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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離開婚姻?
按照常理,男方提出退出婚姻,先解除契約。 男方很難拿回彩禮,女方肯定不樂意退還。 男人沒有理由要求,女人也沒有理由還錢。
如果丈夫要求退還部分彩禮,法律也會部分支援。 主要方式是組織男女之間的調解和談判。
至於女方還不還,多還是少,那麼女方說了算,法律無法強制執行。
但有一點,有些東西,比如男人給的食物和使用,是禮物,男人一定不能回去。 女人肯定還不清。
快樂的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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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沒有結婚證分手的彩禮應該退還,與誰提出退出婚姻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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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查明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婚前付款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
因此,如果一方當事人未辦理完婚登記手續,要求返還彩禮的,接受彩禮的一方應退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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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退婚的,在婚姻登記前雙方已經分手,雙方要求退還按照習俗支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人民法院應當支援的理由。
1、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 付款是在婚前支付的,導致付款人生活困難。
2. 彩禮不退還的情況。
1.已登記結婚並同居者。 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不退還,即使支付了彩禮,給付款人造成了困難,即使離婚也無法退還。
2、男女同居兩年以上未婚。 男女同居兩年多,沒有登記結婚。 在這種情況下,確定不會退貨,主要原因有:
首先,在廣袤的農村地區,舉行結婚儀式和同居一直被視為男女聯姻的標誌。 雙方一旦結婚,就成了一戶人家,婚約自然過渡到結婚階段,婚約的目的,包括支付彩禮的目的,都實現了。 根據習俗,在這種情況下,彩禮一般不退還;
3.一男一女同居,非婚生子。 一男一女雖然不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就同居,但雙方的“婚姻”生活因為孩子的出生而更加牢固,因為孩子的出生,他們就能成為名副其實的家庭。
4.男女未婚同居,彩禮確實是用來同居的。 一方面,收到的彩禮已經花在了普通生活中,其權利的客體已不復存在,無法歸還; 另一方面,用於同居的彩禮,實際上是與“夫妻”的共同財產混合在一起,不應該退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經查明有下列情形的,由魯洪人民法法院予以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三)婚前付款給支付人造成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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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雙方可以協商是否退回抗辯,如果協商失敗,可以提起訴訟。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返還彩禮的決定,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依據。
彩禮支付完畢後仍未訂立的,原則上退還彩禮,已經結婚的彩禮原則上不退彩禮(某些特殊情況除外)。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 第五條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經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三)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服務員。
妹拿到了結婚證,在法律上已經是婚姻關係了,如果不是民事離婚,就應該離婚。 結婚證是婚姻關係的合法證明,即使沒有請柬和宴會儀式,你姐姐和他也是合法的夫妻。 就算是夫妻,也不存在返還彩禮的問題,只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More
這個男人真的不是什麼東西,他一回一句就退縮,你去找他,他摸你,證明他不把你當回事,他只是滿足自己的慾望。 不要軟弱,既然你離婚了,拿回了屬於你的一切,如果他不仁慈,就不要怪你不義。 保留它沒有意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