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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應該被共享。
法律規定,喪葬費應從死者的遺產中支付,子女作為父母遺產的第一繼承人,如果遺產平分,則平分到父母去世後的喪葬費。 也可以從父母的遺產中取出喪葬費,父母安裝完畢後,剩餘的遺產將在子女之間平分。 如果子女不繼承其父母的遺產,則不應要求他或她在其父母去世後分擔埋葬費用。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人與人之間應簽訂遺贈和贍養協議,照料人應按協議承擔公民的出生、撫養、死亡和埋葬義務。 也就是說,子女在享受父母遺產的遺贈時,也應承擔其安葬的義務。 因此,父母去世後,子女是否應承擔喪葬費,取決於父母遺產的分配,如果遺產不平分,喪葬費就不宜平均承擔。
在我國很多地方,還是要養育孩子,防止老人重男輕女,所以父母去世後,大部分的基因分布都由兒子分配,女兒很少能分配給父母的繼承。 作為兒子,他們不應該因為父母的喪葬費而擔心姐姐或妹妹,如果他們得到遺產,他們有義務承擔這部分費用。
歸根結底,父母去世後的喪葬費用不是由子女承擔的,而是由父母自己留下的遺產承擔,如果父母沒有任何遺產,那麼他的所有子女都有義務承擔喪葬費,喪葬費可以由每個子女平均分攤。 如果有人不承擔這部分責任,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強制執行他的義務。 原則上,老人的喪葬費需要由子女分擔,但老人去世後,喪葬費由子女協商,協商也要與老人的繼承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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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看,父母去世後,成年子女承擔父母喪葬費是法定義務,成年子女承擔父母喪葬費是法定義務。 從法律上講,當父母在世時,他們贍養父母; 父母去世後,父母被埋葬; 這符合自然法則和人的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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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分擔,因為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贍養和保護父母的義務,贍養和贍養的義務也包括喪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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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贍養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贍養和贍養義務不僅包括子女生前為父母提供經濟支援、日常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還包括父母去世後妥善安葬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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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喪葬費如有爭議,由近親屬協商,當然,如果多次協商仍未達成共識,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或村民委員會提出調解請求。 喪葬費分攤有爭議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根據事實作出判決。
2、喪葬費的遺產也與我國的繼承順序相同,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因此,如果喪葬費有爭議,首先要相互協商,如果死者的配偶還在,則需要由配偶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繼承依次為: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第一百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相互理解、相互通融、和諧統一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遺產分割的時間、方式、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 協商不成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或者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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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喪葬費先由死者的遺產支付,如果死者的遺產不足以支付喪葬費,則由死者的繼承人承擔無鎖的部分。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
職工因公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棚戶中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1)喪葬補貼6個月,上年度全區員工平均月工工作出資; 殘疾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因工傷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至四級殘疾雇員在停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第(二)項規定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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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規定,所有孩子都需要簽字確認一人負責接收,如果其中乙個孩子不同意,社保局將不予簽發。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起訴地法院所在地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計算,按六個月累計金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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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專業解答:
