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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據你的描述。 這個問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加以處理。
老人賣掉了他的房子。 目的是為女兒買一套新房子。 沒有其他老年人住房。
女兒買的新房子,所有的錢都是老爺子付的。 而且女兒沒有寫借條。 老人住在這所房子裡。
這不是寫檔案的問題,老人的名字應該寫在地契上。
作為父母,您有義務撫養孩子。 但是成年後沒有義務為孩子買房。 是年邁的父母願意幫助他們的孩子。
這也是父母的道德考量。 人老了,最怕的是沒有地方住,遇到不孝子。 那位老人將來可能會面臨。
沒有房子可以住。
為老年人未來的生活提供保障。 也是為了做好孩子應該盡到的責任。 這也是生活的標準。
只要老人沒有別的地方住,買房子的錢就由老人支付。 然後一定要在地契上寫上老人的名字。 也可以設定單獨的注釋。
去公證處公證,證明老人有權永遠住在房子裡。
如果老人有其他房子,這所房子的錢只有一部分由老人支付。 而這個有錢的女兒就是。 如果你借了它,那麼你必須寫一張借條。
借據寫得很清楚,什麼時候會歸還。 借款時機和借款人。 這樣一來,只要時機成熟,女兒就可以把錢還給父親。
畢竟是老年人的養老錢。
如果老人自願把錢給女兒。 老年人有退休工資和其他住房。 然後寫下老人自願送給女兒。
老人有權在女兒家永久居住。 此事要看實際情況。 也要從做人的角度來思考。
老人解決了女兒的住房問題,女兒應該感謝父親的付出。
人做事的時候,一定要把事情做好,也要把人做好。 這樣,你就可以說服別人,你不能為了做事而只照顧好自己,不做乙個好人,這會受到良心和世界的譴責。 個人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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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時要有付款憑證,表明是老人付的,房子是給孩子買的,可以說明房子是用老人的錢買的,有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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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和孩子之間的住房協議可以宣告父母在房子裡擁有永久居留權,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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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和孩子之間的住房協議可以規定父母在房子裡有永久居留權,父母和孩子之間的住房協議可以規定父母在房子裡有永久居留權,這很好。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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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女兒家的手續全是老爺子和老爺子的名字,所以老爺子的女兒是腳踏實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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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爺子還在孩子家裡寫字,按錢說,所有的錢都給你買了新房,這房子是老爺子買的。 你還用書面筆記嗎? 你也太有意思了,你要是寫了一張紙條,就把這套房子給你,但一定要有住在老人家的權利。
你老頭子不能也走嗎? 如果說有一面要去,那就是孩子們不需要它。 寫點別的。
如果孩子們想把老人趕走,或者強迫他寫證據,那麼房子就不能給他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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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乙份住房協議必須明確說明父母自願用出售祖屋的錢為女兒購買新房,以減輕女兒的生活壓力。 二是寫老爺子在世時,不允許女兒擅自****房子,父母有永久居留權。 三是明確女兒違反本協議,女兒必須償還父母為買房支付的1萬元人民幣和相應的利息,以保護老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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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甲方**(也就是你)出資10萬元給乙方**(為了避免日後麻煩,最好是房產證登記人,也就是你爸爸或者媽登記的那個,或者兩人都能寫)買房(註明位置、房產證號、 也可以在後面寫個備註加進去,但要重新簽字),甲方**(您)在房屋初次交易時享有10萬元的房產所有權。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注:房屋位於***房源證號***房屋交易*****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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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反其道而行之比較好:讓你爸媽付錢給你買房,房子的產權歸你所有,你可以讓你爸媽住進去,等爸媽給你錢的時候,你要讓其他兄弟姐妹作證,你給爸媽寫一張紙條, 並說出你從父母那裡借了多少錢,並設定一封信作為證明。這樣,您就不必擔心您的財產被其他孩子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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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的情況下,房子的全部收款是屬於女兒的,而不是給你的,但房款是你支付的,為了證明你付了,你和女兒只能做乙個筆記,以防以後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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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乙個現代老人,不要把事情想得太老。 在你有生之年,不管多大年紀,只要買得起房子,就寫上自己的名字。 不要想太多。
等到一百年後你死了。 這所房子可以作為遺產。 遺贈給孩子。
收取費用並不花很多錢。 只有這樣,不管怎樣,我才有成就感。 其實,他以後會給孩子留下一點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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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的情況下,雖然你支付了銀行貸款,但房子的所有權和產權屬於你的女兒,沒有辦法證明房子的生產面積屬於你。 銀行的貸款記錄只能證明您支付了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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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貸款也是以你的名義嗎? 如果沒有,您不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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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支付的發票就是您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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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銀行貸款證明,如果你將來不幸打官司,密碼可以作為證據,否則你將支付房子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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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在婆婆的名下,所以你一開始就不能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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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媳婦不是房子的主人,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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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去律師事務所,讓別人寫乙份,這也是乙個法律上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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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是否還活著,如果還活著,由老人指定。 如果沒有,沒有相關檔案證明是兒子,法院會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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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我女兒買房的證據,並去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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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示當時購買房屋的付款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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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暫時住著,別擔心,否則你會把房子轉移到你女兒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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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祖屋裡,兒子是一家之主,女兒嫁出去。
因為,一般情況下,戶主是根據戶口簿確定的。 而房子的主人,就寫在地契上。
如果地契上寫著只有兒子的名字,沒有女兒的名字,從法律上講,房子已經屬於兒子了。
如果,以兒子和女兒的名義,它屬於兩個人的財產。
如果地契是以父母的名義,而父母已經去世,則該地契屬於父母的遺產。
