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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 這是關於這筆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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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8=3 標價 - 成本 = 利潤。
100元假100元真 王老闆輸了0,鄰居輸了100100元真 - 發現79 - 送禮21+利潤3=3 鄰居輸了100 王老闆輸了0收入3
王老闆還退了100個鄰居,鄰居輸了0個,王老闆輸了100個,減去3的收據,等於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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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闆的損失是年輕人的收穫:乙份禮物+找零錢。
禮物的費用是 18 + 零錢 79 =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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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老闆手裡沒有一分錢,在買貨之前也沒有貨。
他與鄰居的交往是煙霧,別管它。
即使價格是210,000(今天商人賺錢的做法)也與這個問題無關,因為年輕人支付了一張毫無價值的假鈔,這意味著老闆實際上得到了0錢。
借100元兌換18元+79元+3元=100三份;
買貨時送禮費用為18元,賣貨時送給年輕人79元,年輕人同時帶著兩樣東西離開;
老闆的抽屜裡只剩下 3 美元和一張一文不值的假鈔;
假設他向鄰居借了100元,現在他必須自掏腰包支付97元來償還債務。
也就是說,老闆損失了97元。
小想:這個問題建議說“顧客”,不要說“年輕人”,好像有誹謗的嫌疑,都說“生薑又老又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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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194元。
理由如下:損失 100 個假錢,因為你必須償還你的鄰居。
損失了79元,因為我找到了**。
損失 18 美元,貨物成本。
這加起來是 79 + 100 + 18 = 197
但他賣了21件貨,所以賺了3塊錢。
最後197-3=194元。
王老闆損失了1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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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100元,年輕人79元,玩具18元,玩具21元,玩具3元。
3元的淨收入是放到玩具成本裡,要扣除3元,所以玩具上損失的錢只有15元。
因此,(找79元+18元-淨利潤3元=虧損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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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禮金賺了3塊錢,然後小鄰借了100還了100塊錢,我也不欠。
最主要的是,這個年輕人給了100元的假幣,在這裡他損失了100元。
虧100元減去賺的3元,所以虧了97元。
數學是人類嚴格描述事物抽象結構和規律的通用手段,可以應用於現實世界中的任何問題,所有數學物件本質上都是人工定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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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元。 您可以將假貨視為損失,等於 100 的損失而100元中有3個是賺來的,等於-10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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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乙個答案是:損失 100 美元。
價格為21元,找到79元,共計100元。
第二個答案:損失 97 美元。
費用18元,查出79元,共計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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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79+18 97元,,,可以這樣想,王老闆一共損失了禮物的成本,還查出了79,鄰里那個條件是分心。 木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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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損失79元,成本損失18元。
直接損失97元。
機會成本損失為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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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把你從鄰居那裡借來的100塊錢當成王老闆自己的錢(後來他把100塊錢還給你鄰居)小夥子拿了79塊錢的零錢,拿了一件價值18元的物品,他輸了97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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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這位年輕人花了 100 美元買了這份禮物。
王老闆當時沒有零錢,就用這100塊錢從附近換了100塊錢,給小夥子找了79塊錢。
但鄰居後來發現這100元是假鈔,王老闆只好退回了100元。
現在的問題是:王老闆在這筆交易中損失了多少錢?
這個問題? 97元。
簡單演算法:王老闆拿到21-18=3元。
遺失(歸還給鄰居)100元。
差價是97元
網際網絡上的那種顛倒是非常令人困惑的。 按照“得失”,即收支,很快就會明朗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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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損失:79+18=97(元)。
實際損失:79+21=100(元)(在這次交易中,他的勞動收入是3元,試想一下,如果不是因為假幣,王老闆這個時候會不會加3元? 這不是一種損失嗎? )
為什麼我弄錯了?