您好,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父母的葬禮必須由子女來做,但這是孝敬父母和子女的一部分,埋葬父母產生的錢屬於父親的債務,從這個角度來看,首先需要提前從遺產中扣除,才能繼承遺產。 如果該人確實不孝,他可以聲稱他雖然未滿18歲,但有獨立的財務**,並且是成年人,並且要求他平均分配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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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師李律師(離婚專業律師):
B的要求不合理,殯葬費從遺產中支付,然後分開。 律師應該知道,客戶需要的不是一堆法律規定,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李律師認為,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在辦理離婚案件時應以結案、不留隱患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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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費不在繼承範圍內,立遺囑人只能處分生前合法擁有的個人財產。 喪葬費、撫卹金等都是死後有特殊用途的財產,專門用於支付死者的喪葬費或家屬的精神慰藉,因此不具有個人財產的性質,立遺囑人自然不能在遺囑中處置這些財產,即使這些財產在遺囑中處置, 那麼這個行為是無效的。但是,老年人生前依法擁有的個人財產,應當按照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依法繼承。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喪葬費首先由死者的遺產支付,如果死者的遺產不足以支付喪葬費用,則由死者的繼承人承擔差額。
喪葬費是死者近親屬在處理死者喪葬事務時發生的相關費用,一般包括屍體運輸費、火葬費、告別儀式費、骨灰盒購買費、骨灰存放費等。 死者所在單位支付的喪葬費,是死者親屬辦理喪葬事務的一種經濟幫助,用於解決死者家屬在喪葬費方面遇到的實際困難。
埋葬死者是近親屬或遺產繼承人的義務,也是我國公序良俗的道德要求,讓死者安息,也是對死者親屬的一種安慰。 親屬或者繼承人支付的喪葬費,可以從單位支付的喪葬費中扣除,單位支付的喪葬費超過實際支出的,可以參照《遺產法》的遺產處理原則合理分割超出部分。 一階繼承人平分:
配偶、父母、子女。 在沒有一等繼承人的情況下,或者如果完全放棄繼承權,二等繼承人將平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死者喪葬費負擔應根據不同情況確定:一是死者有侵權關係、工傷保險關係、勞動合同與僱傭關係、社會保險關係等,有喪葬費支付和承擔的專案,按照不賠償不退還的原則使用。 第二,從死者的遺產中支付,如果沒有遺產,由死者的繼承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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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按喪葬費的實際費用分攤。 喪葬費是社會保障部門或單位為死者家屬辦理喪葬事宜而給予的補償,喪葬費的支付應當按照誰出錢誰主的原則辦理。
**且單位出具的喪葬費不屬於繼承,不能按繼承分割土地。 如有盈餘,可參考親屬與死者的關係,按主要照顧和救濟死者生前需要贍養的無法工作的親屬的原則,對生前多照顧、贍養死者的親屬進行補償, 並考慮到其他親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中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1)喪葬補貼為上年度職工全區平均月工資的6個月,(2)因公死亡不能工作的親屬,按職工自身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每個孤獨或孤兒的老人或孤兒每月10%。
經核定的受扶養親屬養恤金總額不得高於因工作期間死亡的雇員的工資。 贍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標準為城鎮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薪停職期間因工傷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款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至四級殘疾雇員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第(二)項規定的養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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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時,女兒有義務承擔喪葬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子女應當履行撫養父母的義務,包括喪葬費。 性別不應成為是否承擔義務的決定性因素,無論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應承擔這些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沒有規定喪葬費必須由兒子承擔。 然而,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兒子是男性在家庭中的代表,家庭的延續和繼承的責任落在了兄弟身上。 因此,在傳統文化中,有很多諺語規定喪葬費由兒子承擔,但這並不代表法律。
在現代社會,男女平等,義務和責任不應該基於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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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違法。 喪葬費用首先由死者的遺產支付,如果死者的遺產不足以支付喪葬費用,那麼誰繼承了死者的遺產,誰就承擔了差額。 因此,褲子趙女淵春友兒不願意分擔喪費。 這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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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犯罪,只是家庭內部的衝突和經濟糾紛。
酒後駕車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危險駕駛罪侵犯的合法權益是道路交通公共安全。 任何犯罪的成立都是以侵犯某些合法權益的定罪和量刑為依據的,不存在不侵犯合法權益的犯罪。 >>>More
現在說到減少煤炭消耗,可能有幾所學校。 基於智慧型監控硬體的燃燒優化,如美國左爐產品系列,爐面溫度分布,需要安裝大量的硬體探頭,成本比較高,當然還有大量的煤粉監測硬體,煤粉細度監測硬體,氣粉比硬體; 基於燃燒機理的燃燒優化模型在各大研究機構中得到廣泛應用,但僅限於額定工況或固定爐型別,適應性較低。 還有一種基於燃燒經驗的專家經驗模型,需要大量的專家經驗作為支撐,需要進行不同的重量比,主觀因素較大,並且有一種基於大資料探勘分析的燃燒優化,其優化原則是在大量歷史工況下,針對每種工況選擇最佳調整方法。 這種優化策略不僅沒有硬體成本的投入,而且更接近裝置工作環境,可操作性高,據不完全統計,這種燃燒優化模式可以減少最低2g標準煤,有興趣可以@我(評論也可以)。