父母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的規定繼承,沒有遺囑的,子女享有同等繼承權。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想拆掉你的女兒,你也可以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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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繼承,如果戶口還在原地,沒有搬出去,那也沒關係補償,即使沒有補償,也要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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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遺囑是有效的。 但你必須有證據來證明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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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遺囑同樣有效,但需要由其他人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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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證人,則有效,這稱為口頭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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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話是不允許的,即使有人作證,也沒有法律效力,只有留下書面遺囑,由老人簽字,並由兩名證人簽字,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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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索賠沒有依據,您需要在律師的幫助下留下乙份自寫的遺囑。 或根據法律程式立遺囑。
最好去公證處進行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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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在世時給老人,那就沒事了,如果他不給,也就是人走了,如果老人的其他孩子不承認,那麼就沒有辦法拿到房子,因為沒有和平,沒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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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協議沒有法律效力,有遺囑或贍養協議,然後去公證處伸張正義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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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養老,房子就歸誰所有,這樣的決定很公平,也很合理,沒有寫字條未必不好,其實應該寫,不是書面證據,就是空話,法律效力要有證據,沒有證據就沒有法律效力,最好留個字條, 簽字,如果再有幾個證人就更好了,這樣才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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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的法定繼承人都同意這個事實,如果你放棄你的遺產份額,你可以占有整個房子; 如果你不承認這個事實,你需要證明這個事實的存在,讓法院做出判決。 但你說的案子舉證比較難,也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援,房子需要合法繼承的概率很高。 如果您已經履行了主要維護義務,您可以依法獲得更多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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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在場,這種說法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沒有證人作證,否則就沒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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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情況很特殊,如果老人說的話被村里很多人知道,可以看作是證明,認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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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一直有這樣一句話,言無依,言有據。 因此,做書面記錄是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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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有乙份手寫的協議,如果沒有,就需要沒有直接利益關係的人來證明老爺子說過這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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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沒有法律效力,在農村,最終為老年人承認的應該是老年人的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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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證人作證,也有可能。
這也符合常識和法律,誰多付錢,誰多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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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在老人身上,則具有法律效力,否則不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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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產由父母決定如何處理,雖然房產是許諾給女兒的,但不轉讓就不能成為女兒的財產,兒子的債務迫使父母賣掉房子。 手掌和手背是肉,孩子應該享有與家庭相同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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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應該把所有的房產都給女兒,兒子也有分得一杯羹的權利,現在兒子負債累累,逼你賣房子還債,其實父母的房子和孩子都無權賣掉。
這只有在父母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實現。
然後你必須賣掉房子,給你的兒子和女兒一部分錢。
或者想辦法借錢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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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您來決定。 以及你父母的決心。 看房產契不是在你手裡,他怎麼知道的,首先,你太老實了,當你發現他想這麼做的時候,你應該說房子已經轉讓了,是你的。
對他撒謊。 不是這樣。 如果你不相信,就拍張照片給他看。
原件沒有給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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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父母,我也很尷尬,我已經答應過你了,兒子逼著父母把房子賣掉了! 你怎麼能讓父母難堪,你以後怎麼過,你會有乙個幸福的晚年嗎? 如果有房地產糾紛,你的家庭矛盾就會加深!
這主要取決於父母的意見! 如果父母答應給你證明,他們需要它! 證明你的父母給了你財產!
就算以後因為房產而上法庭,也足以證明! 這將是您正在爭奪房產的有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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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答應了女兒,雖然沒有轉讓,但是父母不應該改變,這件事本身肯定會有一方不滿,而不是這樣,那該怎麼辦,按照原來說的,而且兒子已經成年了,不應該以此為由,強迫父母賣掉房子還債, 他們自己的行為是由他們自己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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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父母只是答應給,如果不轉讓,它仍然是父母的財產。 父母可以決定是否給女兒,至於兒子逼著父母賣掉房子幫他還債,也只是一種請求行為,所以最重要的是父母決定該怎麼做。 沒有其他人可以控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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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答應給女兒的房產要給,兒子在外面欠債,需要父母賣房還債,父母還是想清楚的,以後不能提這樣的兒子,雖然養孩子不老, 這個社會實在是擋不住老去,既然答應給女兒,最好不要後悔,到頭來兒子指不出來,女兒恨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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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口頭承諾不應作為書面材料使用,不具有法律效力。 你應該讓你的父母和你一起去房地產辦公室轉讓房產。 這樣一來,問題就可以處理了,再也不用擔心父母賣房了。 你知道,你必須在任何事情上注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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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產權還是屬於父母的,應該由父母來決定房子怎麼處理,之前的承諾沒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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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財產權屬於父母,那麼應該由父母決定如何處理房子。 你的父母已經把房子給了他們的女兒。 兒子負債累累,迫使父母賣掉房子。
為人父母很難。 我認為,轉學與否,父母已經決定了,他們會按照父母的意願去做。 至於兒子欠的債,一家人坐在一起商量,大家齊心協力幫兒子還債。
解決了問題。 全家人和睦相處。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祝大家家庭幸福。
其實父母這樣做有點過分,畢竟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是自己的孩子但一旦父母做了這樣的事情,就說明他們的心更偏袒兒子了,否則他不會把女兒手裡的錢拿給兒子。 <>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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