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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第一次投保時,您是如何支付保險費的? 給誰? 有付款證明嗎?
如果是學校代收繳土地保險,那麼應該是團體保險,團體保險只有保單號,(帶花名冊)這樣你就不會有保單號了,可以找學校負責聯絡保險公司的老師,或者讓財務部核對x年x月地球的轉賬憑證, 財務會計憑證上必須有說明。他那邊一定有相關手續,或者直接去大地保險打聽一下“西北政法大學”x年零月的保險記錄! 你不用擔心,只要你報案,以後就可以補辦手續了,沒有保單號,是學校的事,你只需要向地球報告,地球有義務幫你找到保單號!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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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保險公司,他們有乙個保單號碼。 或者有金融部門專門負責保險的人,知道了,專門打電話聯絡。 找守衛是沒有用的。
另外,看看你的保險責任中是否有任何搶劫責任。 看看保險責任。 不過,估計學校不會統一交接。
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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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沒有辦法得到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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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卡上應該有乙個親保險單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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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著能證明你身份資訊的檔案到保險公司核對你的保險合同,保險單號可從保險公司獲得。 他們沒有理由拒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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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個人財產保險、安全保險、冰雹保險、盲險主要是家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的覆蓋範圍比較廣泛,根據保險責任的不同,主要可以分為災害損失保險和盜竊保險。
在投保相應的房屋財產保險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與人壽保險不同,保險公司只會根據實際損失金額進行賠付,最高可達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也就是說,房屋財產保險越多,並不意味著您可以獲得更高的賠付。
消費者在投保家居財物保險時,也應仔細閱讀合同中的保險義務,並需要注意,並非所有家庭財物都可以投保家居財物保險。
另外,家庭財產保險沒有“猶豫期”,如果家庭來源的大部分財產發生變更,必須去保險公司變更保單內容,保費按日計算,超額退還,不足部分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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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保險公司缺乏對市場變化的研究,不能及時掌握形勢,沒有採取有效措施;
二是業務發展手段單調,方法方法不靈活,服務水平不高;
三是暴露保險型別不合理、不具吸引力、不合適的市場需求;
四是渠道不穩定,機構人員無法正常開展業務;
五是經濟調整時期,鄉鎮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特別是在“減輕農民負擔”期間,“保險”作為農民的負擔往往被切斷,近年來城鎮居民收入增長不大,下崗職工和職工人數增加; 這也影響了人們投保的積極性。
二、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
1.在國內業務復甦初期,家居財產險與其他業務一起快速增長;
2.在財產保險業務穩步發展期間,家庭財產保險業務急劇下滑,呈現出不可抑制的態勢;
3.改革深入發展期間,家庭財產保險業務停滯不前,風波沓浪。
3、家庭財產保險期限:
根據被保險人的不同需求,家庭財產保險可分為普通家庭財產保險(保險期為1年)和定期還款本金家庭財產保險(保險期為1年、3年、5年)。
4、家庭財產保險的保險金額:
投保金額由投保人根據投保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並按照投保保單中列明的投保財產專案另行列示。
保險費:普通家庭財產保險的保險費,按照本局鄭召保險人規定的家庭財產保險費率計算。 被保險人應當在投保之日全額繳納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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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合同保護的不是財產本身,而是財產所包含的經濟利益。 保險利益產生於投保人對保險標的物的權益,一般是指因法律或合同權利或責任而產生的利益。 任何人因財產風險事故而遭受經濟損失,或因財產安全而獲得利益或預期利益的,均享有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
具體來說,它包括:1.財產所有者和業務經理對他們擁有或管理的財產有保險利益。 例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財產具有可保權益; 房主對他或她的所有房屋都有保險利益; 貨物的所有者對其貨物等具有保險利益。
2、財產的抵押權人對抵押財產有保險權益。 對房產有抵押權的人對抵押房產有可保權益。 抵押權是債權的一種擔保,當債權無法償還時,抵押權人享有抵押財產價值的優先受益權。
但是,在抵押貸款中,抵押權人對抵押財產的保險利益僅限於其借出的金額,抵押權人在抵押財產中的權益在債務人還清債務後消失,其保險利益隨之消失。
3.財產的保管人、貨物的承運人、各種承包人和承租人應當在其保管、占有和使用的財產承擔經濟責任的條件下享有保險利益。
4. 經營者對其合法預期利益具有保險利益。 例如,由於業務中斷、預期利潤損失、租金收入、票房收入等,經營者對這些預期收益有保險利益。
1、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訴訟時效。
一般而言,財產保險的可保利益必須從保險合同訂立之時起至損失發生之時為止存在。 保險合同生效後,如果投保人沒有保險利益,則合同自始無效。 如果被保險人的保險利益在損失發生時已經終止或轉移,保險人將無法賠償。
例如,A銀行發放抵押貸款時,為抵押品投保,當銀行收回貸款時,抵押品受損,即使保險合同尚未到期,A銀行也無法從保險人那裡獲得賠償。 但是,在海運貨物運輸保險中,買方在投保時往往尚未取得貨物的所有權,貨物權利的轉移是不可避免的。 為了便於保險合同的訂立,此時保險權益不必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存在,但被保險人在損失發生時必須具有保險權益。
2、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變動。
保險權益的存在並非一成不變,保險權益的轉移、消滅等變化往往會因各種原因而發生。 保險權益轉讓是指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將保險權益轉讓給受讓人,經保險人同意並履行合同變更相關手續後,原保險合同繼續有效。 保險權益的消滅,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物上的保險權益隨著保險標的物的滅失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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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的基本保險和綜合保險是我國常見的財產保險型別,是在傳統人身火災保險的基礎上演變發展起來的,主要承保火災等自然災害和事故造成的被保險財產的直接損失。 主要區別在於: 保險責任和除外責任是有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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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是指投保人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被保險財產及其相關利益造成的自然災害或意外損失承擔保險合同規定的責任的保險。 財產保險,包括財產保險、農業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信用保險等以財產或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參考。
如果涉嫌偷稅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的行為代表了公司法人的意志。 主要由涉案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管承擔。 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危害社會行為,法律規定屬於單位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