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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件事情,老婆做的不對,就算你不想要孩子,也要和你老公商量一下,怎麼說這也是一種生活,你老公有知情權,你應該跟老公道歉,得到他的原諒,然後好好休息, 然後幾個月後生孩子,或者告訴他你暫時不想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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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請求老公的原諒,我覺得老婆做的不對,這麼大的事情應該跟老公商量,現在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只能交代原因,請求原文通諒,否則很難追回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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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夫妻的事,這種大事如果不提前溝通,事後肯定會有問題。 建議妻子分析自己不想和丈夫生孩子的原因,誠懇地道歉,並表示以後會和丈夫商量事情。 尋求你丈夫的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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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老婆挺過分的。 如果我是我的丈夫,我會一時衝動要求離婚。 妻子可以安慰丈夫,她以後可以懷孕。 給你丈夫時間,讓他冷靜下來。 如果它很平靜,估計你會想開啟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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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妻子愛丈夫,不願意這樣做,那麼這種事情只有兩種可能:第一,孩子不是丈夫的,是妻子和別人的果實; 其次,這樣的女人太自私了,對丈夫太不尊重了。 如果是我不得不離開,那就沒什麼好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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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對此負有主要責任,即使她不想要孩子,她也必須與丈夫討論。 這不是乙個人的事情,自決會影響夫妻之間的關係。 好好和老公溝通,試著救贖自己,說你不想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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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求求他,畢竟這種事情是沒有商量餘地的,但實在是太過分了,主要看你老公的性格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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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兩個人愛情的結晶,妻子沒有徵得你的同意就把孩子甩掉是不對的,但因為這次離婚有點衝動,你應該冷靜地坐下來好好聊聊。 沒有必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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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因為這件事而離婚,如果真的想離婚,就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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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穩住老公的情緒,肯定是老婆的錯,孩子是兩個人的事,她怎麼能自己決定呢? 承認你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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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太傷人了,但你要慢慢解釋不想要的原因,如果解釋不了,可以冷靜一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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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孩子是兩個人的妻子,不應該是自己偷偷殺的,但既然已經發生了,那就先解決問題吧,關鍵要看兩個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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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由夫妻雙方決定,孩子不是自己的,難怪丈夫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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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影響關係,請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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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是要夫妻雙方商量,老公太衝動了,那為什麼會這樣,可以打電話給老婆問清楚,這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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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決定之前詢問原因。 首先,排除非自己的孩子; 其次,它排除了個人利益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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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妻子的錯,一切都要商量,至少你要告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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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實在是太任性了,孩子不是乙個人的事,夫妻雙方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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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太過洩洪,為什麼要從孩子身邊溜走,也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你怎麼能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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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這種事情要和我老公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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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麼大的事情,很容易由乙個人決定。 有時男人比女人更愛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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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寶寶有禿頭髮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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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點困難,你為什麼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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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用法律手段起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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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被授予誰? 現在你只能撫養它,你可以要求子女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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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把他送到他家,你又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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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妻子撫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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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能自己撫養孩子,並告訴孩子他的父親已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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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起訴,要求其履行贍養義務。 根據《婚姻法》第36條的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得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孩子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孩子,無論他們是由父母直接撫養還是由父母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八條 對贍養費、子女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繼承、子女探視等判決、裁定不予執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執行。 有關個人和單位應當負責協助實施。
你可以報警,不管是你娘家人,誰知道的人都可以報警,這已經不是家事了,這是刑事案件,只要報警,就算家人原諒了,也沒用,公訴人會提起訴訟,只要打幾下, 可以認定為家暴,但使用刀具超出了家暴的範圍,直接屬於故意傷人罪。
我對這個問題沒有經驗,但我也想談談我的看法,我覺得要看雙方關係的深淺,不管雙方誰先死,我覺得對方都不會高興,想想問題,老公死了,老婆和孩子在墓碑前睡了三年, 我覺得這樣的感情應該不多,可以看出夫妻倆在丈夫在世的時候是很相愛的。 >>>More
呵呵,你可能誤會了他。 可能他並非沒有興趣。 但是孩子太小了,所以一點點,**那麼嬌嫩,**都是水汪汪的,一觸彷彿出水了,身為父親,喜歡卻不喜歡,但男人知道自己很有力氣,笨拙,擔心自己抱不住孩子,所以一般都不喜歡抱著孩子, 而他們抱著不好就會擔心哪裡疼,父親也心疼得要死,或者是因為擔心孩子只認得母親,到了父親身邊就會哭,父親會不知所措,所以男人一般都不喜歡靠近剛出生的孩子。 >>>More
心理學介紹:研究表明,薩公尺爾男人一般都會娶乙個比自己年齡小的女人為妻,這樣年輕的妻子就可以為丈夫生更多的孩子。 瑞典也有一項研究表明,生育匹配的理想年齡差異是丈夫比妻子大 6 歲。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