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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會發生,但很少見。 如果兒子不孝順,也許那些孝順的女兒會幫忙照顧老人,把家裡的財產留給兒子,其實在生病之前,一般老人60歲以後,都會把家裡的房產、土地轉讓給兒子,所以就會出現家裡財產留給兒子的情況, 但只有女兒會照顧生病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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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老人的想法很固執,也是農村的老觀念,他們總覺得而且是最重要的,只要兒子比什麼都好,女兒就一點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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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爺子會想,我女兒是別人家的家,照顧我,我自己的家人也不會失去什麼,而且我兒子是我自己家的一員,當然不能拖累他,讓他安心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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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其實是乙個傳統的觀念,重男輕女,他們覺得年紀大了,兒子才是最能照顧他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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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老人是重男輕女的,他們以為嫁出去的女兒灑了水,所以就把家裡所有的財物都留給兒子,但是兒子比較粗心,真正能照顧自己的是女兒,兒媳婦不是自己的,所以更難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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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 我覺得兒子是我的後代,可以養活自己的家庭,而女兒只是乙個輔助角色,我只需要撫養女兒,女兒生病的時候應該照顧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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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他們眼裡,女兒是自己生的,所以他們有義務養活自己,兒子是自己的養老保障。 他們會給他更多的財產,大多數男人結婚後都有兒媳婦,老人會更忌憚兒媳婦,所以不會要求兒子照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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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老人把家裡的財產留給兒子,讓女兒在生病時照顧。 它們都是傳統觀念。 兒子繼承家庭財產是很自然的。 事實上,在當今社會,它偏愛兒子。 總會讓女兒打扮成一種不平衡的心理。 錯誤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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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農村老人的思想大多是比較封建的,因為他們認為自己的女兒屬於灑水嫁出去的人,所以在兒子生病的時候,他們會把家裡的財產留給兒子,讓女兒照顧,根本就不考慮公平這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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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老人一般都有女兒照顧兒子,給兒子買單,老人們覺得自己也是在養兒子,雖然家裡的財產留給兒子,但養女兒也要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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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無論他們是否繼承財產。 財產的繼承不是贍養的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遺產的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的兄弟姐妹,以及有贍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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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父權制的觀念是本質原因,也是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從本質上講,錯的仍然是大多數人的父權思想。 認為兒子是自己的家,以後要自己養老,繼承家,財產留給兒子,這樣就不會有外流了。 而且女兒遲早會嫁出去,房產對她來說,有外國姓氏就便宜了。
到了生病照顧老人的時候,我覺得不管怎樣,我都是辛辛苦苦養大女兒的。 即使她沒有得到財產,她也有義務撫養她。 但他們忘記了,兒子和女兒都有繼承財產的權利和贍養父母的義務。
重男輕女的父母認為權利屬於兒子,義務屬於女兒。
另外,我覺得兒子和女兒的壓力是不一樣的,很多父母把財產給兒子養老金正在尋找乙個女兒。 這也是社會環境的迫不得已,特別是對於沒有太多財產的普通家庭而言。 如果有兒子和女兒,兒子要買房,結婚,娶媳婦,承擔起以後養家餬口的重任。
而且,成家後,兒子大多負責養家餬口,工作和家庭的壓力非常大,生病的時候很難抽出很多時間照顧父母。
女兒就不一樣了,就算女兒沒車沒房,沒有嫁妝,她還是不擔心結婚,只要男方有準備,婚後的生活也不會差。 而大多數女兒出嫁後,就算有工作,也會一心一意地顧及家庭。 雖然隨著社會的發展,女性的就業率越來越高,工作時間也越來越長。
但總的來說,成家後,大多數男人把時間花在賺錢上,而大多數女人把時間花在照顧家庭上。 因此,當父母生病時,考慮到兒子的壓力,他們會選擇讓女兒照顧。
子女由父母撫養長大,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至於財產,雖然父母有分配權,但我覺得還是要考慮女兒的感受,不給女兒一分錢就要求女兒養老是不公平的,女兒會不會覺得有點不舒服? 很多時候,兄弟姐妹之間相互對立,父母晚年生活悲慘,這一切都是因為過度偏袒和財產分配的嚴重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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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在現在很多家庭中都很常見。 首先,我認為這是重男輕女思想的一種表現,因為很多人認為自己的兒子是自己家庭的一員,他們將來會養活自己他也要代代相傳,所以把財產留給兒子才是本質,他不覺得錢子流出的念頭,女兒遲早要他們嫁出去,給別人的財產就給她,也就是說,給其他外人便宜。 可是當他們生病的時候,卻覺得自己無論如何都辛苦地撫養著女兒,就算不給她錢,她也應該有這個贍養的義務!
