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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育有四種型別:學區內的學校、上學的孩子、借用和將學校身份轉移到另乙個地方。 本題分析了該國在四種情況下對非本地學校教育的規定: 兒童學校教育:
其他地方沒有規定不允許上學,因為幼兒教育不需要學校身份,現在學生一生只有乙個學校身份,從一年級開始,所以外面的幼兒園上學沒有限制,可以自由選擇。 借用:如果申請人在當地臨時工作,不打算長期在這個地方居住,所以孩子沒有必要在這裡長期上學,也就是臨時上學,就不能轉移學校身份,即 借款人,所以你必須支付一些費用。
當你參加高考時,你還是要回到你的學校註冊地參加考試,雖然申請人在外地,但孩子的學校註冊仍然在你的註冊地。 這樣一來,就不需要任何手續了,只要有臨時居留許可就足夠了,而且申請臨時居留許可也要花錢。 很多地方還為農民工子女辦了學校,不需要招收的,只需要繳納一部分費用。
跨區上學:這種情況比較簡單,只要提交轉學申請,原學校同意,B學區的學校願意接受,原學校可以把電子學生身份轉出去,不同意就不能轉出去。 從蹣跚學步到一年級入學:
這個階段也比較難,去異地上學必須在當地有乙份比較穩定的工作,有房產證(一般是2年以上的房產),學生登記號也要是申請人的戶口才能拿到,現在全是電子學生登記, 學生註冊 有了戶籍,就必須從申請人的戶籍地轉移學生證,然後找到接收學校,這樣才不可能。轉學:如果您在戶籍地上學,想轉學到其他地方,您必須寫乙份轉學申請,說明原因,並在您註冊的學校同意和蓋章的情況下將電子學生身份轉移到您註冊的學校。
這樣,申請人未來的高考就不必返回戶籍地,可以在轉學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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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地方各級**應當確保學齡兒童、青少年在其戶籍所在地就讀的學校就讀。 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學齡兒童、青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戶籍以外的地方工作或者居住的,當地人民**應當為其提供平等的義務教育條件。 具體措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1、有外國戶口的小學入學所需檔案:
所在地臨時居住證、所在地實際居住地居住證明、所在地就業證明、全家戶口簿、戶籍所在鄉出具的無監護條件證明、暫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借用證明。
2.有戶籍的學齡兒童申請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孩子的出生證明、孩子和父母的戶口簿(必須全影印)和身份證。
2)居住位址證明:學齡兒童家長在學校就讀區域內的房產證明(法定監護人所佔不動產份額必須為51%)或租房記錄證明或其它型別住房(祖屋、軍人房、籌款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等材料。
3.臨時戶籍的學齡兒童、青少年申請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子女出生證明、學齡兒童及其父母戶口簿、深圳居住證。
2)居住位址證明:學齡兒童家長在入學地段的房產證明(法定監護人的不動產份額必須為51%)或住房租賃證明或其它型別住房(軍人住房、籌款住房、自建住房、集體宿舍等)等材料。
3)就業證明或社保證明:學齡兒童父母一方以上持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簽發的社保卡或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營業執照影印件(社保營業執照二選一)。
4)計畫生育證明:由學齡兒童父母目前居住的街道計畫生育辦公室出具的計畫生育證明。
5)學校聯絡函:學齡兒童註冊所在鄉(鎮)上級教育管理部門出具的《學校聯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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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學校戶口新政策:1、孩子戶口應與父母戶口一致,孩子居住地應與父母戶口一致; 2、按戶籍所在地相應學區辦理入學手續;3、如果居住在其他地方,但戶口沒有搬家,可以正常入學,但需要額外交借費,不能參加高中入學考試和高考; 4、沒有戶口的孩子可以入學,但沒有學校身份,就不能繼續深造畢業,以後也不能參加高考。 以上是兒童上學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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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接近”中的“接近”是指與家的相對接近。 但是,由於中小學的布局和每所中學的招生人數不同等因素,因此有時教育局會根據情況進行分配,但最終還是將學區內的學生盡可能分配到離社群最近的學校, 這被稱為“附近註冊”。
“離學校近”與最近的學校不同,劃分學區的唯一原則不能基於孩子居住地和學校之間的直線距離。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義務教育學校的設立,由市、縣級人民規劃、合理安排,分割槽。
小學的設立應有利於學齡兒童和青少年就近學校就讀。 寄宿制小學的設定要適當集中。 普通初中和初中職業技術學校的設立,應當根據人口分布和地理條件相對集中。
盲童學校(班)的設立,由省、設區的市級人民**安排。 設立聾啞學校(班)和智障兒童補習學校(班),由設區的市、縣級人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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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六周歲兒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上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歲。 