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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養子女可以隨養父或養母的姓氏,養父母應約定荒野。 收養成立後,養父母有權更改養子女的姓氏,親生父母無權干涉或阻撓。
當然,收養後不改變收養孩子的名字是完全可以的。
養父母對養子女負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養子女對養父母負有贍養、扶養的義務,任何一方均不得遺棄、虐待養父母。 養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上述義務不得因養父母離婚而解除。 被收養的子女與配偶一方生活在一起,另一方不得拒絕承擔撫養義務。
同樣,養子女獨立生活後,喪失工作能力、無謀生源的養父母應當履行撫養義務。
養父母有權利和義務管教和保護未成年養子女。 未成年養子女對國家、集體或者他人造成損害的,養父母有義務賠償經濟損失。
養父母和養子女有權相互繼承。 被收養的孩子是合法繼承人,首先是婚生子女。 任何人不得侵犯、剝奪被收養子女繼承遺產的權利,也不得減少被收養子女的繼承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關於父母與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收養關係成立後,確立了養父母與子女的身份關係,收養人為養父母,被收養人為養子女,法律權利義務相互產生。
第一百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子女撫養費。
父母不履行撫養成年子女的義務,或者沒有工作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有權要求成年子女承擔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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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養父母與養子女的關係屬於偽血親關係,在親屬關係上屬於直系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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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養父母與養子女的關係是虛構的直系血緣關係。 被收養兒童與其親生父母和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建立而消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適用本法關於父母與子女關係的規定; 收養子女與養父母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被收養兒童與其親生父母和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建立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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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法律關係是什麼?
1、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法律關係包括:
(一)父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二)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子女撫養費;
(三)子女未履行贍養義務的,喪失工作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4)禁止嬰兒溺水、遺棄嬰兒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06條。
收養關係成立後,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國家基本制度的有關規定辦理被收養人的戶籍。
第1114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達到成年年齡之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除非收養人和收養人同意這樣做。 被收養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徵得該兒童的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人的義務,有虐待、遺棄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被收養子女合法權益的行為的,收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收養子女的收養關係。 收養人或者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係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建立收養關係的條件是什麼?
1、無子女,包括未婚畢聰無子女,以及因身體缺陷無子女或尚未生育子女的已婚人士;
2、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年滿30周歲;
4.無配偶的男子收養婦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相差40周歲以上;
5.配偶收養子女,須經夫妻雙方同意。
你的背景挺可憐的,這麼小就被親生父母送人了,但你很幸運,遇見了你現在的養父母,對你這麼好,雖然沒有生育恩典,但養育恩典更大,你盡量避免和爺爺奶奶接觸,要告訴養父母,不要讓他們難堪,不要總是和爺爺奶奶吵架, 家裡一切都很繁榮,不要因為我乙個人而讓我家這麼不開心,這不是財產問題嗎,(先讓你養父母答應爺爺奶奶的要求,立遺囑,遺囑只能立乙份,對吧,你可以先影印乙份,以滿足你爺爺奶奶的要求, 然後複製你養父母的真實意願,這不行嗎,這不是欺騙,只是乙個善意的謊言)。如果你不在乎養父母的財產,你也可以當面跟爺爺奶奶和養父母說清楚,我不在乎你的財產,只在乎感情,所以你可以當面說出來,讓你的爺爺奶奶放心,養父母放心,這個不用擔心, 他們把你養大了,你要經歷這種痛苦,你看起來很傷心,,,所以你必須為之奮鬥,來吧,希望它能幫助你。
現實世界的問題。 結婚七年後,夏(男)和蔡(女)因性格差異無法繼續同居,於是決定和平分手,處理離婚。 對於五歲的兒子小夏,兩人都非常喜歡,都希望小夏能和自己一起生活,但考慮到彼此的感受,兩人希望兩人能輪流撫養小夏,每人一年,直到小夏能夠獨立生活。 >>>More
在親生父母與繼父母結婚期間,繼子女與未成年的繼父母的關係原則上不能解除。 但是,繼子女已成年,與繼父母關係惡化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其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但繼子女仍有義務承擔喪失工作能力、生活困難的繼父母的生活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