但他們從不在乎兒子或女兒是否應該有權繼承財產,以及贍養父母的生意,重男輕女的父母從心底裡覺得權力屬於兒子贍養老人的義務是女兒的義務。 我想我之所以把財產給兒子,是因為現在的社會環境,男人養家餬口不容易,所以願意把自己的財產給兒子,這樣兒子以後就可以輕鬆買房、結婚、生子,甚至照顧家庭。
但女兒就不一樣了,只要女兒出嫁,只要找到好家庭,那麼就算沒有工作,也意味著有收入。因為有丈夫的贍養,女兒對家庭的貢獻在婚後會越來越重,所以很多父母認為兒子生病時壓力很大,所以選擇讓女兒照顧,女兒也有這個時間照顧他們, 兒子們畢竟忙於自己的事業。
其實對於兒子和女兒來說,都是父母撫養長大的,應該有贍養父母的生意,至於財產,父母終究有分配的權利,但我覺得我們還是要考慮女兒的感受,不能說我們一分錢都不給女兒, 但是讓我們的女兒贍養老人,是不是太不公平了?很多時候,兄弟姐妹們互相反目成仇,父母晚年的悲慘生活,也是因為以前的那些怪癖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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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多老人的觀念是重男輕女的,好人留給兒子,麻煩給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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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可能已經成為一種習慣,每個人都認為兒子是自己的人,女兒是嫁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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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女兒細心,會照顧老人,所以老人生病的時候一般都會得到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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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兒子是用來供養老人的,所以財產給了兒子,女兒比較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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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女兒有丈夫的家人幫她,生活不會太過鬱悶,但女兒卻比較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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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總的來說,父權制的觀念一直存在於老年人的腦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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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的傳統思想是養育孩子,防止老年,但要有兒媳婦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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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可能是一種傳統做法,許多家庭都是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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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些人習慣於想把好人留給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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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主要是因為我女兒在我生病的時候照顧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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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什麼不可接受的? 你還關心你的父母什麼?
別的不說,就因為你的父母生了你,養育了你,你就應該無條件地孝順你的父母。
首先,孝敬父母是孩子的責任,贍養父母是孩子的義務。 無論父母是百萬富翁還是窮人,孩子都有義務贍養父母。
如果父母希望孩子老了再贍養他們,孩子又怎麼能找各種理由和藉口拒絕贍養呢? 贍養父母是孩子的法律義務,也應被視為孩子的有意識的行為。
其次,父母有權在兒子去世前將財產贈予兒子或他人,並有權處置其全部財產。 父母將他們的財產交給誰? 更有可能的是,父母有自己的考慮,哪怕有偏袒兒子的一面,那就是父母的意願。
作為孩子,要尊重父母的意願,尊重父母的選擇,體諒父母的辛苦,不要為父母擔心,以免傷害家庭和感情。
歸根結底,金錢是身體之外的東西。 父母的財產,他可以給誰。 作為女兒,她也應該想敞開心扉,靠自己的努力賺到財富,靠父母生活是一種恥辱和羞辱。
而且不可能靠父母一輩子,擔心娘家的財產也發不了財。
所以,老天爺打擾了父母,不該在乎父母的財產,保持平衡的心態,應該履行孩子的義務,還是仍然履行孩子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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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父母有權將家庭財產交給任何他們想要的人,即使他們不給女兒財產,他們的女兒也必須供養他們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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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瞧你女兒的虧欠,要是受不了,但畢竟是他們養育了你,你可以選擇照顧青仔,但你不用付錢。
如果你能接受它,那就和你的兒子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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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把所有的財產都交給兒子,女兒也需要供養父母的年老,但女兒可以要求兒子贍養老人。 如果父母雙方都只要求女兒支付贍養費,女兒可以起訴法院並要求法院確定贍養費的數額,因為女兒可以免除支付兒子應支付的贍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子女撫養費。 父母不履行撫養成年子女的義務,或者沒有工作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有權要求成年子女承擔贍養費。
老人把家裡所有的家產都給了孫女,兒子有權利不供養老人嗎? 兒子沒有權利不贍養老人,因為老人小時候就把你養大了,在國法上,老人老了,你就該孝順老人,老子的生活這也是一種國家規定。
養老院用智障兒子父母留下的錢,盡可能多地給智障兒子用,一定要想盡辦法讓智障孩子吃得好穿,請好老師盡量教一些道理,能做一些事情, 並盡可能培養自理能力。如果你用不完這筆錢,你也可以資助其他智障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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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母親,母親是你的親戚,母親生病的時候,你應該履行孩子的照顧義務,當然,包括母親的個人衛生,雖然對兒子來說不方便,但作為孩子,我們應該照顧長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