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倆名下的財產需要在姐妹之間分配嗎?

發布 社會 2024-06-23
1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兒子名下的財產所有權歸兒子所有,與父母無關,母親去世時,只有母親名下的財產可以繼承,兒子名下的財產不需要分割。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遺產按以下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如果母親去世,如果沒有遺囑,母親名下的財產應在子女之間平均分配。 但是,兒子名下的財產屬於兒子的個人財產,不需要在其他姐妹之間分配。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不,只有屬於你母親的人才需要平等地繼承對方。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母親去世後,兒子名下的財產歸兒子所有,不需要在姐妹之間分配。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有確鑿證據的,兒子名下的財產歸母親所有,母親去世後,該財產應分配給所有子女。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如果母親去世了,她的財產應該歸子女所有,但如果是兒子名下的財產,那麼自然就沒有必要分割了,或者立了遺囑後怎麼分割,也就是怎麼分割。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如無遺囑和遺贈贍養協議,父母兄弟姐妹無繼承權,按法定繼承權進行遺產繼承,繼承開始後由一級繼承人繼承,二級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繼承依次為: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兄弟姐妹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百一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履行了對岳父母的贍養第一義務,或者喪偶女婿履行了贍養岳父母的主要義務的,應當為第一級繼承人。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是的。 女兒去世後,遺產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繼承,父母有權繼承女兒的遺產。 第一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這三類人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沒有優先權。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還行。 女兒去世後,遺產由有權繼承女兒遺產的配偶、子女、父母和父母繼承。 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猜測這三類人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沒有優先順序。

    1. 已婚女兒可以繼承財產權嗎?

    出嫁的女兒有權繼承財產。 在我國,兒子和女兒都有平等的繼承權,這意味著即使是已婚的女兒也有繼承權。 而且,這裡對女兒的解釋擴大到不僅包括婚生子女,還包括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享有與兒子相同的繼承權。

    從繼承順序來看,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繼承人。

    2、遺產可以由女兒繼承嗎?

    遺產可以由女兒繼承。 根據中國民法典繼承部分的有關規定,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是其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因此無論是未婚女兒還是已婚女兒,都可以依法繼承父母的遺產,女兒是被繼承人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因此,在已故父母去世後,女兒應有權繼承遺產。

    3. 祖父母去世後可以繼承財產嗎?

    第一順位繼承人是父母、子女和配偶,如果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則繼承第二順位繼承人,第二順位繼承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因此,孫子孫女不能以這種方式繼承祖父的遺產,只有你的父母可以,但如果你的父親或母親在祖父之前去世,那麼可以代位求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0條規定,父母子女有權相互繼承。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如果遺產屬於兒子,則配偶應先按1 2分割,剩餘的遺產應根據第一和後續繼承人的數量平均分配。 就兒子的個人財產而言,遺產在第一繼承人的數量之間平均分配。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1130條,繼承人按同一順序繼承的遺產份額一般相等。

    生活有特殊困難、無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已履行贍養被繼承人主要義務的繼承人或與被繼承人同住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獲得多份遺產。

    有撫養能力、撫養能力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遺產不予或者少予分配。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第1153條.

    除另有約定外,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當將共同擁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割為夫妻雙方的財產,其餘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屬於家庭共同財產的,在分割遺產時,應當先分割他人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三十條: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按同一順序一般相等。

    生活有特殊困難、無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已履行贍養被繼承人主要義務的繼承人或與被繼承人同住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獲得多份遺產。

    有撫養能力、撫養能力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遺產不予或者少予分配。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53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當將共同財產的一半分割為配偶的財產,其餘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屬於家庭共同財產的,在分割遺產時,應當先分割他人的財產。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母親去世後,遺產如何分配? ,如何分配母親的遺產,母親去世後如何分割和繼承財產 如果母親沒有自己的父母,那麼遺產就屬於孩子了。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繼承應當按以下順序進行: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階:兄弟姐妹,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兄弟姐妹的遺產可以分割,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兄弟姐妹屬於第二順位繼承人,在第一繼承人缺席的情況下,可以由兄弟姐妹繼承,但如果有遺囑,財產應按照遺囑的條款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二十五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死者的;

    (二)為維護遺產權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或者虐待被害人,情節嚴重的;(四)偽造、變造、隱匿、毀壞遺囑,情節嚴重的;(五)以欺詐、脅迫手段強迫、阻礙被繼承人訂立、變更、撤銷遺囑,情節嚴重的。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並真有悔改,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後來在遺囑中列為繼承人的,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的,喪失遺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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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個回答2024-06-23

它可以被趕走。 如果你不能用你的拳頭和腳開車。 你可以用棍子趕走。

10個回答2024-06-23

所謂晝夜想夢,可見你一定是個孝子。 夢都是虛幻的,解釋是思念媽媽,也許抽空回家看媽媽或者**問候媽媽,不是比問“周公解夢”好嗎?

13個回答2024-06-23

首先,我對你母親的去世感到難過,聽到你的遭遇,我感到很難過。 >>>More

21個回答2024-06-23

如果發生爭議,可以擱置已故父親名下的財產。 只是擱置的時間越長,矛盾就越大。 最好快速解決爛攤子。 一根手指總比總是疼痛要好。 請老太太調停。 解決。 這是一百個。 這是大家未來見面的好話。

18個回答2024-06-23

既然你的父母已經死了這麼多年,是時候給他們乙個石碑作為紀念了。 石碑的選擇不一定要奢侈,一般的材質和厚度都是允許的,只是為了表示對父母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