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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父母斷絕關係的後果,那麼肯定沒有人親你,你無奈,你會引來別人的目光看你,認為你是個不孝順的兒子,對付你的人就很少了,就連你自己的父母也不會親親誰能好。 不要做這種傻事,你的父母是世界上最親近的人,你必須孝順你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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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但法律不承認,即使你籤了協議,但當父母年紀大了,你還是有義務贍養父母的,但你可以協商然後按時把錢存入他們的賬戶,只要你盡到贍養父母的義務,因為贍養父母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 如果你真的想斷絕關係,這裡不是說一次給多少錢, 因為等你老了,如果他們上法庭起訴你,你還是需要履行贍養義務的,當然,如果你認為你的父母不會因為不贍養而告你, 您也可以簽署一次性協議,但這種協議只能受到道德約束,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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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絕與父母的關係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有時候你覺得自己像一株小草,獨自生活,沒有家人各方面的支援,只能靠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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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你和你的父母將只剩下法律和血緣關係。 你的父母可以不給你留下任何東西,但你必須盡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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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民法典》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形成親子關係的,適用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因此,如果沒有親子關係,則不存在親子關係,可以斷絕親子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子女撫養費。 父母不履行撫養成年子女的義務,或者沒有工作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有權要求成年子女承擔贍養費。
第一百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不得濫用和歧視。 本法關於父母與子女關係的規定適用於繼父或繼母與由繼父撫養和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一種血緣關係,而血緣關係多是由血緣關係形成的,血緣關係不能通過法律或其他方式人為地解除。
但是,收養關係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除。 有血緣關係的親生父母和子女是最親近的直系血親,他們的親屬關係是在血緣關係的基礎上形成的。 血緣親戚的親屬關係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失。
所謂消滅,是指權利義務關係的合法終止。 由於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係,因此父母與親生血緣親屬子女之間的關係不能通過法律手段人為解除,也不能通過雙方之間的宣告或協議的發布來消除。 即使雙方簽署了斷絕親子關係的協議,該協議也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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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但法律不承認,就算你籤了協議,但父母年老了,你還是有義務贍養父母的,但你可以協商,然後按時交到他們的賬上,只要你盡到贍養父母的義務,因為贍養父母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因為等你老了,如果他們去法院告你,你還是要履行贍養義務的,當然,如果你認為父母不會告你不贍養,你也可以籤一次性協議,但這種協議只能受道德約束,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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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不承認親子關係的斷絕關係,即使父子簽訂了斷絕關係的協議,也必須履行父母年老時應履行的義務,並不意味著他們之間簽訂了協議就不能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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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孩子與父母斷絕關係是無效的。 父母一般將子女撫養到18歲,如果年滿16周歲不滿10周歲、8周歲,勞動收入為主要生計,又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支付子女撫養費。 《婚姻法》第21條規定,父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義務; 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
如果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未成年人或生活不便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 如果子女未能履行其贍養義務,無法工作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禁止溺死嬰兒、遺棄嬰兒、撿起手稿等殘害嬰兒的行為。
關於辦理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在離婚案件人民審理中11、支付子女撫養費的期限一般為子女年滿18周歲。 年滿16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父母,以勞動收入**為主要生計,能夠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停止支付子女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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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人成長:分手可能會促使個人獨立思考、承擔責任、重聚並培養應對生活挑戰的能力。
但是,斷開連線也會帶來一些負面後果:
2.情感負擔:切斷與家庭的聯絡會在個人的責任感和對家庭的內疚感之間產生衝突,從而影響心理健康。
3.社會壓力:在某些文化背景下,與家人的脫節可能會受到社會壓力和歧視。
綜上所述,斷親是否真的能成為原生家庭痕跡的第一道,還是朝廷的不幸,取決於很多因素。 在做出這個決定時,個人應該考慮自己的心理能力、家庭狀況和社會支援系統。 同時,尋求心理**、建立新的社會支援系統、發展個人應對技巧等方法也有助於應對原生家庭的不幸。
父母重男輕女,這是老一輩封建思想的結果,其實在日常生活中,他們可能沒有那麼在意你,因為弟弟的存在,但你不會和他們斷絕關係,以後過自己的生活。
法律分析:養子女可以隨養父或養母的姓氏,養父母應約定荒野。 收養成立後,養父母有權更改養子女的姓氏,親生父母無權干涉或阻撓。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