學齡兒童、青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推遲入學或者休學的,應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所在鄉鎮人民或者縣級人民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教育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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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劃定學區後應保持相對穩定,如確需調整,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邀請有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對方案進行論證,並向同級人民群眾報告同意實施,並積極做好宣傳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公立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免試、分割槽、就近學校招收的要求,按照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學區招收學齡兒童、青少年,不得違反規定招收學區外學齡兒童、青少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一條 國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推進教育改革,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融合融合,完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完善終身教育體系, 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國家採取措施促進教育公平,促進教育的均衡發展。
國家支援、鼓勵和組織教育科學研究,傳播教育科學研究成果,促進教育質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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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界後學區數量應保持相對穩定,必要調整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邀請有關單位和家長代表進行規劃演示,並在實施前報同級人民批准,積極做好宣傳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公立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免試、分割槽、就近學校招收的要求,按照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學區招收學齡兒童、青少年,不得違反規定招收學區外學齡兒童、青少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一條 國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推進教育改革,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完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完善終身教育體系,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 國家採取措施促進教育公平,促進教育的均衡發展。 國家支援、鼓勵和組織教育科學研究,傳播教育科學研究成果,促進教育質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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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區劃定後,應保持相對穩定,必要調整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邀請有關單位和家長代表進行方案論證,並在實施前報同級人民批准,積極做好宣傳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公立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免試、分割槽、就近學校招收的要求,按照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學區招收學齡兒童、青少年,不得違反規定招收學區外學齡兒童、青少年。
1、在廣州租賃、出售同一權利的條件和限制是什麼?
賦予符合條件的租戶子女享受附近學校等公共服務的權利,並保護相同的租房和購買權:在城市內有戶籍的學齡兒童和青少年; 人才和綠卡持有人的子女和其他保單護理借款人; 符合本市要求和學區整體招生安排的人員子女,具有同等出租、出售權的前提條件,即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人,才能享有同等的租售權益。
為穩定房地產市場合理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廣州市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加快發展廣州市住房租賃市場的工作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工作計畫》明確指出,符合條件的租戶的子女有權享受就近上學等公共服務,並保障同等的租房權和購買權。
但需滿足以下條件:在本市戶籍的學齡兒童、青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保單型照料借款人、符合本市條件及來廣州人子女區積分入學安排的兒童、其監護人在本市不擁有自己的產權; 監護人將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出租,且房屋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居住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安排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歷補貼)就讀。這意味著,如果以後在廣州租房,租房人的孩子可以在附近上學。
2. 學校出售房屋和學區房屋有什麼區別?
學區室和學位室的區別在於:
1、規定:學區房由教育部門規定,義務教育階段由教育部門根據學生戶籍所在地安排。
2、範圍:學區房必須在學區範圍內,學位房不一定在學區範圍內;
3、招生政策:學區舍入學年限不確定,學位舍應至少提前三年購買。
一是民辦幼兒園需要向教委申請,教委屬於管理社會力量的辦學辦公室 但是,現在教委對私立幼兒園的審批極其嚴格 經營場所、資金有明確的限制 但是,合格的私立幼兒園太少,教委也在醞釀取締現有的不合格私立學校。 >>>More
六月; 2)一縣一專產業發展試點專案補助金額:300-500萬元,申報時間:10月;3)龍頭企業帶動產業發展試點專案補貼金額: >>>More
國家對糖尿病有補貼政策。 糖尿病是一種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可申請國家慢性病門診補貼,申請成功後當年有效,可按當年門診檢查費和藥品費用的一定比例報銷。 該方法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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