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沒有責任感,要不要為了10歲的孩子繼續?

發布 心理 2024-06-06
2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如果你錯過了一次,你就不能繼續犯錯。

    不要以你的孩子為藉口,就離開吧。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不,既然你認為是為了孩子繼續這段婚姻,那就沒有必要了。 那麼你就不會快樂,你的孩子也不會快樂。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最好等到孩子長大一點,等他有獨立感,能理解父母的分離。

    畢竟孩子還小,現在離婚了,誰來收他呢? 如果乙個人拿,那肯定是很辛苦的,如果只是讓他爸爸帶他,如果他平時愛孩子,照顧孩子,那就更好了,那不管怎麼樣,你把孩子交給他,你放心嗎?

    簡而言之,讓我們更多地考慮您的孩子。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這個應該好好跟他談談,孩子十歲不算太大,也不算太小,是需要父母教育和培養的時候,希望他能承擔起父親和丈夫的責任,如果還是不考, 他將提出離婚。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我覺得你的婚姻不是缺乏溝通,讓男人沒有改變問題,家庭需要兩個人的管理和愛,哪怕一次都不改變,他也不願意承擔責任,說了幾次,我覺得你應該離婚吧,沒有永恆的愛, 只有那些願意為家庭付出代價的人才會老!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看看你是否還愛他。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問問自己,你是否能忍受一輩子。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孩子應該交給男人,因為你沒有工作,房子應該由你協商,它應該是你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這主要取決於孩子的意願,法官會綜合考慮哪種家庭環境適合孩子的成長,並應將其判給女性。 房屋、財產一般平分。 男方每月向女方支付贍養費,其金額一般根據當地水平確定。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婚後取得的財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這可能很難再爭論了,但如果你想保護你的財產,至少應該做以下事情。

    1.想辦法在地契上只登記乙個人的名字(即你的朋友)2為了能夠證明你提到的最初購買的房子**,女人是28w,而男人只有2w3

    最好是雙方協商一下,留下書面資訊,讓男方也確認自己只有2w,這種事情,如果都依法去做,真的有點難,所以最好由兩個人談談,是否應該是男方, 讓他自己承認,形成書面寫作是最好的。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第一,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通過法院提出離婚,第二,訴訟離婚的判決標準是關係破裂,在其他導致關係破裂的情況下,法院會支援你。

    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主要有:1、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身體缺陷等原因妨礙而難以**; 十。

    4.夫妻關係因其他原因確實破裂的情況。 3.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分割,一般應平分。 與他的關係無關緊要。

    如果您擔心無法獲得您的財產,您可以要求財產保全。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基本原則:無論當事人自行約定還是人民法院判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都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a) 男女平等原則。 夫妻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和償還共同債務的義務是平等的。 灣。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原則。

    也就是說,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注意適當照顧未成年子女和妻子。 三.照顧無辜一方的原則。因重婚、通姦、虐待、傷害配偶及其親屬而離婚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適當考慮無辜的配偶。

    當然,過錯方的基本生活也應該得到保障。 d.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尊重夫妻雙方的意願,但雙方的意願必須真實合法。

    一方願意放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權的,只要不危害國家、集體、社會等的合法權益,就予以允許。 e.有利於生產和方便生活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注意財產的使用價值,分割後應能充分發揮其效用。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問責制不是在短期內形成的。

    每天喝酒的錢從哪裡來?

    如果時間短,建議溝通是否有壓力,幫助分析克服。

    如果長期這樣,也無事可做,協商離婚,如果談判不了,可以起訴法院解決。

    離婚需要謹慎,再婚是有風險的。

    《民法典》第1076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百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分等事項達成共識的,應當登記並頒發離婚證。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你可以明明白白地向他指出,男人的這種行為要求他把家庭生活放在第一位,要求他改掉這些壞習慣,過好日子,如果他不改掉,他就會離婚,他應該無話可說。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不可以,但可以起訴離婚,說婚前不懂事,匆忙結婚,婚後不建立感情,難以同居。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向法院申請起訴離婚,既然談判不能解決問題,那就通過法律程式處理,如果對財產分割有異議,盡量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要求,以便法院作出決定。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你想做乙個妻子還是想做乙個免費的保姆。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去吧,反正你也不怕沒人要。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支付子女撫養費是義務,可以起訴子女撫養費,可以起訴半年以上未支付的子女撫養費,如果丈夫有實際困難,可以協商減少子女撫養費,男方有義務承擔子女矯正費用。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1.事實的客觀存在受到損害。 損害是指由於某一行為或事件對民事主體的權利造成的不利影響。 權利主體只能在受到傷害時要求法律補救。

    2.該行為的非法性。 指違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強制性規定。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行為人僅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 因果關係是民事責任的乙個要素,是指行為人的行為與其目標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必然聯絡。

    4.肇事者的過錯。 行為人的過錯是行為人實施違法行為時的心理狀態,是民事責任的主觀要素。

    如果自殺的原因是由該男子造成的,則該男子有義務支付民事賠償。

    如果自殺是由男方的直接原因引起的,例如讓女方親自死亡,他也應承擔刑事責任。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沒有法律責任,只要你沒有被懷疑教唆自殺,但你肯定要承擔道德責任。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一般來說,男性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對方沒有過錯,沒有直接引導或教唆自殺,所以從法律上看不承擔責任,但在道義上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法律只保護合法婚姻,男女朋友分手不在法律保護範圍內,有時候看似道德是不允許的,但法律不一定保護它。

    其次,在正常情況下,沒有必要支付刑事責任,因為夫妻之間沒有法律關係,也沒有法律上的幫助義務。 最後,特殊情況可能構成不作為罪。 例如:

    1.女友在男友家中自殺,男友有營救能力但在場時不幫忙,此時,因為男友對這個空間擁有排他性支配權,所以他有這個時候營救的義務。 在車裡也是類似的。 2、男友口頭教唆女友自殺的,可能構成犯罪。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重婚罪是指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行為(包括登記結婚或事實婚姻)。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只要沒有再婚,就不違法,但過錯方比例大,離婚時財產分割可能少一些。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丈夫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如果是意外死亡,您將無法獲得賠償,因為您沒有合法結婚。 只有他的女兒和父母有權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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