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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需要證明。 不是你說你在工作中受傷了。 你只是因為你的工作而過度使用你的眼睛,導致你的眼睛不適。
如今,如果你盯著電腦看,你的眼睛會長時間不舒服。 你可以買一些眼藥來緩解眼睛疲勞,你可以訂購一點。 如果長時間用眼睛工作,不工作的時候應該少看手機或電腦,這樣眼睛才有時間休息和緩解。
還要多吃羊肝、胡蘿蔔、玉公尺等吸睛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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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工作就是盯著電腦,單位也會按時給你發工資,這絕對不算工傷,因為任何人盯著電腦,時間長了,眼睛也會哭,這就得自我調節,工作有空隙,有休息時間跳起來眺望遠方, 緩解眼睛,多做眼睛健康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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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視具體情況而定,因為眼外傷種類繁多,如眼部過度勞累、青光眼、葡萄膜炎等,先去醫院診斷後再對用人單位提起勞動仲裁及相關訴訟,在確定存在勞動關係後,根據工傷程度進行工傷鑑定,向用人單位索賠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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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一種長期起作用的疾病,所以應該算作一種疾病,而不是與工傷有關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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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出證據。 有痠痛和眼淚,我去醫院拿診斷證明,這是工作造成的。 它可以被識別為與工傷有關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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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上述情形,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的規定。
第4條和第15條的規定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2.但是,傷者可以通過醫療保險根據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報銷部分醫療費用。
3.如果什麼都不懂,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當地勞動部門。
4.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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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上述第四條如果是職業病,可以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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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與其所從事的工作環境密切相關,例如,司機與久坐不動有關,水泥行業的灰塵人容易患矽肺病,教師容易患咽炎等,這些都可以稱為職業病;
工傷是指在工作中因環境等因素造成的身體傷害,可稱為工傷;
職業病是可預測的,難以控制; 工傷是意外發生的,是可以預防或避免的。
首先,弄清楚工傷和職業病之間的區別。
然後諮詢您雇主的人力資源部,了解您雇主的規定和您的僱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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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描述,不能認定為工傷,引起眼部疾病的案例很多,不一定是看店的原因,除非被認定為職業病,否則只能認定為工傷。 **費用由本人承擔,可通過醫療保險報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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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時間內,因工傷在工作場所因工傷的,屬於工傷,應當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符合上述條件者,視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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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工傷! 主要責任由用人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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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屬於...
只在工作中。
由傷害或疾病引起或引起。
這是與工傷有關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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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因工造成損害是工傷,就可以先去工傷認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賠償和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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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與工傷有關的傷害,10級殘疾。
可以先宣布工傷事故的認定,然後才能根據傷殘鑑定等級、受傷人員收入水平、個人的收入水平確定具體賠償專案和金額,然後協商,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可以提起訴訟解決, 如有必要,請委託律師為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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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此外,根據《勞動能力評估 GBT 16180-2006 員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等級分類》,您的情況可能被評估為 10 級或 9 級殘疾。 前提是進行工傷認定(社保局),在工傷穩定後進行傷殘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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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這麼認為,法律在這個問題上有很多漏洞,所以我認為不應該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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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與工傷有關的傷害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枯萎。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八條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審查需要,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和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職業病的診斷和診斷糾紛的鑑定,應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書的,社會保險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但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將工傷認定申請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職工所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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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要算,公司要在特殊崗位的平時工資上給予相應的補貼。 如果你不給,建議你簽字確認眼外傷,然後向公司要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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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為你可以完全防止視力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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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算了,不容易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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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病、頸椎病和正常工作導致的視力喪失是否屬於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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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認定為工傷,如果兩人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糾紛,打架造成的傷害不屬於工傷範疇,只能認定為侵權傷害。 不符合工傷認定條件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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