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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關係,離婆婆家很遠。
這是如果你想住,就去選房子,如果可能的話,最好去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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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有乙個條件,你必須以自己的名義擁有一套房子,並有房地產證書才能開辦另一戶人家,否則你只能以別人的名義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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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1、只要有房產,就可以建立自己的戶口簿。
2、如果當地政策允許朋友附戶口,也可以把戶口掛到朋友家(當然,這得是關係好)(有一段時間,我自己的戶口貼在深圳福田區乙個同學家,他是戶主)。
夫妻倆不在同一戶口是正常的。
比如我自己,家裡戶口本裡只有我和女兒,老婆的戶口還在農村老家,所以捨不得搬到這裡來,因為老家一帶一直在討論拆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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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己的獨立房子可以搬出去,不然沒有地方安頓下來,怎麼能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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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行了,那你就得有房子了,不然你的戶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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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有可能,如果你結婚了,你可以用你現在住的房子去派出所申請你的新賬號,這個賬號是屬於你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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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結婚後,夫妻倆可以自立,絕大多數服務夫妻也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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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為什麼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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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認為你是乙個愛女兒的好媽媽,但你不覺得你也專注於你的丈夫和孩子嗎?
為了你的孩子好好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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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現在都一樣了,做娘家更重要,我基本不在乎老公一家。 這取決於你。 我是我婆婆服侍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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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兒灑了水。 老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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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雖然事實並非如此,但如果你嫁入你丈夫的家庭,重點必須放在你丈夫的家庭上。
如果經濟條件允許,那麼照顧母親的家庭就沒有問題。 關鍵是,如果你家的經濟條件好,你可以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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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分不清家庭的主體與客體的關係,要麼是主體與客體顛倒,要麼是主體與客體混淆。 對於夫妻(獨立家庭)來說,父母和姻親都是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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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結婚後,兩個家庭都很重要,你不能把注意力放在丈夫的家庭上,你不能太在意娘家,雙方都是你的親戚,我個人是這樣做的,對婆婆就像自己的母親一樣,我一直很尊重我的婆婆,我的婆婆就像女兒一樣,我們倆相處得像母女一樣, 從不吵架,我有個小妹妹不能,她對娘家好,回應娘家需求,不理婆娘娘家,導致婆媳婦如敵,丈夫夾在中間,難以做人,人做事憑良心,人是母生的, 它們都沒有從石頭的裂縫中彈出,所以將它們一分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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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女性結婚後很少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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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可以,但要看你現在的城市和你的原籍地,戶籍管理辦法中是否有相應的規定或其他規定! 你可以把你的戶口轉移到你的原籍地,但你的祖國必須有乙個收款人,也就是說,你的戶口簿上必須有乙個戶主願意在他們的小冊子裡結賬!
最後,祝大家順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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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的時候,去你母親戶口所在的戶籍部門開個偷偷通行證,就可以搬回這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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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受託人可以向母親家申請回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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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則應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購買農業合作社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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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在任何地方購買您的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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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不可以。 除非母親的家庭特別有錢有勢,否則那是另一回事了。
根據古老的法律原則,女人結婚後,她既是丈夫又是家庭,甚至連姓氏都需要改變。 如果丈夫的家人被突襲和消滅,那麼已婚婦女就倒霉了,如果母親的家人被突襲和消滅,那麼已婚婦女就不會受到影響。
因此,從法律上講,一旦結婚,女方的父親、祖父和兄弟對她沒有權力。 古人說”。未與父親結婚,與丈夫結婚這就是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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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情況,畢竟有錢有勢的人在任何時候都不受法律約束,就像明朝徐傑的孫女和燕松的婚姻情況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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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灑出來的女兒把水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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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動我的戶口,我一輩子都是那個地方的人。 因此,他們可以在自己父母的宅基地區域申請宅基地。 如果他們不給你,他們就不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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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基金會是按人數計算的。 戶口簿上的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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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戶籍政策和村里的態度,村里不會同意,村里兩女戶一般的運作方式是同意留乙個女兒,父母雙方都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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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搬出去再搬回來有點困難,所以你可以去村里試著度過這段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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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那裡的政策,我們可以在未來兩年內搬家,但是我們搬回去的時候必須和大隊簽訂協議,如果他們被拆了,他們就不能享受正常的政策。
我不這麼認為! 女人和男人不一樣,畢竟女人在感情上是軟弱的,如果你愛你喜歡的人,你的丈夫知道會很傷心,真愛是不能分心的。 你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思考。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