西、廣西(省會桂林)、雲南、四川、貴州、陝西(含甘肅東部),以上是涉及兩個省會和十三個省的地方。 “明朝”。 >>>More

8個回答2024-06-23

李自成以皇帝的禮節下令派人埋葬崇禎,但崇禎生前並沒有建陵,其實也不是沒有陵墓,崇禎曾經派劉伯文的後代劉孔昭和張天石的後代幫忙選擇萬年吉地,他們為崇禎選擇了長瑞山吉地, 但由於國庫資金短缺,崇鎮一直沒有開工建設。

12個回答2024-06-23

明朝之所以200多年沒能橫掃北方,是因為當時的明朝並沒有太重視,北方以為會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但卻花了幾十年的時間才徹底解決北方, 主要是因為清朝對北方的重視程度足夠高,而且他們是游牧民族,所以自然對蒙古等勢力帶來的壓力構成了一定的威脅。第二個原因是,明朝要想從南北打仗,會耗費大量的精力,但清朝在北方北上會更容易。 第三個原因是清朝和蒙古人都是少數民族,他們都知道北方地區的重要性。

37個回答2024-06-23

哀悼太子,名叫宰治。

莊靖太子,名在溝裡。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