1、很多人在“100元”時摔下了馬。 197. 其實,王老闆和鄰里的關係,只是借100塊錢還100塊錢的關係,在這個過程中,誰也得不失。
2.很多人在算錢的時候,不把交易中賺到的3塊錢的勞動也算在內。 (97元)這就好比你乙個月約100塊錢讓某老闆提前給某老闆工作,但你替他做了乙個月,他一分錢都不給你,你能說你在這件事上沒有損失嗎? 你能說“因為那100塊錢沒進我口袋,所以不是我的,我沒有任何損失”,這裡王老闆的3塊錢和你的100塊錢是一回事。
明白了? 這是兩個主要的錯誤位置。
很多朋友顯然對商品的附加值沒有概念。 如果乙個產品被贈送,它不會增加價值。 它只有在你買賣時才增加價值,也就是說,當你交易時,因為你在交易中支付了你的勞動。
如果把王老闆的禮物送出去,那可是虧了18塊錢,可是在這裡他交易了,交易顯然是成功的,也就是已經賣出去了。 因此,他的勞動應該得到承認,而且得到了承認,也就是說,它真的以 21 美元的價格出售。 他收到假幣是事實,但你不能因此而否認他的勞動。
王老闆收了100塊錢的假幣,其實相當於王老闆收了100塊錢的真錢,卻不小心掉了。 如果能這樣想,你就會明白王老闆在這件事上損失了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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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闆一共損失了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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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鄰居交換的錢可以當借款餘額,拿100還100,可以不理年輕人買東西,用一百元的假鈔換取價值79元和21元的商品,而王老闆則付了79元的真鈔和18元的費用, 而21元的價格是商品,答案出來了,王老闆虧了100塊錢,從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問題,21塊錢能賣點東西,用18塊錢計算,這3塊錢也是虧了。
所以我認為答案應該是 100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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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闆損失的錢=小夥子賺的錢=18元的禮物成本+為小夥子找的79元=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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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18 贈與資本 79** 100 回報鄰居 3 賺取 194 6 200
21賺了3塊錢的供應,還給鄰居100裡,也就是97318 3賺了15
賺取 3 97 100 也在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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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如何從這些答案中計算出來,我得到了數字 197
我覺得你不應該看干涉的內容,從現實出發,假裝我是國王,那麼假鈔票的意思是:
元事物丟失了。
2.我還找到了79元。
3.在那之後,他也輸給了別人100
所以最後總共損失了197架
不知道對不對,再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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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元,計算公式為:
1、成本損失18元。
2.零錢為79元。
3、補償鄰居100元。
4、兌換100元找零,兌換後兌換21元。
因此,18+79+100-21=1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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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97塊錢,鄰居沒賺你的錢,所以你沒有在鄰居身上賠錢,只有買家賺了你的錢,拿了18個產品79塊錢。
這只是數學答案。
實際上,損失是根據售價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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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給了鄰居100元的假鈔,還了鄰居100元,他和鄰居互不欠。 他收了100元的假鈔,退還了100元給客人,本來應該損失100元,但利潤是3元,所以損失是100-3=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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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計算:成本是18+79+100=197加上3+3=203元,實際損失是:2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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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送成本價18元,換79元,共虧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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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損失100元,其中79元是給年輕人找錢損失的,18塊是成本損失的,本來應該賺到3元。 意思是小夥子一分錢都沒付,老闆就把貨和79元給了他。 你不在乎你和鄰居交換的零錢,只要把它當成零錢是你的,假錢總是在你手裡,所以你不會誤以為損失了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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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覺得以上的答案都不正確?
我來算一算。 因為這是一張收到的假鈔。
1.王老闆一共損失了一件衣服的18元錢,然後又給年輕人79元現金,一共損失了97元。
2.如果按照20元的價格來計算衣服,王老闆一共損失了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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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因為 197 只是乙個成本。
他也失去了利潤。
所以是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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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179元+18元成本+3元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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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是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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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 97 美元。 整個交易與鄰里無關,因為鄰里在交易中沒有賺錢或虧錢,所以被忽略了,因為年輕人給了。
王老闆。 100 美元是。
偽鈔。 所以可以算是0元,也就是小夥子從王老闆那裡得到了79塊錢和乙份價值18元的禮物,沒有支付任何錢,所以王老闆的損失是。
元! 我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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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18 = 97(元)。
簡化此問題:
每個人都明白,鄰居們沒有損失一分錢。
小夥子白白拿到了79元和價值18元的商品。
所以在這筆交易中,王老闆的損失就是年輕人的收益。
即:王老闆輸了79+18=97元。
如果以18元加3元利潤共計21元的成本計算,則為虧損100元。
所以,從數學上講,它是 97 美元。 芹菜被埋葬了。
但從經濟角度來看,是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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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元。 18元的禮物加上老闆給小夥子的79元,而鄰里給的錢還是皮下21元。
老闆拿出自己的79塊錢,湊了100塊錢回小區。
18+79+79=176元。 解決!
乙個年輕人需要很多必要的開支,比如手機費,還有生活費,在掙錢的能力下,我們不能再向父母要錢,我們必須給父母的家人寄錢。 有很多費用要付,我們必須努力工作才能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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